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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地产: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01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23-005债券代码:150385、143195、143226、188259、185567债券简称:18格地01、18格地02、18格地03、21格地02、22格地02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月3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陈辉先生、林强先生、齐雁兵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此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1、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我们认为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为参考行业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或者通过招标、竞价等方式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董事会在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本次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

5、同意本次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见下表:

单位:元

关联交易 类别关联人2022年度 预计金额2022年度 发生金额
向关联方提供物业服务等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珠海创投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珠海格力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建设管理有限公司1,200,000.00602,626.91
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珠海汇真商务有限责任公司800,000.00373,907.98
关联方提供物业服务珠海创投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运营管理有限公司3,400,000.00220,646.01
向关联方出租物业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000.0054,188.64
关联方提供代发货服务珠海创投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运营管理有限公司150,000.000.00
承租关联方物业珠海创投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珠海格力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建设管理有限公司1,100,000.0016,128.00
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汇优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珠海市新恒基发展有限公司、珠海珠澳跨境工业区大鹏仓储物流有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国营外币免税商场有限责任公司4,200,000.00919,435.50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新恒基发展有限公司、珠海海天国际贸易展览集团有限公司、珠海汇真商务有限责任公司、恒超发展有限公司、三亚珠免旅文商业有限公司、珠海珠澳跨境302,500,000.0065,500,685.62

关联交易

类别

关联交易 类别关联人2022年度 预计金额2022年度 发生金额
工业区大鹏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新恒基发展有限公司、珠海海天国际贸易展览集团有限公司、珠海汇真商务有限责任公司、恒超发展有限公司、三亚珠免旅文商业有限公司、珠海珠澳跨境工业区大鹏仓储物流有限公司302,500,000.0038,498,052.90
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珠海创投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运营管理有限公司3,500,000.00266,735.81
向关联方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新恒基发展有限公司、珠海海天国际贸易展览集团有限公司、恒超发展有限公司、天津珠免商业有限公司、三亚珠免旅文商业有限公司、珠海市闸口免税商业有限责任公司、珠盈免税有限公司、珠海汇真商务有限责任公司60,000,000.005,649,357.81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广告推广服务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新恒基发展有限公司、珠海海天国际贸易展览集团有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国营外币免税商场有限责任公司6,000,000.008,490.57
向关联方提供广告推广服务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珠海创投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运营管理有限公司4,100,000.002,726,008.61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物流服务珠海珠澳跨境工业区大鹏仓储物流有限公司1,000,000.000.00
合计690,550,000.00114,836,264.35

以上数据最终以定期报告为准。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见下表: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本次预计金额
向关联方提供物业服务等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珠海创投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珠海格力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建设管理有限公司7,100,000.00
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珠海汇真商务有限责任公司2,000,000.00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本次预计金额
关联方提供物业服务等珠海创投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运营管理有限公司3,900,000.00
珠海珠澳跨境工业区大鹏仓储物流有限公司700,000.00
向关联方出租物业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70,000.00
承租关联方物业珠海创投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珠海格力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建设管理有限公司1,000,000.00

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新恒基发展有限公司、珠海珠澳跨境工业区大鹏仓储物流有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国营外币免税商场有限责任公司

3,400,000.00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新恒基发展有限公司、珠海汇真商务有限责任公司、恒超发展有限公司、三亚珠免旅文商业有限公司、珠海珠澳跨境工业区大鹏仓储物流有限公司302,000,000.00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600,000.00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新恒基发展有限公司、珠海汇真商务有限责任公司、恒超发展有限公司、三亚珠免旅文商业有限公司、珠海珠澳跨境工业区大鹏仓储物流有限公司303,120,000.00
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珠海创投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珠海格力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建设管理有限公司3,400,000.00
向关联方提供代建服务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1,500,000.00
向关联方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新恒基发展有限公司、恒超发展有限公司、三亚珠免旅文商业有限公司、珠海汇真商务有限责任公司75,000,000.00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广告推广服务

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新恒基发展有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国营外币免税商场有限责任公司

4,000,000.00
向关联方提供广告推广服务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珠海创投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运营管理有限公司4,050,000.00
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5,000,000.00
合计716,840,000.00

