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月9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孙文秋、沈德堂已回避表决。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转让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拟转让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