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中兴财光华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中兴财光华成立于1999年1月,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首席合伙人为姚庚春。
截至2023年末,中兴财光华共有合伙人183人,注册会计师82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59人。
2023年度,中兴财光华经审计收入(未经审计)110,263.5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96,155.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1,142.94万元。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1家,审计收费总额10,133.00万元。涉及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3年累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8,849.05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6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5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4.聘任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11月27日召开的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2023年度,中兴财光华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兴财光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财光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公司评估意见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中兴财光华及其审计成员在公司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诚实守信,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