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7)。公告内容更正如下:
一、更正事项
该公告“二、议案审议情况(一)非累积投票议案”部分的“9、议案名称:
关于2022年度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表决情况:”所附投票统计表格原内容为: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118,841,427 | 99.5655 | 518,600 | 0.4345 | 0 | 0.0000 |
现更正为: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18,767,102 | 97.3110 | 518,600 | 2.6890 | 0 | 0.0000 |
二、更正原因:原统计表格中直接采用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所提供的统计数据,但事后核对发现,应将该统计数据中关联股东的投票数据剔除。该统计数据的剔除,不影响投票结果。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