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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通控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4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 议 材 料

中国·泉州

二〇二二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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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

(一)现场股东大会

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00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通港西街156号5楼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5月20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集人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为配合做好泉州市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的安排,公司鼓励股东及股东代表采取网络投票或委托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四、会议内容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报告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并介绍参会人员。

(三)主持人说明本次审议的事项及表决办法

1、《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听取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2、《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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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关于修订<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2021年~2023年)>的议案》10、《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11、《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2、《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1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4、《关于拟签订联营外贸航线战略合作协议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经办战略合作协议签署工作的议案》

15、《关于选举丁明曦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16、《关于选举陈文质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四)记名投票表决上述议案

(五)推选代表对本次现场会议的表决结果进行计票和监票

(六)会场休息

(七)待网络投票统计完毕后继续开会

(八)监票人公布宣布现场投票加网络投票后的最终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十一)与会董事在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等文件上签字

(十二)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结束

五、会议其他事项

(一)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按照持股数确定表决权。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需要在表决票上签名。

(二)按审议顺序依次完成议案的表决。

(三)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可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提出质询意见,由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作出答复和解释,对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质询,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管人员有权不予以回答。

(四)表决分为同意、反对或弃权,空缺视为无效表决票。

(五)会议指派一名监事,选派两名股东(或股东代表)进行表决票数的清点、统计,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六)本次会议由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对表决结果和会议议程的合法性进行见证。

(七)到会董事在股东大会决议和记录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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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拟定了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报告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给各位股东审议,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同时也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的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和附件3。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5月20日

附件1:《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附件2:《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储雪俭、邵立新附件3:《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志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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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公司全体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了《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并保障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保障了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全体董事均能够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为公司合法运营、科学决策及规范管理建言献策。现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1年主要工作回顾

2021年是国家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公司重整成功、涅槃重生后的发展元年。2021年,公司进行了组织架构调整、制度流程优化完善、薪酬绩效体系改革等一系列管理举措,同时积极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员工的凝聚力持续加强。公司全体员工,在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带领下,按照年初既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协同作战,全心全意谋发展。一方面,在充分利用多式联运的网络优势和信息化平台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对集装箱多式联运的物流网络布局,公司以打造内贸精品航线为抓手,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深化“门-门”全程一体化综合物流服务;同时,加强行业协同,努力促成内贸集装箱行业良好的竞合关系,促进公司和行业整体服务效率和水平的提升;另一方面,公司积极抓住新形势下外贸航运市场带来的发展机遇,通过合作方式积极布局外贸市场,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得到了较大的提升。现就公司2021年度主要业务经营情况报告如下:

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77.94亿元,同比增长61.21%;利润总额17.7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47.3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17.6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36.59%。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12.32亿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7.64亿元,资产负债率30.75%。

二、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加强信息披露,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作,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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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水平和信息披露透明度。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38个议案。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深入讨论,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作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1年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共审议通过15项议案。董事会依法、公正、合理地安排股东大会的议程和议案,确保股东大会能够对每个议案进行充分讨论,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充分发挥董事会职能作用,推动公司提高治理水平,维护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了2次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5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各专门委员会均按照公司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充分利用各自所长,积极参与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向董事会提出专业意见,对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有力保障。

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深入讨论,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 策,作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

2021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看法及观点,积极深入公司现场调研,了解公司运营状况和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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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进行规范。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东南冷链仓储有限公司在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司法重整过程中已拍卖处置。公司募投项目中在东南冷链仓储有限公司投建的场站仓储设备及冷链仓储设备同东南冷链仓储有限公司的100%股权一并被转让。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0日、2021年10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专户剩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

截至2021年10月21日,公司已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为方便公司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同时公司已办理完成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及与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手续。

(六)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2021年全年公司披露的各类公告及相关文件共计111余篇,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做到了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同时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能够在定期报告等敏感期,严格执行保密义务,未发生内幕知情人违规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一向注重构建和谐的投资者关系,公司通过开展“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上证e互动”、 企业邮箱、投资者热线电话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互动,耐心倾听投资者的心声和建议,切实维护投资者关系。后续公司将不断完善投资者关系板块建设,以便于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司信息力求维护与投资者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三、2022年的工作展望

2022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重要一年,也是安通抢抓新机遇、实现新发展,努力提升的赶超之年。2022年我们面对可能更加严峻的外部环境以及更加激烈的国际竞争,董事会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我们要牢牢把握“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全面优服务、稳增长、深改革、防风险、提素质。新的一年,我们将继续聚焦主业,加快多式联运布局,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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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收入较2021年增长10%,进一步恢复公司的整体经营规模和市场占有率(该经营计划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为完成上述经营计划,董事会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深耕主业,构建“双循环”推动新发展

2020年5月,中央提出“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新发展格局下将促进国内生产与消费的升级,带动运输需求增加。公司将紧抓行业积极向好的机遇,积极融入到国内国际双循环建设中,充分发挥集装箱物流供应链的支撑作用,向内、外市场共同发力推动公司新发展。一方面,公司将继续聚焦航运与多式联运主业,进一步优化航线布局,完善综合物流网络。另一方面,公司将积极抓住新形势下外贸航运市场带来的发展机遇,继续推进同国际班轮公司的战略合作,以航线联营模式,积极布局美西、欧洲、东南亚等国际集装箱运输航线,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二)加强“双协同”沟通,强化资源共享、共赢

未来公司将加强“双协同”沟通机制,打造横纵一体化,强化链条上下游协同,深化合作,强化资源共享、合作共赢,更好地服务客户、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解决内贸集装箱航运存在的安全赤字、发展赤字、信任赤字问题,促进行业的高质量健康发展。

1、横向一体化

加强同业沟通,推进行业自律。积极寻求与其他航线公司的合作,通过共舱融舱实现优势互补,提高资源利用率与彼此竞争力,避免无序竞争与低效投入,造成运力资源的重复配置浪费,共同推动内贸行业良性竞争与健康发展。

