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事项发表事前认可独立意见如下:
1、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我们已经详细审阅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及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及相关材料,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合理、充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价格;定价公允,体现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关于追认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及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储小平、卢馨、韦俊、李军印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