上述事项有效期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相关额度之日止。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名称: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35,000万元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6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截至2021年末,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投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508,678.39万元,净资产为902,977.44万元。海投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关于关联法人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与海投公司在2022年发生的物业服务等类型的关联交易中,海投公司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海投公司具有履行合同约定的能力。

2、关联方名称:珠海格力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筱雯

注册资本:21,000万元

住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北岭工业区格力集团2号标准厂房6层601室

经营范围: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及其交通枢纽设施、市政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的建设投资(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房地产开发经营;会议会展服务;停车场服务;商业及房屋租赁;广告设计、策划、制作、发布及经营;餐饮服务;酒店管理;商务服务;商业策划;物业管理;旅游服务;汽车客运服务;物流服务;装卸搬运;货物运输代理;日用百货及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末,珠海格力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口岸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03,503.21万元,净资产为12,884.73万元。

口岸公司的股东海投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第6.3.3条关于关联法人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口岸公司在2022年发生的物业服务、商铺租赁等类型的关联交易中,口岸公司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口岸公司具有履行合同约定的能力。

3、关联方名称:珠海创投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张筱雯注册资本:1,000万元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横琴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兴科五巷85号501之一成立日期:2017年6月8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城乡市容管理;市政设施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物业管理;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运输货物打包服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外卖递送服务;机械设备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游览景区管理;旅客票务代理;票务代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包装服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工程管理服务;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消防技术服务;通用设备修理;互联网安全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销售代理;停车场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旅游业务;游艺娱乐活动;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电气安装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珠海格力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末,珠海创投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投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8,445.08万元,净资产为2,251.89万元。创投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海投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关于关联法人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创投公司在2022年发生的物业服务、商铺租赁等类型的关联交易中,创投公司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创投公司具有履行合同约定的能力。

4、关联方名称: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景乐路38号

成立日期: 1987年9月20日

经营范围:商业批发零售;免税烟草制品在海关监管区内经营;酒类的批发;食品的批发兼零售;工艺美术品的批发、零售;在珠海市免税商场内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外各类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和间接持股合计100%)

截至2021年末,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免税集团”)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46,157.39万元,净资产为211,127.73万元。

公司董事长陈辉先生为免税集团董事、总经理,公司监事会主席谢岚女士为免税集团董事,公司董事齐雁兵先生为免税集团董事、财务总监,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关于关联法人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与免税集团在2022年发生的销售商品等类型的关联交易中,免税集团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免税集团具有履行合同约定的能力。

5、关联方名称:珠海市新恒基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康伟文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住所: 珠海市吉大路8号成立日期:1995年8月7日经营范围:商业批发和零售、定型包装食品零售、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零售、物业管理、展览展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和间接持股合计100%)截至2021年末,珠海市新恒基发展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8,961.98万元,净资产为18,722.24万元。公司董事长陈辉先生为免税集团董事、总经理,公司监事会主席谢岚女士为免税集团董事,公司董事齐雁兵先生为免税集团董事、财务总监,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关于关联法人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与珠海市新恒基发展有限公司在2022年发生的销售商品等类型的关联交易中,珠海市新恒基发展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珠海市新恒基发展有限公司具有履行合同约定的能力。

6、关联方名称:珠海汇真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练达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住所:珠海市横琴镇银河街1号三楼301房

成立日期:2015年8月28日

经营范围: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平台,跨境电商,经营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仓储服务,代理报关业务、代理报检业务,国内贸易、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旅游信息咨询,商业活动的策划与组织,食品生产加工,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管理,商务咨询、教育咨询,展览展示服务,化妆品、日用品、妇婴用品、家用电器、烟酒类、冰鲜肉类、生鲜果蔬、定型包装食品、电子数码、纺织品、针织品、家具、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建筑材料、通信设备、金属材料、金银首饰、工

艺美术品、保健食品的零售与批发,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外广告,酒吧餐饮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和间接持股合计100%)截至2021年末,珠海汇真商务有限责任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232.33万元,净资产为3,096.43万元。

公司董事长陈辉先生为免税集团董事、总经理,公司监事会主席谢岚女士为免税集团董事,公司董事齐雁兵先生为免税集团董事、财务总监,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关于关联法人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与珠海汇真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在2022年发生的物业服务等类型的关联交易中,珠海汇真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珠海汇真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履行合同约定的能力。