2021年,公司与泛亚航运、信风海运内贸合作航线产品“FAX 1”通过市场考验,提升了内贸航运物流的运输效率和服务能力。为了进一步畅通内贸航运通道,提升内贸航运服务品质,2022年公司将升级内贸精品航线,推出产品“FAX 2”,共同打造覆盖面更广“点对点”精品航线服务产品,致力于全面提升广大客户对内贸集装箱航运高品质精准的服务体验。同时,公司将通过同业间的合作与竞争,寻找并正视差距,向头部企业看齐,推动公司业务发展的速度和质量。

2、纵向一体化

2022年公司将深入推进产业链条上下游协同,深化战略合作,提升价值,共同构建共赢的有序生态圈。一方面,加强港航协同,强化资源共享。2022年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与港口及港口所在地政府的友好联动,深化港航双方的资源共享与战略合作,同时,充分依托招商港口一流的港口资源,加强战略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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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打通南北航运通道,扩大港口综合服务生态圈。另一方面,通过加强供应商管理,提升准入门槛,建立动态考评机制,形成系统的供应商管理体系,以保证服务质量,规避公司合作风险。

(三)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为公司发展提供新动能

人才是安通的根本,2022年公司将继续优化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建立市场化的人才培养体系。通过人才引进,储备干部培养与内外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提高员工队伍的综合能力,从而提升各部门的综合管理能力,培养出一支管理能力强,市场开拓与服务能力强及团队合作意识好的业务队伍。同时,公司还将继续完善员工薪酬与绩效体系和员工业绩激励机制,激励与约束机制并重,充分调动公司经营管理层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效地使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为公司长期发展提供持续动能。

(四)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2020年爆发的新冠疫情,给航运物流企业带来了很多困扰,人、船、货之间如何做好合理协作,如何节省时间,降低经营成本等,这些因素进一步加速了航运企业数字化、智能化的转型需求。2022年,公司将加快数字化转型,通过数字化管理,提升公司的整体营运绩效,促进公司的服务创新、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通过积极的改变更好地服务于公司的业务和经营管理需求,从而在未来的竞争中掌握主动权。

(五)牢树底线意识,提升公司规范化治理水平

2022年公司将持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控工作,不断强化员工的规范运作意识,提升公司的风险防控能力,牢牢守住合法合规运营的底线。通过建设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全过程风险管控措施;进一步规范投资、招投标及合同管理,有效维护公司利益。不断优化内控制度建设,发挥内部审计的监察职能,强化对业务开展的效益审计和对内部管理的合规性审计。建立事前审核、事中监督、事后跟踪机制,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有效防范和规避风险。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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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我们作为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2021年独立董事的相关工作中,谨慎、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21年5月7日独立董事张志越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一职,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补了刘清亮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分别为储雪俭、邵立新和刘清亮先生,人数不低于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1、储雪俭先生,教授、博导,现任上海大学现代物流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物流专业委员会副会长;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与供应链金融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畜牧业协会物流专家委员会委员;上海市物流学会副会长等职务;2016年8月至今任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邵立新先生,2007年11月至今担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人,2019年9月至今任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刘清亮先生,历任招商局集团审计稽核部总经理、风险管理部部长、法律合规部部长、审计部部长、审计中心主任等职;现任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交通分会副会长、专家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南山区人大代表。2022年1月28日至今担任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通过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以及通讯的方式,如期参加了公司本年度历次董事会,并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核,会上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专业意见及建议,认真行使表决权。经共同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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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分析,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历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决策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对本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并投出同意的表决票,亦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2021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
储雪俭80800
邵立新81700
刘清亮00000注1
张志越(离任)31200

注1:刘清亮于2022年1月28日起开始担任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故报告期内未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1年度,我们遵照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充分利用各自所长,积极参与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了2次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5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具体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2021年应参加专门委员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
储雪俭1201200
邵立新82600
刘清亮00000
张志越(离任)11000

3、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2021年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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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雪俭

储雪俭210
邵立新200
刘清亮000
张志越 (离任)000

注2:2021年5月7日独立董事张志越先生已辞去公司独立董事一职,故报告期内未参加公司股东大会。

4、考察情况

2021年,我们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和业务交流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企业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了解,同时保持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沟通联系,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同时,我们密切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介对公司的宣传和报道,不断加深对公司的认知和了解。公司也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必要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认为公司2021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系正常的经营需要,定价公允且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程序,符合公平、公正、自愿和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有失公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万元。主要因为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东南冷链仓储有限公司在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司法重整过程中已拍卖处置,公司募投项目中在东南冷链仓储有限公司投建的场站仓储设备及冷链仓储设备同东南冷链仓储有限公司的100%股权一并被转让。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0日、2021年10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专户剩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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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流动资金,剩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

截至2021年10月21日,公司已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为方便公司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同时公司已办理完成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及与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手续。

(三)董事提名、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提名、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所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任职要求。

我们关注了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报告其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领取的薪酬符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岗位评估要求。

(四)业绩预告

根据2021年度公司的整体的经营情况,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于2022年1月25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五)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负责、勤勉尽责,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六)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由于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累计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不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2021年度公司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我们认为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2021年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能按照有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证所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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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公平、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召集董事会会议,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科学、合理地作出相应的决策,为公司经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在2021年内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审议,献计献策,提高了公司运作规范水平。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21年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诚实守信,财务管理稳健,内控制度健全。2022年我们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和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履职能力,秉承认真、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同时,我们也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和交流,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服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断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董董事:储雪俭、邵立新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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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任职截止2021年5月7日)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2021年独立董事的相关工作中,谨慎、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21年5月7日我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一职,至此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2021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
张志越(离任)31200

2021年度本人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召开 3次董事会会议。本人认真审议了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及最终发表 独立意见,认真行使表决权。所提建议均为公司所采纳,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1年度,本人遵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充分利用自己专业所长,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工作。2021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具体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2021年应参加专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会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2次未亲

