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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瀚叶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18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经事后审核发现,原披露的信息中存在部分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2019年年报全文中“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之“2、或有事项”中的“(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未决诉讼仲裁

(1)2020年6月,公司向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上海锦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被告一),公司认为被告一违反了公司与其签署的《上海瀚叶锦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有关约定,要求判令解除上述协议,并要求被告一返还已支付的投资本金14,950万元并赔偿损失。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24日受理此案。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上海瀚叶锦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14,950万元。

(2)2020年6月,公司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北京云图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二),公司认为被告二违反了公司与其签署的《<天涯海角>联合投资合同》和《<天涯海角>联合投资合同》之补充协议有关约定,要求判令解除上述协议,并要求被告二返还已支付的投资本金6,000万元并赔偿损失。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24日受理此案。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向被告二预付款项的账面价值为7,000万元,被告二于2020年4月已归还本金1,000万元。

(3)2020年6月,公司向上海市浦东区人民法院起诉深圳市皇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三),公司认为被告三违反了公司与其签署的《装修预付款协议》及《装修预付款协议之补充协议》有关约定,要求判令解除上述协议,并要求被告

三返还已支付的预付装修款5,000万元并赔偿损失。上海市浦东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24日受理此案。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向被告三预付款项的账面价值为5,000万元,被告三已于2020年4月21日归还本金2,000万元,于2020年6月19日归还本金3,000万元。

(4)2020年6月,公司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起诉江苏金浦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四),并申请保全被告四价值3,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存款、房产或其他财产。公司认为被告四违反了公司与其签署的《委托采购框架协议》有关约定,要求判令被告四返还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3,000万元并赔偿损失。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24日受理此案。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向被告四预付款项的账面价值为3,000万元。

(5) 2020年6月,公司子公司上海瀚擎影视有限公司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公司认为上海建江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申请人)违反了公司与其签订的《电视连续剧<向幸福出发>投资份额转让协议》有关约定,请求裁决解除上述协议,并要求被申请人返还已支付的投资本金5,000万元并赔偿损失。深圳仲裁委员会于2020年6月24日受理此案。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海瀚擎影视有限公司向被申请人预付款项的账面价值为5,000万元。

更正后:

1.未决诉讼仲裁

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十六、其他重要事项”之“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所述。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其他内容及报告摘要不变。

公司对上述事项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19年1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设立瀚叶锦翠新媒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19年4月24日,公司向瀚叶锦翠出资14,950万元。公司认为上海锦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违反了公司与其签署的相关协议约定,公司与专业律师正在研究解决方案,拟通过法律途径解除上述协议,并收回相应的投资款。

(2)公司于2018年4月30日与北京云图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云图”)签署了《<天涯海角>联合投资合同》,于2019年1月31日签署了《<天涯海角>联合投资合同》之补充协议,公司共预付制片款7,000万元。北京云图于2020

年4月向公司支付1,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北京云图签署的相关协议并未实质性履行。公司认为北京云图违反了公司与其签署的相关协议约定,公司已确定聘请专业律师团队,通过诉讼解除上述协议,并收回相应的投资款。

(3)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与深圳市皇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装修预付款协议》,于2018年4月1日签订了《装修预付款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共预付装修款5,000万元。深圳市皇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4月21日向公司支付2,000万元,于2020年6月19日向公司支付3,000万元,上述款项已全部归还。

(4)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与江苏金浦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贸易”)签订了《委托采购框架协议》,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付款3,000万元。公司已于2020年7月1日以金浦贸易违反《委托采购框架协议》的有关约定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编号:(2020)苏0106民初5774号)解除该等协议;2020年7月2日,公司已委托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递交财产保全申请;2020年7月7日,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已作出“(2020)苏0106民初5774号”裁定,裁定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金浦贸易名下价值3000万元的财产。公司与金浦贸易有关《委托采购框架协议》的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是否有效、违约责任的承担)需以法院生效判决的结果为准。

(5)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瀚擎影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擎影视”)于2019年1月24日与上海建江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建江”)签订了《电视连续剧<向幸福出发>投资份额转让协议》,瀚擎影视于2019年1月25日付款5,000万元。受瀚擎影视委托,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于2020年5月25日向上海建江发出《律师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上海建江签署的《电视连续剧<向幸福出发>投资份额转让协议》并未实质性履行。公司认为上海建江违反了公司与其签署的相关协议约定,公司将聘请专业律师团队,通过仲裁解除上述相关协议,并收回相应的投资款。

公司已于同日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修订)》。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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