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共计收到政府补助 20,868,449.20元,其中与资产相关的185,000.00元,与收益相关的20,683,449.20元。单笔补助额度在1,000,000.00元以上的列示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本年收到的政府补助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1 | 财建〔2016〕797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开展绿色制造系统集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16〕755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绿色制造系统集成工作的通知》 | 2,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2 | 中科园发〔2019〕21号《关于印发《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力 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1,119,000.00 | 与收益相关 |
3 | 2020年廊坊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项目-全光谱健康照明用荧光粉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1,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4 | 《荣成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备忘》2019年44号、2020年4号、2020年29号 | 1,401,545.84 | 与收益相关 |
5 | 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项目-高纯金属、靶材及膜产业化升级改造项目 | 8,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除上述补助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还收到“北京市商务局-高质量发展到款”、“三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给予国科稀土院士工作站奖励款”和“三河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给予高新技术企业补助资金款”等政府补助42项,其中与收益
相关的41项,补助资金7,162,903.36元;与资产相关的1项,补助资金185,000.00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的类型。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 2020年利润产生的影响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