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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经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20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ST经开 公告编号:临2020-045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6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业务向高端智能装备制造领域转型,2020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浙江万丰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万丰科技”、“标的公司”)100%股权。本次重组完成后,万丰科技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重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以及重组上市。

自启动本次重组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均积极推进相关工作。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董事会在6个月内未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上市公司应当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春节前后国内外新冠疫情相继爆发并延续至今,导致中美通航受阻,而标的公司主要子公司位于美国,公司及有关各方无法派出工作人员开展现场评估、审计等工作,且预计一段时间内仍无法进行。因此,公司预计无法在6个月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为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公司与重组相关方审慎研究,拟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承诺自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决定。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二〇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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