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文件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包括A股上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当前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独立董事:马涛、朱南军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