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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阳泉: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森工集团与森工财务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29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参股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

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阳泉”或“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森工集团”)和参股公司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或“参股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债权人会议(以下简称“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如果公司控股股东及参股公司重整计划未能获得法院的裁定批准,则存在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并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风险。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于2020年5月18日、11月24日裁定受理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两家公司重整。2020年12月8日,法院裁定森工集团与财务公司两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并于同日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为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整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参股公司被法院裁定实质合并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19)。

债权人会议于2020年12月28日上午9时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分组表决。出资人组会议于2020年12月28日上午9时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由出资人对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表决。现将会议召开和表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债权人会议召开和表决结果

2020年12月28日上午9时,债权人会议召开,债权人会议有财产担保债权组、职工债权组、税款债权组和普通债权组均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

二、出资人组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结果

2020年12月28日上午9时,森工集团实质合并重整出资人组会议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三、申请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

因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也表决通过了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第八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森工集团实质合并重整案管理人将依法向法院提交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

四、风险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如果公司控股股东及参股公司重整计划未能获得法院的裁定批准,则存在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并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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