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述职报告
作为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将2019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1、2019年3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公司七届五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回的议案》、《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关于签署(续签)关联交易协议及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2018年度审计工作评价报告》、《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2019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2、2019年4月1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公司七届六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3、2019年8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公司七届七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4、2019年10月1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公司七届八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提交董事会
审议的议案》、《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5、2019年12月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公司七届九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保定长安客车制造有限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能够遵守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道德规范和职业操守,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审计人员配备合理,保持了专业能力和应有的关注。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审计机构的建议
基于审计需要,建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2019年公司实际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年度报告审计费为67万元,较披露的审计费减少1万元,符合公司利益。
(4)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和外部审计机构现场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并就关注事项进行了沟通。
(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通过与会计师对公司2018年年报相关工作的沟通与讨论,以及查
阅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成果,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公司纪检部作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我们查阅了其制定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认可了该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并督促内部审计工作按计划开展。对内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们提出了相应的指导性整改意见。经审阅内部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我们对公司财务部编制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编制流程符合公司内控制度,数据真实、完整,同意提交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编制形成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满足公司当前发展需要,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2019年初,公司与会计师协商确定了2018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计划,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督促、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确保审计报告的按时交付。
三、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能够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上市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审计委员会主任:张纯信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