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213 公司简称:亚星客车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报告期内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亚星客车 | 600213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盛卫宁 | 顾晨 |
电话 | 0514-82989118 | 0514-82989118 |
办公地址 | 扬州市邗江汽车产业园潍柴大道2号 | 扬州市邗江汽车产业园潍柴大道2号 |
电子信箱 | shengweining@asiastarbus.com | guchen@asiastarbus.com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4,876,676,251.47 | 4,947,719,215.61 | -1.4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36,398,748.15 | 173,926,367.63 | -21.58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404,698.40 | 199,152,489.07 | -90.26 |
营业收入 | 939,490,182.49 | 1,225,045,597.02 | -23.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9,349,151.93 | 10,342,455.61 | 不适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0,870,512.48 | 10,252,759.40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5.36 | 5.33 | 减少30.69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0.05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0.05 | 不适用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1,818 |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 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潍柴(扬州)亚星汽车有限公司 | 国家 | 51.00 | 112,200,000 | 无 | |||
吴春燕 | 境内自然人 | 0.71 | 1,562,600 | 未知 | |||
陈锋 | 境内自然人 | 0.32 | 696,700 | 未知 | |||
祁锡明 | 境内自然人 | 0.29 | 631,600 | 未知 | |||
江苏亚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国家 | 0.28 | 620,000 | 无 | |||
颜毓涛 | 境内自然人 | 0.25 | 553,900 | 未知 | |||
肖冬明 | 境内自然人 | 0.24 | 536,700 | 未知 | |||
胡明安 | 境内自然人 | 0.24 | 522,400 | 未知 | |||
周林 | 境内自然人 | 0.23 | 512,778 | 未知 | |||
刘杰 | 境内自然人 | 0.23 | 500,000 | 未知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潍柴(扬州)亚星汽车有限公司与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和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全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践行“客户满意是我们的宗旨”核心价值观,开展营销系统改革,强化营销队伍建设;加大产品研发力度,整合新能源资源;调整过程质量监督模式,落实“客户满意”要求;借助一系列改进项目的实施,夯实管理基础,切实推动WOS在公司落地,提升核心竞争力。
(一)行业层面
在2011年-2020年近10年上半年的客车销量中,2020年的销量最低,比第二低的2019年还要少2.6万辆。说明2020年上半年客车市场需求严重不足。2020年上半年客车销量同比降幅(2月除外)自3月逐月缩小,到5月出现转正,但到6月又出现同比0.1%的降幅。说明客车市场增长的根基不稳,增长的动力不足,即便出现回暖迹象,也有可能出现反弹。
2020年上半年新能源客车占据5米以上客车销量的比重为32.7%,比2019年同期的35.3%下降了2.6个百分点,说明2020年上半年新能源客车市场大于传统客车的低迷程度。新能源客车的困境主要来自于公交新能源客车市场的严重透支、补贴退坡、地方政府财政的吃紧以及疫情导致出口市场遇到的阻力等。虽然国家上半年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利好新能源客车市场发展的政策,但在诸多困难面前政策的拉动作用有限。
7米以下公路客车市场同比出现正增长,这在上半年全面下滑的客车市场中却是难得的亮点。主要得益于以下政策和市场的推动,包括:2020年3月23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关于全力推进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工作确保完成交通运输脱贫攻坚兜底任务》的通知。《通知》指出,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是交通运输脱贫攻坚的兜底性任务,并在承诺2020年9月前完成;2020年6月8日,交通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交通运输促进消费扩容提质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再次要求,确保2020年9月底前高质量完成农村通客车的目标;9座客车收费标准调整,并从2020年1月1日执行,刺激9座客车市场增长;7米以下客车相对大中型客车成本较低,能给由于遭疫情重创而处于困境中的客运公司节省营运成本。
从区域流向看,上半年客车流向不均,扎堆经济或人口大省现象明显---广东区域拔得头筹,江苏、山东分别居亚军和季军;TOP10累计占比近7成,同比市场集中度增加1.1个百分点。
(二)公司层面
2020年上半年客车市场需求严重不足。在行业困难的背景下,公司围绕国家内循环导向,力争稳住基本盘,积极开拓市场。同时,做好降本增效工作,实现公司的稳健经营。
1.管理方面
结合管理提升工作要求,梳理制度流程体系并开展成熟度评价;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并开展绩效结果分析以不断提升运营绩效;加大成本管控力度,多渠道开展降本增效工作;开展两化融合贯标工作,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完成项目体系制度发布;通过WOS运营体系运行监控各项指标运行情况并制定针对性措施,提升管理精细化水平。
2.营销方面
成熟人才充实营销队伍,作用发挥初步显现,同时向重点领域、重点战略客户进行资源倾斜,强化风险控制。
3.生产及质量管理方面
初步建立PPM质量指标及考核办法;强化整车排放检测,满足国家对排放的要求;工艺与质量联动,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督和控制,提升产品制造质量。
4.财务方面
加强财务管理力度,多种融资手段综合运营,保证公司运营所需的资金。
5.技术方面
2020年上半年,公司成立十大研发项目,通过高管月度调度,围绕目标月度推进,公路旅游、公交新能源等平台产品进一步聚焦,形成了清晰的产品市场定位。重点在氢燃料电池客车、智能网联技术等新产品、新技术方面进行专利挖掘,截止6月底共申报专利9项。
6.降本方面
技术、采购、工艺联合,从设计开发源头严控设计开发成本;实施批量订单招标采购议价工作;强化客户指定件采购降本。
7.党建方面
抓好“统一活动日”载体,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层层落实各项规定动作;坚持党管干部,选拔后备干部,推动干部队伍素质提升;争先创优、选树典型,营造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新收入准则。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详见《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2020年4月29日《亚星客车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次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公司可以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会计估计变更
随着动力电池和驱动电机为代表的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技术快速发展,供应商质保期延长,以及新能源客车整车集成应用技术日渐成熟稳定,公司拟将国内新能源客车三包费用计提比例从3%调整至2%,该会计估计变更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预案》;2020年6月23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2020年4月29日《亚星客车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次调整前,公司对国内新能源客车产品统一按销售收入的3%计提三包费用。随着动力电池和驱动电机为代表的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技术快速发展,供应商质保期延长,以及新能源客车
整车集成应用技术日渐成熟稳定,公司新能源客车销售稳步增长。为保持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将国内新能源客车三包计提比例由3%调整至2%,会计估计更加稳健、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上海交易所的相关要求。
根据公司2020年新能源客车收入规模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与变更前相比预计2020年利润总额增加1,231.70万元。最终影响金额以审计金额为准。
本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会对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假设运用该政策,2017年、2018年及2019年利润总额分别增加1,219.07万元、1,318.84万元、1,323.17万元。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李树朋董事会批准报送时间: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