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以传真和E-MAIL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9年8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召集,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临2019-025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