第 15 页 共 64 页门委员会

次数

门委员会次数议次数自出席
张志越(离任)11000

3、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过股东大会。

4、考察情况

2021年,本人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和业务交流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企业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了解,同时保持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沟通联系,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同时,本人也密切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介对公司的宣传和报道,不断加深对公司的认知和了解。公司也为我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在本人2021年度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必要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认为公司2021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系正常的经营需要,定价公允且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程序,符合公平、公正、自愿和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有失公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

在本人2021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在该期间的募集资金实际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0万元。主要因为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东南冷链仓储有限公司在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司法重整过程中已拍卖处置。公司募投项目中在东南冷链仓储有限公司投建的场站仓储设备及冷链仓储设备同东南冷链仓储有限公司的100%股权一并被转让。

(三)董事提名、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在本人2021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提名、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所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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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等的任职要求。本人关注了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报告其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领取的薪酬符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岗位评估要求。

(四)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在本人2021年度任职期间,公司续聘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负责、勤勉尽责,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同其他两位独董都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五)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在本人2021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人认为公司能按照有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证所披露信息的公平、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在本人2021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召集董事会会议,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科学、合理地作出相应的决策,为公司经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提名委员会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本人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对分属领域的事项进行审议,献计献策,努力提高公司的运作规范水平。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年,本人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诚实守信,财务管理稳健,内控制度健全。最后,衷心祝愿公司事业腾飞,蒸蒸日上!本人在今后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公司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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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董董事:张志越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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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拟定了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报告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给各位股东审议,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4。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5月20日

附件4:《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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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通过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监事会会议等方式,对公司依法运作、合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实施以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现将监事会在2021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基本情况

本届监事会共3人,分别为监事会主席:郭清凉;监事:林国新、卢金勇。其中,卢金勇为职工代表监事。在本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积极列席参加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历次会议,参与公司重大决策讨论,并监督和审查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议案和程序。

二 、监事会年度工作情况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7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1月22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2、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十二项议案。

3、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4、2021年6月18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2021年~2023年)>的议案》。

5、2021年8月20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四个议案。

6、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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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21年12月14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购买二手集装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各次董事会会议,对公司2021年度依法规范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控体系,公司董事会决策科学、运作规范、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勤勉尽责,未发现其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损害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并对各定期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各子公司能够贯彻国家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公司季度财务报告、半年度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的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成果。公司财务内控制度健全,能有效防范各类经营风险,报告期内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三)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及出售资产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万元。主要因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东南冷链仓储有限公司在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司法重整过程中已拍卖处置。公司募投项目中在东南冷链仓储有限公司投建的场站仓储设备及冷链仓储设备同东南冷链仓储有限公司的1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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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一并被转让。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0日、2021年10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专户剩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截至2021年10月21日,公司已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为方便公司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同时公司已办理完成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及与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手续。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关联交易的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的有关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该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等,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事项。

(七)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能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的需求。2021年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勤勉尽责。

2022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关注公司的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监督董事、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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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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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随着公司司法重整的完成,2021年,公司各项经营管理重新走向正常轨道,一方面公司积极落实董事会年初的布局,通过优化治理结构,深化主营业务布局,打造符合公司特性的专属企业文化等方式实现了经营管理提升;另一方面受疫情反复、运力紧张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外贸航运市场需求旺盛,公司紧抓新形势下外贸航运市场向好的有利时机,积极融入到国内国际双循环建设,通过合作方式积极布局外贸市场,并取得较好的经营效益。公司全年主营业务盈利较去年较大增长,实现生产经营稳中向好发展。现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2021年度财务报表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2]007305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总体经营情况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7.94亿元,较去年同期的48.35亿元,增加了

61.2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17.66亿元,较去年同期的净利润12.93亿元,增长了36.59%。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12.32亿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7.64亿元,资产负债率30.75%。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21年2020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7,794,183,361.834,834,709,156.4161.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66,340,088.701,293,181,680.9336.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35,776,038.12-664,459,167.84346.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18,747,503.77-525,491,120.71560.2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0470.8162-50.42

第 24 页 共 64 页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0470.8162-50.4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5.61-275.38增加300.99个百分点
2021年末2020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764,120,964.846,025,066,398.0828.86
总资产11,232,300,516.768,770,606,073.4528.07

报告期内基本每股收益为0.4047元/股,比去年同期的0.8162元/股,减少了50.42%。主要原因系2020年12月公司执行经法院裁定的重整计划,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引进投资人及清偿债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5.61%,比去年同期的-275.38%,增加300.99个百分点,主要系2020年公司在司法重整之前公司净资产为负,2020年全年加权平均净资产为-46,959.76万元以及2021年度公司实现利润高于同期所致。

四、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与现金流量

(一)财务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变动比例(%)变动说明
流动资产4,864,707,312.843,572,285,632.6136.18主要系业务量增加致应收款项增加以及用于理财资金增加所致。
非流动资产6,367,593,203.925,198,320,440.8422.49
资产总额11,232,300,516.768,770,606,073.4528.07
流动负债2,598,768,469.302,130,668,124.3921.97
非流动负债854,780,918.00601,178,722.7242.18主要系本期执行新租赁准则,将部分经营租赁确认为租赁负债所致。
负债总额3,453,549,387.302,731,846,847.1126.4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7,764,120,964.846,025,066,398.0828.86

(二)经营成果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变动比例(%)变动说明

第 25 页 共 64 页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7,794,183,361.834,834,709,156.4161.21主要原因系运营环境改善,业务量增加,经营效率提高以及外贸相关业务收入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5,518,140,173.295,088,180,717.968.45
销售费用32,539,446.299,279,765.12250.65主要系公司利润完成情况较好,计提业绩激励基金及发放和计提的绩效奖金,使得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501,363,470.17295,768,226.7769.51主要系公司利润完成情况较好,计提业绩激励基金及发放和计提的绩效奖金,使得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9,098,843.64-100主要系本期无研发项目投入所致。
财务费用59,078,775.95214,100,979.46-72.41主要系本期司法重整后借款利息费用减少所致。
营业利润1,760,885,840.951,228,867,625.9943.29主要原因系运营环境改善,业务量增加,经营效率提高以及外贸相关业务收入增加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66,340,088.701,293,181,680.9336.59主要原因系运营环境改善,业务量增加,经营效率提高以及外贸相关业务收入增加所致。

