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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江泉: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26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ST江泉 编号:临2021-015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设立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4)执业资质:1993年8月年获得国家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19年获得德国注册会计师公会(WPK)核发的《第三国会计师事务所注册证书》。

(5)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王晖先生,截至2020年末,拥有合伙人36名,注册会计师276名,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166名。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0487.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7825.6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207.05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41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文化体育娱乐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5650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 万元,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没有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雪华女士、质量控制负责人姚宏伟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宗强先生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1)项目合伙人:李雪华女士,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宗强先生,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3份。

(3)质量控制复核人:姚宏伟先生,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等。

3、独立性

上述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情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4、审计收费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35万元,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15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50万元,与上一期(2019年度)提供的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相比无变化。上述收费按照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

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因此,同意董事会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的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年度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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