7、关联方名称:恒超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港元

住所:FLAT/RM 2109-2110, 21/F, WEST TOWER, SHUN TAK CENTRE, 168-200CONNAUGHT ROAD CENTRAL, HK

业务性质:进出口贸易

股东: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末,恒超发展有限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100,072.16万元,净资产为62,197.94万元。

公司董事长陈辉先生为免税集团董事、总经理,公司监事会主席谢岚女士为免税集团董事,公司董事齐雁兵先生为免税集团董事、财务总监,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关于关联法人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与恒超发展有限公司在2022年发生的关联交易中,恒超发展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恒超发展有限公司具有履行合同约定的能力。

8、关联方名称:珠海经济特区国营外币免税商场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康伟文

注册资本:18,783万元住所:珠海市吉大景山路220号成立日期:1988年3月19日经营范围:百货、纺织品、针织品、家具、家用电器、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汽车零部件、摩托车零部件、建筑材料、通信设备、金属材料、金银首饰零售;配匙;会展服务;工艺美术品;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外广告;保健食品的批发、零售;零售:预包装食品(其他食品:燕窝);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零售;三类软性、硬性角膜接触镜及护理液;眼镜验配(不含医疗验光);停车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末,珠海经济特区国营外币免税商场有限责任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48,823.52万元,净资产为41,820.56万元。

公司董事长陈辉先生为免税集团董事、总经理,公司监事会主席谢岚女士为免税集团董事,公司董事齐雁兵先生为免税集团董事、财务总监,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关于关联法人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珠海经济特区国营外币免税商场有限责任公司在2022年发生的承租物业、广告推广服务等关联交易中,珠海经济特区国营外币免税商场有限责任公司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珠海经济特区国营外币免税商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履行合同约定的能力。

9、关联方名称:三亚珠免旅文商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练达

注册资本:6,000万元

住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天涯三亚湾路国际客运港区国际养生度假中心酒店B座(2#楼)5楼501

成立日期:2021年4月8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

代理;食品进出口;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酒类经营;烟草制品零售;广告发布;免税商品销售;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

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针纺织品销售;鞋帽零售;鞋帽批发;钟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日用品销售;箱包销售;珠宝首饰零售;珠宝首饰批发;日用百货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股51%)截至2021年末,三亚珠免旅文商业有限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9,065.32万元,净资产为5,116.83万元。公司董事长陈辉先生为免税集团董事、总经理,公司监事会主席谢岚女士为免税集团董事,公司董事齐雁兵先生为免税集团董事、财务总监,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关于关联法人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与三亚珠免旅文商业有限公司在2022年发生的购买商品、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关联交易中,三亚珠免旅文商业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三亚珠免旅文商业有限公司具有履行合同约定的能力。10、关联方名称:珠海珠澳跨境工业区大鹏仓储物流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青山注册资本:500万元住所:珠海市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西环路1号大鹏仓储物流中心1楼成立日期:2005年12月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报关业务;报检业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品销售;销售代理;办公用品销售;美发饰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卫生洁具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食品用洗涤剂销售;纸制品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皮革制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医用口罩零售;日用木制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玩具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室内卫生杀虫剂销售;服装服饰零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保健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股东: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和间接持股合计100%)截至2021年末,珠海珠澳跨境工业区大鹏仓储物流有限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6,020.08万元,净资产为1,873.48万元。公司董事长陈辉先生为免税集团董事、总经理,公司监事会主席谢岚女士为免税集团董事,公司董事齐雁兵先生为免税集团董事、财务总监,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关于关联法人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与珠海珠澳跨境工业区大鹏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在2022年发生的承租物业等关联交易中,珠海珠澳跨境工业区大鹏仓储物流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珠海珠澳跨境工业区大鹏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具有履行合同约定的能力。

11、关联方名称: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马志超

注册资本: 51,426.8188万人民币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钦州北路1189号成立日期:1981年11月22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化试剂、临床诊断试剂、医疗器械、兽用针剂、生化试剂检验用具、基因工程药物、微生物环保产品的研究、生产、经营、自有设备租赁及相关的技术服务,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珠海保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持股18.64%)截至2021年末,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695,521.55万元,净资产为513,126.40万元。公司董事、副总裁马志超先生为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关于关联法人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履行合同约定的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为参考行业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或者通过招标、竞价等方式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定价公允,交易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也不会严重依赖上述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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