(三)报告期内现金净流量情况的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变动比例(%)变动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18,747,503.77-525,491,120.71560.28主要原因系运营环境改善,业务量增加,经营效率提高以及外贸相关业务收入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11,398,540.391,327,487,874.48-304.25主要系本期投资理财产品支出现金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55,723,739.692,071,910,369.04-150.95主要系上期收到公司重整战略投资款及本期偿还债务资金减少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350,528,283.822,873,819,055.45-146.99主要系上期收到重整投资款及本期投资理财产品的现金增加所致。

第 26 页 共 64 页

五、主要财务指标分析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增减幅度
盈利能力综合毛利率29.20%-5.24%增加34.44个百分点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5.61%-275.38%增加300.99个百分点
偿债能力流动比率1.871.68增加0.19
速动比率1.741.56增加0.18
资产负债率30.75%31.15%减少0.4个百分点
营运能力应收账款周转率13.339.56增加3.77
流动资产周转率1.851.77增加0.08
非流动资产周转率1.350.87增加0.48
总资产周转率0.780.58增加0.2

(一)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上升34.44%,主要是因为运营环境改善,业务量增加,经营效率提高;本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期上升300.99%,主要系2020年公司在司法重整之前公司净资产为负,2020年全年加权平均净资产为-46,959.76万元以及2021年度公司实现利润高于同期所致。

(二)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有所上升,主要系由于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等资产增加所致。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0.75%,较去年年末下降0.4%,主要是因为本期负债减少,资产增加所致。公司货币资金充足,偿债能力强,风险很小。

(三)资产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上升,主要是由于业务规模扩大,相应应收账款有所增加所致。报告期内,流动资产周转率、非流动资产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均较去年有所上升,主要是由于公司规模扩大,营业收入增长所致,企业营运能力越来越强。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给各位股东审议。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5月20日

第 27 页 共 64 页

议案四:《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拟定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给各位股东审议。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5月20日

第 28 页 共 64 页

议案五:《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66,340,088.7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64,482,452.60元,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043,349,881.38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1年度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负,未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给各位股东审议。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5月20日

第 29 页 共 64 页

议案六:《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各位股东: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经营管理持续向好,为了更好地激励管理团队,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业务,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对现任董事、监事薪酬标准进行调整。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后,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公司现任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本议案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现任董事、监事。

二、本议案适用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

公司不设非独立董事津贴,公司董事长王维先生、董事姚江涛先生、赵明阳先生、魏颖晖先生、洪冬青先生均不在公司领取薪酬;职工董事楼建强先生以其担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确定薪酬。

2.独立董事的津贴

2022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储雪俭先生、邵立新先生、刘清亮先生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00元(税前)。

3.监事的薪酬

(1)公司设监事津贴,每人每月给予2,000元(税前)的监事津贴。

(2)如监事为公司职工,其薪资以其在公司的岗位确定,不再领取监事津贴。

四、薪酬管理

(一)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审定的年度经营计划/目标,组织、实施对董监高人员的薪酬和绩效的考核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公司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等原因离任,其薪酬和绩效按照其实际任期进行考核和计发。

(三)公司董事、监事在任期内,由于个人原因离职,年度绩效考核系数按1.0执行。

第 30 页 共 64 页

(四)公司董事、监事如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等被解除职务或擅自离职和自动离职的,其绩效奖金不予发放。

(五)公司董事、监事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监事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六)公司董事、监事由于履行职责所产生的职务消费,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餐饮招待费、通讯费、商务礼品费等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规定

(一)本方案涉及的所有薪资或津贴,均为税前。

(二)本方案未尽事宜,参照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方案中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尚需经股东大会批准,自聘任日起生效,聘任前公司董事、监事薪酬从其原标准。

(四)本方案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或修订。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给各位股东审议。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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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关于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与公司的关联方在日常的经营中存在必要的交易行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日常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的效益。因此董事会拟定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年初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方式2021年预计金额2021年发生金额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物流辅 助业务及租赁业务市场价20,000.0014,161.22业务量不及预期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物流辅 助业务及租赁业务市场价24,000.0021,432.39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物流辅 助业务及租赁业务市场价1,500.001,220.22
青岛前湾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物流辅 助业务市场价7,000.002,025.31业务量不及预期
大连集发环渤海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物流辅 助业务及租赁业务市场价1,300.001,37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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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新丝路国际

物流有限公司

辽宁新丝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物流辅 助业务及租赁业务市场价1,000.00683.29注1
盘锦港集团有限公司物流辅 助业务市场价500.0013.38业务量不及预期
招商港融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物流辅 助业务市场价2,500.00612.92业务量不及预期
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所需支付的船舶租金市场价2,700.001,964.90
合计60,500.0043,491.37/

注1:辽宁新丝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被营口港对外经济合作发展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其公司主体资格已注销,2022年不再作为公司关联方。

(二)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次预计金额本年年初至3月31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未经审计)上年实际发生金额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物流辅 助业务及租赁业务16,5003,835.6614,161.22注2
其中:汕头招商局港口集团有限公司10,0001,762.58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物流辅 助业务及租赁业务14,000.005,935.5821,432.39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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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物流辅 助业务及租赁业务1,300.00241.441,220.22

大连集发环渤海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大连集发环渤海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物流辅 助业务及租赁业务4,500.00426.451,377.74主要系2022年预计新增船舶租赁3,750万元
招商港融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物流辅助业务1,000.00207.50612.92
营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物流辅助业务4,000.00646.191,618.41预计本期公司业务量增加
辽宁沈哈红运物流有限公司物流辅 助业务及租赁业务200.0012.6736.98
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所需支付的船舶租金2,300.00401.381,964.90
合计43,800.0011,706.8742,424.78/

