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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戈尔: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股票简称:雅戈尔 股票代码:600177 编号:临2023-013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公司房地产项目公司

● 担保计划:2023年度,公司预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项目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50,93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62%。公司未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 是否有反担保:否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方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项目公司,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34,437万元。为满足公司房地产开发的经营需求,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2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234,437万元的基础上,对全资子公司宁波市雅湖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湖置业”)净增加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对合营公司珠海鹏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鹏湾”)净增加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合计净增加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批复为准。

本次担保前,公司未向雅湖置业提供过任何形式的担保,对珠海鹏湾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0,000万元。雅湖置业和珠海鹏湾为公司房地产项目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宁波市雅湖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2年7月5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人民北路2号

法定代表人:张纪原

注册资本:500万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房地产咨询;住房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新信用等级情况:M级

股东结构:雅戈尔置业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00%。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2023年3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272,889.56131,815.20
负债总额272,734.14131,842.67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
流动负债总额272734.14131842.67
资产净额155.42-27.42
2023年1-3月2022年度
营业收入00
净利润-317.11-27.47

注:雅湖置业2022年度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2023年1-3月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珠海鹏湾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1月8日注册地点: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虹晖一路8号106室法定代表人:洪群峰注册资本:5000万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绿化养护,物业管理等。最新信用等级情况:M级股东结构:上海鹏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0%、雅戈尔置业控股有限公司持股50%。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2023年3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675,450.06578,159.70
负债总额689,028.97573,277.8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57,940.4763,028
流动负债总额631,088.50523,277.81
资产净额-13,578.914,881.89
2023年1-3月2022年度
营业收入1.62142,204.83
净利润-1,009.339,838.91

注:珠海鹏湾2022年度财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1-3月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签订的授信和担保均视同有效。项目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等协商担保事宜,具体担保种类、方式、金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二)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李如成先生在本次预计范围内具体实施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事宜;

2、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确定其他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项目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增的项目公司及本次公告未列举但新取得项目的项目公司,下同)的具体担保额度,在满足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债务的前提下,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可适度调剂担保额度,合营、联营公司之间以持股比例为限适度调剂担保额度。

(三)公司及子公司原则上按持股比例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同等条件提供担保。

(四)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五)超出上述主要内容之外的对外担保,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担保计划是结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所制定,有利于满足公司现阶段业务需求及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1、公司本次制定2023年度担保计划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2023年度房地产开发的经营需求,被担保方均为公司项目公司,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同意将《关于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50,93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62%;其中: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4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5%;

子公司互保的担保额度为39,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4%;

公司对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的担保额度为171,53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52%。

公司未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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