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1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根据上述规定,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监事会。
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监事会的通知及会议资料。
(三)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4名,实际出席监事4名。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风电业务重组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太原重工关于公司风电业务重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拟提名张新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14日
附:张新伟简历张新伟先生,1968年4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91年7 月参加工作,政工师。历任山西省委人才办副主任、调研员、专项办主任,山西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处长,山西大地环境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专职副书记、副董事长、工会主席。现任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专职副书记、副董事长,本公司党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