注2:2021年8月6日,原董事长郑少平先生辞去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郑少平先生辞去该公司高管职务后的12个月内(即2021年8月7日至2022年8月6日)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仍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选举了王维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同时王维先生在汕头招商局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汕头招商局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为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注3: 2021年8月12日,原董事长郑少平先生辞去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郑少平先生辞去该公司董事职务后的12个月内(即2021年8月13日至2022年8月12日)仍认定为关联方,因此2022年预计金额仅为1-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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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的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关联方的基本信息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成立日期:1990年7月19日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工业三路一号招商局港口大厦23-25楼法定代表人:王秀峰注册资本:192,236.5124万元人民币主要股东:CHINA MERCHANTS INVESTMENT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招商局港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等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港口码头建设、管理和经营;进出口各类货物保税仓储业务;港口配套园区的开发、建设和运营;国际、国内货物的装卸、中转、仓储、运输,货物加工处理;集装箱拆拼箱、清洗、修理、制造和租赁;国际货运代理;租车租船业务;为船舶提供燃物料、生活品供应等船舶港口服务;船舶拖带(不得使用外国籍船舶经营);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港口物流及港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现代物流信息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物流方案设计;工程项目管理;港务工程技术的开发、研究、咨询服务。许可经营项目是: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规模为1,759.84亿元,净资产1,110.35亿元,2021年营业收入为152.84亿元,净利润76.55亿元。

(二)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6.3.3条

(三)”对关联法人的认定,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自然人郑少平先生曾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视同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2021年8月6日,公司关联董事郑少平先生辞去了该公司高管职务,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郑少平先生辞去该公司高管职务后的12个月内,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仍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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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设立、合法存续,企业经营正常,具备持续经营和良好的履约能力。

2、汕头招商局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一)关联方的基本信息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1年10月31日

注册地点:汕头市濠江区广澳街道广达大道36号港口大楼

法定代表人:李建辉

注册资本:12,5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招商局港口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按《港口经营许可证》证号粤汕港经字第00001号核定范围经营。拖驳船服务、船客运代理及服务、港湾航道疏竣、修理船舶制造(由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公开资料未披露汕头招商局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持有该公司60%股份的股东为招商局港口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公开资料亦未披露招商局港口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二)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6.3.3条

(三)”对关联法人的认定,汕头招商局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自然人王维先生任董事的企业,视同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设立、合法存续,企业经营正常,具备持续经营和良好的履约能力。

3、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关联方的基本信息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成立日期:1988年10月21日

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同汇路1号综合大楼A区4楼

法定代表人:顾金山

注册资本:2,317,367.465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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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国内外货物(含集装箱)装卸(含过驳)、储存、中转和水陆运输;集装箱拆拼箱、清洗、修理、制造和租赁;国际航运、仓储、保管、加工、配送及物流信息管理;为国际旅客提供候船和上下船舶设施和服务;船舶引水、拖带,船务代理,货运代理;为船舶提供燃物料、生活品供应等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设施租赁;港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港口码头建设、管理和经营;港口起重设备、搬运机械、机电设备及配件的批发及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规模为1,707.87亿元,净资产1,078.06亿元,2021年营业收入为342.89亿元,净利润154.81亿元。

(二)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6.3.3条

(三)”对关联法人的认定,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自然人郑少平先生曾任董事的企业,视同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2021年8月12日,公司关联董事郑少平先生辞去了该公司董事职务,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郑少平先生辞去该公司董事职务后的12个月内,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仍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设立、合法存续,企业经营正常,具备持续经营和良好的履约能力。

4、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一)关联方的基本信息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成立日期:2008年3月31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宁东路269号环球航运广场第1-4层(除2-2)、第40-46层

法定代表人:毛剑宏

注册资本:1,580,741.737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等

经营范围:码头开发经营、管理:港口货物的装卸、堆存、仓储、包装、灌装;集装箱拆拼箱、清洗、修理、制造、租赁;在港区内从事货物驳运,国际货运代理;铁路货物运输代理,铁路工程承建,铁路设备维修;港口拖轮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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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自有场地、船舶、设备、设施及自有房屋租赁;港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环境监测;口岸物流信息服务;港口起重、运输、装卸机械的制造、安装、维修;水电、管道的安装、维修;船舶港口服务业务经营;蒸汽供应;危险化学品储存(限分支机构持证经营,限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证书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认可批准品种);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限分支机构持证经营);生活饮用水制水、供水(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内经营);非生活饮用水供应;港区供水、供电;港口旅客运输服务经营;国内陆路货运代理、小件行李寄存;货物车船联托运、装卸搬运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劳务服务;物业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招标及代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技术咨询;工程预算审计;港务工程技术的开发、研究、咨询服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规模为949.62亿元,净资产588.73亿元,2021年营业收入为231.28亿元,净利润47.80亿元。

(二)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6.3.3条

(三)”对关联法人的认定,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自然人郑少平先生曾任董事的企业,视同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2021年8月11日,公司关联董事郑少平先生辞去了该公司董事职务,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郑少平先生辞去该公司董事职务后的12个月内,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仍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设立、合法存续,企业经营正常,具备持续经营和良好的履约能力。

5、大连集发环渤海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一)关联方的基本信息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9月4日

注册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7号

法定代表人:台金刚

注册资本:4,923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大连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国际班轮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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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集装箱租赁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公开资料未披露大连集发环渤海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持有该公司97.3593%股份的股东为大连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公开资料亦未披露大连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二)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6.3.3条

(三)”对关联法人的认定,大连集发环渤海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自然人赵明阳先生任董事的企业,视同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设立、合法存续,企业经营正常,具备持续经营和良好的履约能力。

6、招商港融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一)关联方的基本信息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日期:2015年8月25日

注册地点: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太白路17甲-2

法定代表人:司政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沈阳欧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报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国内贸易代理,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肥料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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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无船承运业务,国内船舶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集装箱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公开资料未披露招商港融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持有该公司75%股份的股东为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的资产规模为1,150.97亿元,净资产654.05亿元,2021年1-6月份营业收入为75.99亿元,净利润-1.07亿元。

