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泉阳泉:独立财务顾问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5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阳泉”或“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和主承销商,通过日常了解、核对银行对账单等方式对泉阳泉2023年度募集配套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96 号)核准,公司向包括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森工集团”)在内的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票数量为62,100,000.00普通股(A 股),发行股票价格为6.80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422,28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15,710,0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8年2月8日全部到位,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8]22040002 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56,997,297.11元,2023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金 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48,683,783.88
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本金赎回565,000,000.00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利息收益4,062,652.42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款利息收入1,277,368.98
减: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本金支出595,000,000.00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67,021,407.36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费、手续费和询证函费用支出5,100.8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56,997,297.11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23年10月25日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按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一)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中国建设银行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各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220501450100093300576,311,814.07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220501450100093300595,199,708.86
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22050145010009330065313.73
大路支行
吉林长白山天泉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2205014501000933009345,024,740.46
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长春销售分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22050145010009330108460,719.99
合 计56,997,297.11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公司、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阳泉饮品”)、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长春销售分公司( 以下简称“泉阳泉销售分公司”)和吉林长白山天泉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8年3月7日,公司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分别签订了三份《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账户22050145010009330057 专项账户对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长白山天泉20万吨含气矿泉水生产项目”,账号22050145010009330058 专项账户对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靖宇海源40万吨矿泉水建设项目”,账号22050145010009330059 专项账户对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销售渠道建设项目”及“支付部分中介机构费用”。专项账户仅用于对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8年7月17日,公司与泉阳泉饮品、东北证券、建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专项账户账号为22050145010009330065,专项账户仅用于泉阳泉饮品“销售渠道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9年7月2日,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基于项目主体工程已建设完成等原因,公司决定终止“靖宇海源40 万吨矿泉水建设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完成后对账号为22050145010009330058 的专项账户进行了注销,相应《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失效。2022年3月2日,公司与吉林长白山天泉有限公司(项目实施主体)、东北证券和建设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专项账户账号为22050145010009330093,专项账户仅用于“长白山天泉20万吨含气矿泉水生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2022年11月10日与2022年12月29日,公司与泉阳泉饮品、泉阳泉销售分公司、东北证券和建设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存储五方监管协议》与《关于<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的补充协议》。专项账户账号为22050145010009330108,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销售渠道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除失效协议外,其他生效协议均正常履行。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的资金。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8]22040005号),“销售渠道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泉阳泉饮品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销售渠道建设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

截至2018年5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共计31,473,865.13元。2018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的议案》,同意泉阳泉饮品以募集资金对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31,473,865.13元进行置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东北证券均发表了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意见(详见公司公告:临2018—075)。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置换金额31,470,000.00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21日与2023年1月30日,收回了2022年10月21日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购买的“单位结构性存款”,收回本金分别为9,500.00万元与4,000.00万元,收到相应收益分别为616,189.87元与259,448.37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的余额为0.00万元(详见公告:临2023—006)。

2、2023年2月10日,公司根据2022年6月14日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关于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的议案》的董事会决议,利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12,500.00万元用于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的余额为12,500.00万元(详见公告:临2023—008)。

3、2023年2月20日,公司根据2022年6月14日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关于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的议案》的董事会决议,利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12,000.00万元用于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的余额为24,500.00万元(详见公告:临2023—009)。

4、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10日与2023年5月15日收回了2023年2月10日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购买的“单位结构性存款”,收回本金分别为9,500.00万元与3,000.00万元,于2023年5月10日收到相应收益883,904.11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的余额为12,000.00万元(详见公告:临2023—028)。

5、2023年5月23日,公司收回了2023年2月20日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购买的“单位结构性存款”。公司收回本金7,000.00万元,收到相应收益494,986.30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的余额为5,000.00万元(详见公告:临2023—030)。

6、2023年5月3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对最高总额不超过27,500万元人民币(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通知存款、保本型结构性存款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授权期限自2023年8月31日至2024年8月30日内有效(详见公告:临2023—033)。

7、2023年7月12日,公司根据2022年6月14日和2023年5月31日两个董事会决议,利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16,500.00万元购买了“单位结构性存款”。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的余额为21,500.00万元(详见公告:临2023—037)。

8、2023年7月18日,公司根据2022年6月14日和2023年5月31日两个董事会决议,利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2,000.00万元购买了“单位结构性存款”。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的余额为23,500.00万元(详见公告:临2023—038)。

9、2023年8月22日,公司收回了2023年2月20日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购买的“单位结构性存款”。收回本金5,000.00万元,收到相应收益719,041.10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的余额为18,500.00万元(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41)。

