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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重工: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23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金额下限为人民币1,000万元(含本数),金额上限为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56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二、首次回购股份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现将本次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月22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1,9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6%,最高成交价为2.2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2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218,0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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