(二)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6.3.3条

(三)”对关联法人的认定,招商港融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自然人赵明阳先生任董事企业,视同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设立、合法存续,企业经营正常,具备持续经营和良好的履约能力。

7、营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一)关联方的基本信息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成立日期:1996年10月15日

注册地点:营口市鲅鱼圈区新港大路1号

法定代表人:张达宇

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中远海运港口(营口)有限公司、辽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集装箱船舶的装卸作业、国际集装箱中转、堆放、拆装箱、修洗箱、揽货、杂货船的装卸业务及其它相关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公开资料未披露营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持有该公司50%股份的股东分别为中远海运港口(营口)有限公司和辽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

(二)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6.3.3条

(三)”对关联法人的认定,营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自然人赵明阳先生任董事企业,视同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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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设立、合法存续,企业经营正常,具备持续经营和良好的履约能力。

8、辽宁沈哈红运物流有限公司

(一)关联方的基本信息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月7日

注册地点: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熊岳镇厢黄旗村(滨城路北,高速东-路东,房权证熊字第0150900658号)

法定代表人:李丰岩

注册资本:23,5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辽宁红运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代理,国内贸易代理,无船承运业务,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供应链管理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货物进出口,初级农产品收购,粮食收购,煤炭及制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肥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金属矿石销售,耐火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集装箱租赁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公开资料未披露辽宁沈哈红运物流有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该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辽宁红运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二)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6.3.3条

(三)”对关联法人的认定,辽宁沈哈红运物流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自然人赵明阳先生担任副董事长的企业,视同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设立、合法存续,企业经营正常,具备持续经营和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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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履约能力。

9、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一)关联方的基本信息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成立日期:1993年11月5日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路1261号法定代表人:周勇注册资本:997,846.7899万元人民币主要股东: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融资租赁,自有设备租赁,租赁资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合同能源管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实业投资,医疗器械经营,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公开资料未披露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该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规模为4,569.31亿元,净资产699.32亿元,2021年营业收入为105.59亿元,净利润61.17亿元。

(二)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6.3.3条”对关联法人的认定,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自然人姚江涛先生任董事、高管的企业,视同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设立、合法存续,企业经营正常,具备持续经营和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 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采购或服务发生时签署。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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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系正常的经营需要,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以效益最大化,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进行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价格和条件进行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给各位股东审议。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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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保证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2022年度,公司拟对下属子公司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通物流”)、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盛船务”)和安通华北(天津)物流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通华北”)提供的担保总额度拟核定为300,000万元人民币(美元担保金额暂依据2021年12月3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人民汇率中间价100美元=637.57人民币元计算),其中为安通物流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90,000万元;为安盛船务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00,000万元;为安通华北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0,000万元。上述担保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含抵押、质押)担保,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2个月。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符合规定的被担保方之间进行调剂分配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实施情况

为了保证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2021年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融资的担保发生额为36,740.68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114,140.68万元。

二、2022年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单位名称担保事项的类型担保金额担保的有效期
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银行授信、融资租赁、日常业务190,000以签订的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
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银行授信、融资租赁、日常业务100,000以签订的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
安通华北(天津)物流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银行授信、融资租赁、日常业务10,000以签订的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
合计300,000

上述为公司提供授信及融资额度的金融机构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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赁、信托等金融机构。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单位基本情况

1、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3年10月30日注册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通港西街156号安通控股大厦B区

法定代表人:楼建强注册资本:135,000万元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国内船舶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集装箱租赁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汽车旧车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水上运输设备零配件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轮胎销售;润滑油销售;金属矿石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住房租赁;数据处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2年4月12日注册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通港西街156号安通控股大厦A区

法定代表人:袁济忠注册资本:145,000万元主营业务:国内沿海普通货船机务、海务管理,船舶检修、保养,船舶买卖、租赁、营运及资产管理,其他船舶管理服务;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及珠江三角洲普通货船运输;国际船舶普通货物运输;国际船舶管理业务;货物代理、集装箱仓储(化学危险品除外);销售:船用材料及配件;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涉及前置许可、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国内沿海外贸集装箱内支线班轮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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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安通华北(天津)物流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安通华北(天津)物流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19年10月17日注册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贺兰道以北、欧洲路以东恒盛广场4号楼-201-2

法定代表人:刘慧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仓储;海上国际货运代理业务;航空国际货运代理业务;陆路国际货运代理业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国内货运代理;船舶代理;国内水路运输;道路货物运输;装卸搬倒;集装箱拆拼箱服务;集装箱、船舶租赁;销售汽车、建筑材料、针纺织品、船舶配件、汽车配件、钢材、机电设备、食用农产品、橡胶制品、润滑油、矿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被担保单位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1、安通物流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流动负债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公司持股比例
2021年度551,678.81282,851.64277,844.84268,827.17635,594.0873,848.94100%

2、安盛船务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流动负债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公司持股比例
2021度438,571.83272,736.70266,078.85165,835.13101,370.482,366.68100%

3、安通华北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流动负债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公司持股比例
2021度114,014.27104,190.6350,320.169,823.6445,728.7910,243.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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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2022年度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担保协议由担保人、被担保人与银行等机构协商确定,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担保金额以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经营业务需要提供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77,547.50万元 (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2.87%;公司无其他逾期担保的情况。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给各位股东审议。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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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关于修订<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2021

年~2023年)>的议案》各位股东:

受疫情反复、运力紧张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外贸航运市场需求旺盛,因此部分内贸运力转移到外贸市场,导致供需关系发生了一定程度的转变,公司也加强了同行业内主要企业开展内贸航线的融舱合作,为广大客户提供了覆盖更广、班期更密、交货更快、效率更优的航线产品,整体服务质量和水平得到提升,带动了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得到较大提升;同时,国家高度重视多式联运与现代物流业发展,出台多个政策性文件助力内贸集装箱物流企业发展。因此,在多重因素影响下,公司的盈利状况也得到了大幅提升。

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2021年~2023年)》规定的基础净利润已经不符合未来集运市场的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的发展状况,为更好的发挥业绩激励基金的激励作用,保证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更能充分调动公司经营管理层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远的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拟对《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2021年~2023年)》进行修订,本次《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2021年~2023年)》修改的具体内容如下:

