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太原重工: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会计

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含内控审计)。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2日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黄锦辉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642023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072023年度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3

3.业务规模

2023年度审计的收入总额(未经审计):48,482.2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40,036.6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550.22万元。

2023年度利安达为3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23家);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家);采矿业(1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家);批发和零售业(1家)。2023年度服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542.9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或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3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约410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11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小宝,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1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为多家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企业提供年度报告审计、IPO审计、挂牌审计服务,从事证券业务十余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13年加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崔雪岚,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14年加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杰彬,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为多家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提供年度报告审计、IPO审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从事证券业务十余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18年加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复核审计报告。近三年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

施、纪律处分。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4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40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与上期比,本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3年度财务、内控审计过程中能够尽职尽责,及时与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沟通年审计划及相关事项,确保了审计进程顺利进行;审计结果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内控状况与经营成果。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含内控审计)。

(二)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