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6月1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生集团”)转来的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豫01执保270号《执行裁定书》,获悉众生集团所持本公司部分股份的冻结情况已解除,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冻结的股份原冻结情况
本次解除的股份冻结系众生集团为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引起的财产保全,该笔纠纷中众生集团被冻结所持本公司股份43,966,735股、轮候冻结14,596,048股,原冻结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0号)。
二、本次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情况
解冻机关: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解冻人: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解冻数量:43,966,735股(无限售流通股,该部分股份已质押),
占公司总股本的7.66%;解除轮候冻结14,596,0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4%。
解冻时间:2019年6月12日。
三、本次解除冻结后股东股份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众生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32,441,1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8%,其中被冻结股份数量为14,596,048股(其中已质押6,033,265股),占其持股总数11.02%,占公司总股本的2.54%;质押股份数量5,000万股,占其持股总数37.75%,占公司总股本的8.71%。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为《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