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已将《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材料提交给公司独立董事吴玲女士、曹磊女士、夏鹏先生审阅,并得到全体独立董事的认可。
2、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经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签字:吴玲、曹磊、夏鹏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