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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3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

关文件的要求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一、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应按照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根据财政部的上述规定,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通知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二)审议程序

2019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会[2019]6号通知的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主要进行了以下调整:

1、资产负债表中原列报项目“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中原列报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3、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号)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4、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5、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三、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2019)第12号。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8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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