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为更加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新增合同资产信用减值损失的单项认定,新增合同资产低风险组合,规范工程类项目合同资产及应收账款按客户类型分类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法,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公司综合评估了公司及各子公司不同性质业务合同资产的客户类型、结算资金来源、回款周期、历史坏账核销情况以及前瞻性信息,原有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已无法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当前合同资产、应收账款实际信用风险情况。
为适应公司经营业务发展,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预判,参照相近行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估计方法,本着谨慎性原则,新增合同资产信用减值损失的单项认定,新增合同资产低风险组合,进一步细化了工程类项目合同资产和应收账款按客户类型分类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法。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估计情况
(一)变更前的会计估计:
1.合同资产: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依据 | 计提方法 |
未完工合同资产组合 | 在建未完工项目按合同约定有收款权形成的合同资产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按预期金额损失率及时间价值损失率计量信用损失。 |
完工未结算合同资产组合 | 已完工未结算项目形成的合同资产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量信用损失。 |
其他合同资 | 除上述以外的合同资产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按预期金额损失率及时间价值损失率计量信用损失 |
2.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不选择简化处理方法,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
而采用未来12个月内或者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低风险组合 | 未到期保证金和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信用损失。 |
应收工程款组合 | 工程项目形成的应收账款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量信用损失。 |
账龄分析组合 | 除低风险组合和应收工程款组合外的应收款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量信用损失。 |
上述会计估计计提方法中的账龄,参考历史经验,结合客户风险划分为3年、5年、7年账龄法计提。
(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
1.合同资产: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合同资产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客户类型 | 确定组合依据 | 计提方法 |
未完工合同资产组合 | 除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外的全部客户类型 | 在建未完工项目按合同约定有收款权形成的合同资产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按存续期内判断违约敞口风险预期金额损失率计量信用损失。 |
完工未结算合同资产组合1 | 政府类/国有企业类 | 已完工未结算项目形成的合同资产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量信用损失。 |
完工未结算合同资产组合2 | 其他客户类型 | 未结算项目形成的合同资产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量信用损失。 |
低风险组合 | 全部客户类型 | 未到期保证金、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以及根据预期信用减值风险测算,信用风险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信用损失。 |
极低的合同资产 | |||
其他合同资产 | 全部客户类型 | 除上述以外的合同资产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按预期金额损失率及时间价值损失率计量信用损失。 |
2.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不选择简化处理方法,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而采用未来12个月内或者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客户类型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低风险组合 | 未到期保证金和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 |
组合名称 | 客户类型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全部客户类型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期后已回款部分金额。 | 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信用损失。 | |
应收工程款组合1 | 政府类/国有企业类 | 工程项目形成的应收账款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量信用损失。 |
应收工程款组合2 | 其他客户类型 | 工程项目形成的应收账款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量信用损失。 |
账龄分析组合 | 全部客户类型 | 除低风险组合和应收工程款组合外的应收款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量信用损失。 |
上述会计估计计提方法中的账龄,参考历史经验,结合客户风险划分为3年、5年、7年账龄法计提。
本公司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3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
三、会计估计变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1. 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和未来期间的影响数
a.对202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单位:元
项 目 | 2023年度变更前 | 重新计量 | 2023年度变更后 |
应收账款 | 493,696,842.30 | 14,328,855.91 | 508,025,698.21 |
合同资产 | 1,195,562,504.09 | -63,189,257.37 | 1,132,373,246.72 |
b.对2023年12月31日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项 目 | 2023年度变更前 | 重新计量 | 2023年度变更后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118,022.27 | 14,328,855.91 | 22,446,878.18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11,328,043.59 | -63,189,257.37 | -474,517,300.96 |
利润总额 | -368,981,877.43 | -48,860,401.46 | -417,842,278.89 |
注:此次会计估计变更影响公司2023年利润总额减少4,886.04万元,影响净利润减少4.088.36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 会计估计变更应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2. 分析会计估计变更日前三年,假设运用该会计估计对公司利润总额和总资产的影响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0年度 | 2021年度 | 2022年度 | |||
变更前 | 假设变更后 | 变更前 | 假设变更后 | 变更前 | 假设变更后 | |
利润总额 | 11,958.03 | 6,907.75 | 13,674.60 | 12,356.95 | 9,428.24 | 4,608.75 |
总资产 | 484,571.70 | 479,521.41 | 505,059.57 | 503,741.92 | 490,038.57 | 485,219.08 |
二、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能真实的反应公司财务状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