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于2022年11月9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2年11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董长江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预案》
公司与潍柴(扬州)亚星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柴扬州公司”)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渡江桥支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扬州支行”)拟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潍柴扬州公司借款8,000万元。潍柴扬州公司通过江苏银行扬州支行以委托贷款方式向公司提供借款8,000万元,期限12个月(自提款之日起计算),利率不高于4.20%,按月结息。本次委托贷款手续费为贷款金额的万分之五,由潍柴扬州公司承担。本次委托贷款方式为信用贷款,公司不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亚星客车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
独立意见》。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董长江、丁迎东、春辉、吴永松回避表决。
本预案将形成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