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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31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讯表决)通知于2020年10月20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建平先生主持。会议经过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的规定,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定期报告编制的要求,季度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季报编报过程中,各涉密部门和机构履行了保密义务,无违反季报编制的保密规定。

表决结果:5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一步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

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5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0年10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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