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拟对参股子公司贵州桐梓槐子矿业有限责任公
司进行清算注销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就公司第七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关于拟对参股子公司贵州桐梓槐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清算注销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鉴于:2013年1月,贵州桐梓槐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槐子公司”)煤矿已停建;2014年1月31日,经公司第五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转让槐子公司股权的议案》;2014年7月至10月,槐子公司在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进行了三次挂牌转让,均无意向受让方报名;2016年,根据国家及地方关于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等相关政策要求,槐子煤矿被确定为关闭退出矿井;2018年,槐子公司办理完毕煤矿关闭退出的相关手续。
我们认为:对槐子公司进行清算注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对其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计提了全额减值准备,对槐子公司清算注销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对槐子矿业依法予以清算注销。
独立董事:徐广、范其勇、石玉城
二?二?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