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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中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与杭州禹胜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26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19-052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与杭州禹胜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签订的仅为合作框架协议,具体的实施内

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次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对公司年度经营业

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2019年6月25日,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中医药”)与杭州禹胜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禹胜”)在苏州市吴中区签订了《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与杭州禹胜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品种YS001研发的合作框架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 杭州禹胜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何俏军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经营范围:新医药领域研发、药物研发(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 杭州禹胜股东为杭州禹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杭州胜辉实业有限公司。杭州禹胜成立时间不足一年,暂无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杭州禹胜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签订框架协议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的背景基于杭州禹胜在药物研发领域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行业资源,吴中医药在制药领域的知名度,为进一步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促进医药产业的发展,双方就医药研发开展合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框架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779683326Y

注册地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东吴南路2 号8 幢

法定代表人:姚建林

乙方:杭州禹胜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27MA2GMJ5M9Q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文昌镇千岛湖高铁新区胜辉创投园3 号楼306室

法定代表人:何俏军

第一条 甲方先期成立全资项目公司(有限责任,期初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注册地点甲方综合考虑地方优惠政策后决定)作为甲乙双方合作开展医药

研发项目的平台公司。

第二条 甲乙双方共同对YS001 品种的整体技术产权(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专利等)进行评估以确定其价值。

第三条 项目公司向乙方购买YS001 品种的整体技术产权的70%的所有权或权益,具体交易对价为人民币约1500 万元(具体以评估价值为准)。本条所述的整体技术产权包括但不限于YS001 的工艺技术,临床前研发过程中涉及到的全部技术资料、相关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甲方应确保项目公司在取得评估报告后1 个月内,将交易价款全额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第四条 乙方以其拥有的30%的YS001 品种的整体技术产权作价入股项目公司(具体以评估价值为准)。乙方入股后,项目公司的股权结构为,甲方持有项目公司70%股权,乙方持有项目公司30%股权。同时,YS001 品种的整体技术产权归属于项目公司所有。在临床一期结束前,乙方所持股份不稀释。

第五条 项目公司甲方以现金形式向项目公司追加研发经费人民币1000万元用于项目公司YS001 品种的临床前研发,以获得一期临床批件(或备案);获得一期临床批件(或备案)后,甲方以现金形式再向项目公司追加研发经费人民币2500 万元用于项目公司YS001 品种开展一期临床试验的研究。对于上述甲方追加的研发经费,乙方不承担相关款项的债务责任,且无需支付该过程中涉及的利息。YS001 品种研发启动时,上述甲方研发经费的支付,由双方根据研发进度需要确定,并由乙方发出付款通知,甲方需在收到乙方付款通知后的15 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

第六条 乙方承诺,甲方根据研发进度和资金需要支付第一笔研发经费后13个月内,向国家药监部门提交YS001 品种IND 申请并获得受理号。甲方承诺在取得一期临床批件(或完成备案)后的六个月内启动一期临床试验。若甲方六个月内未启动一期临床试验,甲方应将对YS001 品种的权益转让给乙方,乙方有权继续独立研发。

第七条 若YS001 品种在一期临床完成前出现毒理方面的重大瑕疵(即按28 天重复给药毒性实验体表面积换算,啮齿类和非啮齿类动物HNSTD/最低有效剂量的安全倍数小于3 倍。)时,甲方有权终止项目研发投入。终止后,甲方应将对YS001 品种的权益转让给乙方,乙方有权继续独立研发。

第八条 甲方负责YS001 品种具体临床试验开展的相关事宜。乙方负责YS001 品种的研发、报批等方面的相关事宜。

第九条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及其关联方不得再与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开展任何与YS001 品种有关的技术研究。

第十条 YS001 品种的所有研发成果和知识产权属于项目公司所有。

第十一条 本协议各方对于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包括任何补充协议)而获得的、与本协议项目有关的信息,应当严格保密,本协议终止后本条款仍然适用,不受时间限制。但是,下列披露的除外:

1. 法律的要求;

2. 任何有管辖权的政府机关、监管机构的要求;

3. 向该方的专业顾问或律师披露(如有);

4. 非因该方过错,信息进入公有领域;

5. 各方事先同意。

第十二条 本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而给其他各方造成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其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如双方均违约的,则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首先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或不愿意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予以诉讼解决。

第十四条 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每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YS001是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具有全新化学结构的抗肿瘤药物,已获得中国发明专利授权。其研发的目标适应症为肾癌、胃癌、卵巢癌等实体瘤。前期研究显示,与同靶点典型代表Novartis(诺华公司)在研项目BEZ-235(I-II期临床试验)相比,YS001具有更好的体内活性和耐受性。YS001是一个多靶点

激酶抑制剂,同时抑制多个肿瘤靶点,能够有效提高抗肿瘤活性,减少耐药的产生。从目前研究结果来看,YS001体内活性和安全性均优于同类型国外产品。目前YS001已完成药学研究、药效学研究、药理研究、药代动力学研究,初步完成安全性评价。本次框架协议的签订,将为吴中医药引进新的创新药研发品种,有利于进一步扩充吴中医药在抗肿瘤领域的研发产品群,促进核心医药产业的发展,加快公司转型升级进程,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本次签订框架协议对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属于框架性约定,是双方对于本次战略合作的意向和筹划。公司已完成了初步的可行性论证,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将根据双方后续工作进一步落实和推进,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6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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