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达到1%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睿德嘉信商贸有限公司持有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比例从 7.16%减少至 6.16%。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4年4月15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睿德嘉信商贸有限公司发来的《关于减持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减持结果告知函》,现将本次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 名称 | 北京睿德嘉信商贸有限公司 | ||
联系地址 | ||||
权益变动明细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股数 | 减持比例 |
集中竞价 交易 | 2024年1月17日 至 2024年4月15日 | 7,151,900 | 1% |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北京睿德嘉信商贸有限公司 | 无限售流通股 | 51,193,531 | 7.16 | 44,041,631 | 6.16 |
注:本提示性公告中的百分比计算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情况。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