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和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实施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管计划尚未成立。
三、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因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后,一直积极推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由于拟成立的资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格力地产股票,公司咨询了多家金融机构,并与最初表示能够操作的金融机构沟通制定了具体方案,但最终在金融机构内部审批时因无法实现操作而未能通过。另外,部分
拟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改为参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因此,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员工的利益,经审慎研究后,公司拟终止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四、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五、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9年9月4日,公司召开了认购员工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终止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是经审慎研究作出的决定;
2、终止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的规定及《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终止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我们同意公司终止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九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