修改前

第四章 激励基金的提取

第十一条 在本管理办法实施周期内,2021年-2023年实现的ROE(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不低于6.40%,8.50%和9.50%时,方可计提当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年度激励基金以超额净利润为基数,按下表所列示的“超额净利润提取比例”,计提当年度激励基金。具体如下:

年份基础净利润超额净利润0-1亿元(含本数)部分提取比例超额净利润1亿元-2亿元(含本数)部分提取比例超额净利润2亿元-3亿元(含本数)部分提取比例超额净利润3亿元-4亿元(含本数)部分提取比例超额净利润4亿元以上部分提取比例
2021年4亿元10%15%20%25%30%
2022年7亿元10%15%20%25%30%
2023年9亿元10%15%20%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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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额净利润指未计提激励基金之前超出基础净利润的部分;年度激励基金以按照上表核算得出的数额与当年度计提激励基金前净利润的10%的孰低值为准。

在本管理办法实施周期内(2021年~2023年),如某一年度发生亏损,亏损年度之后的第一年度在提取业绩激励基金之前应先弥补亏损,如扣除弥补亏损之后的考核业绩目标达到业绩激励基金提取的指标条件,则按照弥补亏损后的业绩指标为基础计提业绩激励基金;如弥补亏损之后无法达到业绩激励基金提取的指标条件,则当年不再计提业绩激励基金。

上表基础净利润仅为公司作为激励基金提取的考核标准,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修改后

第四章 激励基金的提取

第十一条 在本管理办法实施周期内,2021年-2023年实现的ROE(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不低于6.40%,8.50%和9.50%时,方可计提当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年度激励基金以超额净利润为基数,按下表所列示的“超额净利润提取比例”,计提当年度激励基金。具体如下:

年份基础净利润超额净利润0-1亿元(含本数)部分提取比例超额净利润1亿元-2亿元(含本数)部分提取比例超额净利润2亿元-3亿元(含本数)部分提取比例超额净利润3亿元-4亿元(含本数)部分提取比例超额净利润4亿元以上部分提取比例
2021年4亿元10%15%20%25%30%
2022年17亿元10%15%20%25%30%
2023年17亿元10%15%20%25%30%

超额净利润指未计提激励基金之前超出基础净利润的部分;年度激励基金以按照上表核算得出的数额与当年度计提激励基金前净利润的10%的孰低值为准。

在本管理办法实施周期内(2021年~2023年),如某一年度发生亏损,亏损年度之后的第一年度在提取业绩激励基金之前应先弥补亏损,如扣除弥补亏损之后的考核业绩目标达到业绩激励基金提取的指标条件,则按照弥补亏损后的业绩指标为基础计提业绩激励基金;如弥补亏损之后无法达到业绩激励基金提取的指标条件,则当年不再计提业绩激励基金。

上表基础净利润仅为公司作为激励基金提取的考核标准,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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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以上修订条款外,公司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2021年~2023年)的其他条款不做修订。

修订后的《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2021年~2023年)》的具体内容公司已于2022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给各位股东审议。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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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发展需求,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监管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从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施员工持股。

(一)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监管指引》第十一条规定的以下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1年;

2、公司最近1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拟通过回购股份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回购股份的目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充分调动公司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公司拟进行股份回购计划。

(三)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本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方式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社会公众股份。

(五)回购股份的价格、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价不超过人民币5.34元/股。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最高价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平均收盘价的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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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述回购价格亦需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的相关要求。

(六)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本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份。按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价不超过人民币5.34元/股计算,本次预计回购股份数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79%(含)且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3.22%(含)。按公司总股本计算,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12,172.28万股(含)且不超过14,044.94万股(含),其中2,808.99万股拟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剩余股份拟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拟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七)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按回购股份数量上下限且回购股份最高价不超过人民币5.34元/股计算,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含)且不低于65,000万元(含);其中拟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的资金总额为15,000万元,用于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且不低于50,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公司最近1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2、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在以下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上市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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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123,230.05万元,总负债为345,354.9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76,412.10万元,货币资金为160,893.8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0.75%。若此次回购股份资金上限75,00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根据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股份耗用的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比重为6.68%,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重为9.66%。根据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本次实施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能力、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部分股份有利于公司的价值体现,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

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给各位股东审议。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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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一:《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核心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拟定了《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摘要》。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给各位股东审议。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5月20日

第 54 页 共 64 页

议案十二:《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

议案》

各位股东:

为规范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及规定,董事会拟定了《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给各位股东审议。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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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三:《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3、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5、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6、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7、授权董事会决定及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式与方法;

8、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9、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10、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给各位股东审议。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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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四:《关于拟签订联营外贸航线战略合作协议

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经办战略合作

协议签署工作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了继续紧抓新形势下外贸航运市场带来的发展机遇,公司拟继续推进同中联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航运”)的战略合作,以联营外贸航线的模式,积极布局美西、欧洲等国际集装箱运输航线,以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公司(含子公司安通华北(天津)物流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拟与中联航运(含其子公司中联航运(香港)有限公司)签订的《联营外贸航线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中联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2、成立日期:2005-09-01

3、注册地点:洋浦吉浦路新浦大厦403A房

4、法定代表人:陈洪辉

5、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6、主要股东:广州港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港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7、经营范围: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外贸内支线集装箱班轮运输,国际船舶集装箱运输,台湾海峡两岸间海上直航集装箱班轮货物运输,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船舶租赁、船舶买卖,船舶管理。(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联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9月在海南洋浦注册成立,该公司同时经营近洋和远洋航线,目前运营国际集装箱船舶33艘,国际航线52条,覆盖21个国家和地区的57个港口。截至2022年4月,其在Alphaliner全球集装箱运力排名中位列第23名,在总部位于中国大陆且同时提供近洋和远洋服务的集装箱航运公司中排名第二,在中国大陆集装箱航运公司中排名第五,其中在外贸集装箱航运公司中排名第三。

