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9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牧股份”)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分配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2024年4月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中牧股份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2023年度中牧股份实现净利润346,935,892.57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03,051,611.99元。分配预案如下:
以2023年末总股本1,021,148,2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1,516,642.94元,约占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15%。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结转下一年。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可转债转股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分配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8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中牧股份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日,公司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中牧股份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依据2023年度经营业绩情况,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发展阶段需求等因素,拟订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