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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铝业: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03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山铝业”)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6月2日上午9时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以书面、传真和邮件方式通知了各位参会人员。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吕正风先生主持,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为顺应公司战略发展,整合公司资源,优化资产结构,突出主营业务,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能力、可持续发展实力和资金、资源的利用效率,同时为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公司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在此前签署的《合作框架意向协议》基础上多次进行磋商谈判,最终双方就山东宏山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80%股权转让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因此双方拟签署《关于山东宏山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80%股权的转让协议》,且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最终股权转让价格在审计、评估完成后于补充协议中予以约定。此次股权出售事项完成后,公司持有山东宏山20%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6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6)。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针对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山东宏山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80%股权的转让协议》事宜,是为优化公司整体资源配置,加强公司业务协同,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和企业效益将产生积极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事项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签署《关于山东宏山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80%股权的转让协议》。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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