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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药:浙江医药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12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2年1月20日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目 录

1.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2.议案一《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3.议案二《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4.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时 间:2022年1月20日15点00分地 点:浙江绍兴滨海新城致远中大道168号浙江医药总部1号楼401会议室主持人:董事长李春波先生议 程:

一、 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

二、 主持人宣布到会股份情况

三、 审议事项

1、《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 股东发言

五、 宣读律师、计票、监票、会议记录等工作人员名单

六、 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

七、 休会(统计投票表决结果)

八、 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九、 律师宣读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 与会董事、监事签名

议案一: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了《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方式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上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18年12月14日至2019年5月24日,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本公司股票682.75万股,回购均价为8.78元/股。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682.75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96,512.80万股的0.7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摘要同时刊登于2021年12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九届五次董事会及第九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各位代表审议。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月20日

议案二: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业务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勤奋努力工作,实现股东、公司和激励对象利益的一致,确保公司长远发展与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公司计划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为保证激励计划在经批准后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次,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与个人层面业绩考核。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综合考虑了疫情影响、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等相关因素,综合考虑了实现可能性和对公司员工的激励效果。对激励对象的考核指标包括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多个方面,能够对激励对象进行全面考核,有利于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九届五次董事会及第九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各位代表审议。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月20日

议案三: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授予协议书》;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8、授权董事会决定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了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10、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激励计划所必需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就因实施激励计划引起的公司变更事项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11、授权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规定的权限,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为公司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4、以上股东大会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激励计划有效期期间。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九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各位代表审议。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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