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报告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的有关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委员会职责,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2018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是独立董事,审计委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审计委员会主任负责主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二、2018年审计委员会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2018年共召开两次审计委员会专门会议。
2018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专门会议于2018年3月5日召开,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17年未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后,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沟通了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年度审计重点并协商确定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2018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专门会议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审议如
下内容:公司审计委审阅了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财务报告初步意见,并同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财务报告初步意见是实事求是的、客观公正的。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整体情况。
审计委员会就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审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一贯独立、客观、公正、廉洁,是一家信誉较好的会计师事务所,其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较高,一致拟同意聘其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三、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执行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该事务所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服务,其工作细致、认真,工作成果客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
2、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公司2018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查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底稿、内部审计报告等相关文件,并对公司的内部审计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及时与公司管理层、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沟通、了解,有效地防范了公司经营风险,促进了公司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无异议,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也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通过查阅《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等内部控制体系文件,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人员沟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是适当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能够合理地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完成。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确保管理层、内审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进行相关协调工作,协助公司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四、总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作用,勤勉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并对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
2019年,审计委员会将更加恪尽职守,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沟通,密切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此报告。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