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个人独立判断,对公司关于公司拟扩建大健康产业园项目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审议《关于公司拟扩建大健康产业园项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拟扩建大健康产业园项目,贴合公司未来发展方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此次对外投资新建项目布局生物制药产业,有利于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独立董事:
徐 广(签名) 徐 广
石玉城(签名) 石玉城
范其勇(签名) 范其勇
二○一九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