10、2023年10月13日,公司收回了2023年7月12日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购买的“单位结构性存款”。收回本金16,500.00万元,收到相应收益992,000.94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的余额为2,000.00万元(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50)。

11、2023年10月19日,公司收回了2023年7月18日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购买的“单位结构性存款”。收回本金2,000.00万元,收到相应收益97,081.73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单位结构性存款的余额为0.00万元(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51)。

12、2023年12月7日,公司根据2023年5月31日董事会决议,利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16,500.00万元购买了“单位结构性存款”。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的余额为16,500.00万元(详见公告:临2023—065)。

2023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银行名称产品名称认购金额赎回金额结余金额起始日到期日是否如期归还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单位结构性存款95,000,000.0095,000,000.002022.10.212023.01.21如期归还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单位结构性存款40,000,000.0040,000,000.002022.10.212023.01.21如期归还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单位结构性存款95,000,000.0095,000,000.002023.02.102023.05.10如期归还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单位结构性存款30,000,000.0030,000,000.002023.02.102023.05.10如期归还
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单位结构性存款70,000,000.0070,000,000.002023.02.202023.05.20如期归还
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单位结构性存款50,000,000.0050,000,000.002023.02.202023.08.20如期归还
7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单位结构性存款165,000,000.00165,000,000.002023.07.122023.10.12如期归还
8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0,000,000.0020,000,000.002023.07.182023.10.18如期归还
9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单位结构性存款165,000,000.00165,000,000.002023.12.072024.03.07尚未到期
合计730,000,000.00565,000,000.00165,000,000.00

注:公司上述于2023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产品归还状态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情况。其中,公司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购买的认购金额为165,000,000.00元,期间为2023年12月7日至2024年3月7日的单位结构性存款,已于2024年3月8日收回相关本金。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完成,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八)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23年3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长白山天泉20万吨含气矿泉水生产项目的配套公共设施和5万吨产能生产线的建设期延长至2024年9月30日,待该条生产线建成投产并运行后,根据市场开发情况确定剩余15万吨产能生产线的建设启动时间(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15)。

2、2018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有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泉阳泉饮品提供有息借款专项用于实施“销售渠道建设项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临2018—074)。根据该决议,公司于2023年5月9日、2023年8月10日从建行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为22050145010009330059)总计支付1,000.00万元至泉阳泉饮品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为22050145010009330065)。

3、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详见本核查报告“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原定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中的10,000.00 万元用于旗下孙公司靖宇县海源矿泉饮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靖宇海源”)40 万吨矿泉水建设项目。该项目拟建设3条矿泉水灌装生产线,分别为580ml、1500ml瓶装产品共用一条生产线、5L 瓶装产品专用一条生产线和12L 瓶装产品专用一条生产线,其中募集配套资金10,000.00 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瓶坯瓶盖注塑设备、12L 灌装设备、水处理设备以及注塑机等。“靖宇海源40万吨矿泉水建设项目”主体建设工程已于2016 年建设完成。截至2019年5月31日,“靖宇海源40 万吨矿泉水建设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0.00元,靖宇海源已使用自有资金建成一条500mL 矿泉水生产线(即“580ml、1500ml 瓶装产品共用一条生产线”),产能为25万吨/年。因矿泉水市场增长不及预期,大瓶装矿泉水的市场需求尚未成功开拓,靖宇海源以每年25万吨矿泉水的产能,可以满足未来的产品需求和销售需要,预计5年之内不会建设5L 瓶装产品专用生产线、12L 瓶装产品专用生产线。为保护全体股东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终止“靖宇海源40万吨矿泉水建设项目”。

2019年6月14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7月2日提交公司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终止“靖宇海源40万吨矿泉水建设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均发表了同意公司终止此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截至2019年8月1日,公司已完成上述相关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为102,188,796.52 元。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六、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期限的议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销售渠道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进行优化调整,并将实施期限变更为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五年内(详见公司公告:临2022—047、临2022-053)。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销售渠道建设项目”募集资金4,601.36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3,147.00万元。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届监事会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该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4年9月30日,待该条生产线建成投产并运行后,根据市场开发情况确定剩余15万吨产能生产线的建设启动时间(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15)。含气矿泉水属于高端小众品种,需要全国市场和渠道的支撑,公司目前全国范围内的销售渠道尚未成熟,需要通过与具有全国渠道资源的战略伙伴合作开发市场以达到该项目投产后缩短市场开发周期、提高项目回报率的目的。目前,该项目处于与战略合作伙伴沟通洽谈中,但尚未达成合作。同时,受当地施工条件、季节气候条件等方面的制约,导致项目施工建设进度有所延缓。鉴于以上两方面原因,对该项目做出延期安排。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长白山20万吨含气矿泉水项目”募集资金5,247.78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设施的建设工程款以及相关设备款,同时正在推进产能5万吨生产线成套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重大问题,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情形。

