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44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0)。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就《问询函》所提问题进行落实和说明。目前尚有个别问题的回复需进一步补充与完善,暂无法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时间内回复全部问询。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最迟不晚于2020年5月21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回复并发布公告。公司将尽快完成相关工作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回复文件。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