(二)中联航运(香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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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航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香港”)成立于2013年10月22日,为中联航运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全资子公司。

中联航运、中联香港与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中联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中联航运(香港)有限公司

乙方: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安通华北(天津)物流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一)合作原则

1、目标航线:双方一致肯定前期合作给双方带来的收益和潜在价值,并就双方进一步建立长期稳定的紧密合作,共同投入资源经营欧洲航线(不包含经印度、以色列、黑海地区的航线)、美国西海岸港口航线(不包含经墨西哥地区的航线)(以下简称“目标航线”、“合作航线”或“联营航线”),共同致力于打造内外贸双循环紧密合作的共同体达成共识。其他欧洲、美国的航线需经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可以列入“合作航线”或“联营航线”。

2、排他性:双方进一步确认合作航线的排他性原则,任何一方及其关联公司在合作航线以外不能再以自营、合营、联营等其他方式开展与合作航线相同航线的经营业务,一方违反本条款将给其他方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因此一方如果违反本条款,因此获得的全部收益应当归另一方所有,并且应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且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作协议及相关的租船合同及用箱合同。双方一致同意合作航线与其他国际班轮航商间正常市场化的共舱船舶、舱位互换、舱位买卖等合作情形,收益纳入合作航线,不违反前述排他性条款。双方投入合作的船舶和双方约定目标航线配备对应数额的集装箱均仅限于目标航线的经营,双方与合作航线有关的经营成本及收益均应计入目标航线,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在双方间进行分成及结算。

(二)运力安排

由乙方负责投入其自有10-12艘符合外贸资质的仁建系列船舶投入合作航线营运,乙方投入船舶的具体航线安排不能超过船舶期租合同约定的服务航区范围,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才能扩大服务航区。以上船舶的租期为34个月,与本协议合作期限总体一致,具体的交还船时间、租船条款以双方租船合同的具体约定为准,以上船舶34个月租期内的租金为USD52,000/天/艘。

(三)集装箱安排

1、甲乙双方各投入联营航线50%的集装箱,集装箱用箱成本:

- USD1.32/20GP/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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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D2.25/40HQ/天;- USD6.00/40RH/天。该用箱费率经双方一致同意可调整。

(四)航线损益分配及运营机制

1、由甲方负责联营航线全部的经营决策,乙方可以派人参与。同时,甲方的经营决策和情况应及时知会乙方。

2、甲、乙双方根据合作航线的航线收益情况,按航线毛利各分成50%,航线毛利是指航线运营收入扣除所有运营成本之后的利润,利润分成产生的税费各自承担。若合作期内,自合作期开始之日起的每12个月(即每个运营年度)内,合作航线整体核算出现亏损,则亏损额全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向乙方全面开放目标航线经营的业务数据、财务数据和操作系统,并做到信息公开透明,合作航线的每一项业务、财务数据均有据可查,不得以保密为由拒绝提供入账凭证。

(五)合作时间及退出机制

1、本协议合作期限自2022年6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2、合作到期前6个月,甲、乙双方应沟通确定下一阶段合作事宜,如双方不能在合作到期前达成一致,则本合作协议到期自动终止。

3、本合作协议终止或一方依法/依约退出,双方应按照船舶期租合同及集装箱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还船还箱事宜。

三、协议的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拟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公司将可以继续分享外贸航运市场带来的发展机遇和红利,同时培育公司未来运作外贸航线的团队和能力,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

本次拟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约定了公司与中联航运合作的10-12艘船舶未来34个月租期内的租金为USD52,000/天/艘以及相应集装箱的用箱成本,但由于双方联营航线的效益尚不可预知,因此,根据公司业务部门和财务中心的测算(美元汇率根据2021年12月3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6.3757人民币元计算),预计战略合作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自2022年6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将给公司带来营业收入不低于8.85亿元;战略合作协议约定的合同期限内将给公司带来营业收入不低于42.58亿元。(以上数据为公司业务部门和财务中心初步测算数据,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具体应以双方合作的进度以及联营外贸航线的实际分成,并经审计后的财务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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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大风险提示

1、公司集装箱资产交付中联航运使用,存在中联航运无法完全履行合约,造成公司集装箱资产损失的风险;

2、公司与中联航运联营外贸航线,由于经营方为中联航运,联营过程中存在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3、联营航线的整体收益将受市场变化影响,中联航运承担整体亏损,但公司有可能受外租船及市场波动,航线效益收益缩水的影响;

4、协议中对于船舶运行要求按照国际惯例执行,需要公司进一步提高船舶、船员等管理水平,确保履约能力;

5、本协议为双方联营外贸航运战略合作关系的指导性文件,具体合作的船舶和集装箱投入使用以及航线效益的分成及结算机制需要双方另行签署具体的协议。

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经办战略合作协议签署工作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给各位股东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协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可以在符合《联营外贸航线战略合作协议》的整体框架内对相关细则条款进行补充修订并签订具体的协议。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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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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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五:《关于选举丁明曦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原监事会主席郭清凉先生和监事林国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位,为了充分发挥监事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公司股东利益,由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招航物流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推荐,增补丁明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个人简历详见附件5),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日止。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给各位股东审议。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5月20日

附件5:丁明曦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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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丁明曦简历

丁明曦先生,男,198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1年4月至2013年1月任职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3月至今任职于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不动产事业部副总经理。丁明曦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公司现任其他董事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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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六:《关于选举陈文质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原监事会主席郭清凉先生和监事林国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位,为了充分发挥监事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公司股东利益,由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招航物流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推荐,增补陈文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个人简历详见附件6),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日止。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给各位股东审议。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5月20日

附件6:陈文质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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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陈文质简历

陈文质先生,男,198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民革党泉州市直二支部,工商管理硕士, 中级经济师职称,通过中国司法考试及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认证。2016年8月至2020年6月任职于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资本运营部高级投资经理、产业基金投资总监;2020年6月至2021年6月任职于泉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财务部副经理;2021年6月至今任职于泉州交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

陈文质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公司现任其他董事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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