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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兴资源: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30

证券代码:600193 证券简称:创兴资源 编号:2023-070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简要原因:为了保证审计服务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慎评估并提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曾为公司提供2020年至2022年的年度审计服务,具有足够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 拟聘任其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2022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7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83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63人。2022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84,514.9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5,088.5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011.50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15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4,809.90万元。

拟聘任本所上市公司属于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行业,中兴华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602.43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3、 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中兴华所从业人员34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7次和自律监管措施4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戈三平,于2007 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 年1月转入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和 8 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签字注册会计师:朱守诚,于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1 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在中兴华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宇,于2014 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1月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1年起为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负责过多个上市公司审计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 IPO 项目,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 诚信记录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守诚、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宇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

体情况。

拟签字合伙人戈三平,2022年8月29日,因对泉为科技(原名国立科技)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存在执行审计程序存在瑕疵,受到广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中兴华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3、 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项目合伙人戈三平、签字注册会计师朱守诚、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同时参考其他上市公司收费情况确定。

公司2023年度审计(含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60万元(含税)。其中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于2023年5月31日受聘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年报审计服务,目前尚未开展年度审计服务。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为了保证审计服务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慎评估并提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曾为公司提供2020年至2022年的年度审计服务,具有足够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拟聘任其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兴华、北京兴华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

计师的沟通》的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为了保证审计服务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慎评估及提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曾为公司提供2020年至2022年的年度审计服务,具有足够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

综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变更其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变更理由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我们在董事会审议之前,审查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成员的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并对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进行了全面的了解和审查,认为此次变更理由恰当合理。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变更会计事务所充分、恰当地履行了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一致表决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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