八、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通过查阅募集资金相关的银行对账单、财务凭证、内部审批、公司公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4】0011006547号)及其他相关报告与文件,现场检查并与相关人员沟通交流,认为: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存放或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2,228.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702.1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0,00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316.7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3.68%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长白山天泉20万吨含气矿泉水生产项目11,400.0011,400.00-5,247.787,215.437,215.43-2024年09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
靖宇海源40万吨矿泉水建设项目项目终止10,000.00-------项目终止项目终止
销售渠道建设项目19,828.0019,828.00-1,454.364,601.364,601.36-2027年9月23日不适用不适用
支付部分中介机构费用1,000.001,000.00-500.00500.00--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42,228.0032,228.00-6,702.1412,316.7912,316.79-----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一、长白山天泉20 万吨含气矿泉水生产项目 2022年3月1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有息借款并增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由泉阳泉饮品从公司借款11,400.00万元向吉林长白山天泉有限公司增资及补足前期出资,用于实施“长白山天泉20万吨含气矿泉水项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公司公告(临2022—014)。 2023年3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届监事会于召开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该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4年9月30日,待该条生产线建成投产并运行后,根据市场开发情况确定剩余15万吨产能生产线的建设启动时间(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公司公告:临2023—015)。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215.43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设施的建设工程款以及相关设备款,同时正在推进产能5万吨生产线成套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二、销售渠道建设项目 随着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经营实践的推进,项目原有具体实施方式呈现明显的局限性和劣势,可行性正在下降,继续实施不符合市场环境变化,有必要变更原有实施方式,以改进提升“销售渠道建设”效果,避免造成公司资源的浪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9月5日召开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期限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2-047)。变更后的实施方式,新增了“新设或收购方式进行销售渠道建设”实施方式,其中接洽谈判、尽职调查、履行决策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等前期工作过程,通常需要1年左右。完成上述前期工作并达成初步意向或框架协议后,标的公司还需要经过通常2年的“培育期”进行规范运行,达到规范标准后才能实施交易。为了更加稳妥审慎地推进项目,有必要将项目实施期限变更为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5年内(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核通过该事项,详情见公司公告临2022-053)。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601.36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3,147.00万元。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未发生变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18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147.39万元进行置换。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实际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置换金额3,147.00万元。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共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合计为59,500.00万元,部分产品尚未到达董事会决议的最晚赎回日期。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完成,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1、2023年3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届监事会于召开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该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4年9月30日,待该条生产线建成投产并运行后,根据市场开发情况确定剩余15万吨产能生产线的建设启动时间(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15)。 2、2019年度,公司决定终止“靖宇海源40万吨矿泉水建设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完成上述相关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为102,188,796.52元。 3、2023年5月3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对最高总额不超过27,500万元人民币(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通知存款、保本型结构性存款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授权期限自2023年8月31日至2024年8月30日内有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33)。

4、2018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有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泉阳泉饮品提供有息借款专项用于实施“销售渠道建设项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临2018—074)。

根据该决议,公司于2023年5月9日、2023年8月10日从建行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为22050145010009330059)总计支付1,000.00万元至泉阳泉饮品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为22050145010009330065)。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靖宇海源40万吨矿泉水建设项目-----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靖宇海源40万吨矿泉水建设项目拟建设3条矿泉水灌装生产线,分别为580ml、1500ml瓶装产品共用生产线,5L瓶装产品专用生产线,12L瓶装产品专用生产线,其中募集配套资金主要用于购买瓶坯瓶盖注塑设备、12L灌装设备、水处理设备以及注塑机设备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已使用自有资金建设500ml矿泉水生产线一条(即“580ml、1500ml瓶装产品共用生产线”),以目前的矿泉水市场情况,500ml矿泉水生产线25万吨的年产能,预计可以满足产品生产和销售需要,预计5年之内不会建设5L瓶装产品专用生产线、12L瓶装产品专用生产线。 2019年6月14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7月2日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终止“靖宇海源40万吨矿泉水建设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均发表了同意公司终止此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项目终止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