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1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25日在山东省邹城市公司总部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批准《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在境内外公布2019年第三季度业绩。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批准《关于向兖州煤业鄂尔多斯能化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内部借款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批准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兖州煤业鄂尔多斯能化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人民币36.64亿元内部借款及相关安排。
三、批准《关于确定2019-2021年度与嘉能可集团柴油燃料供应持续性关联交易及上限交易金额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批准公司附属公司HV Operations Pty Ltd(“亨特谷运营公司”)与Glencore Group(“嘉能可集团”)附属公司嘉能可澳大利亚石油有限公司签署《柴油燃料供应协议》及其所限定交易于2019-2021年度每年的上限交易金额。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