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168 公司简称:武汉控股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报告期内无利润分配预案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武汉控股 | 600168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李凯 | 陈曦 |
电话 | 027-85725739 | 027-85725739 |
办公地址 |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63号武汉控股大厦 |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63号武汉控股大厦 |
电子信箱 | dmxx@600168.com.cn | dmxx@600168.com.cn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16,668,843,683.23 | 15,575,553,892.38 | 7.0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265,752,417.01 | 5,176,346,966.56 | 1.73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
(1-6月) | 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647,808.02 | 172,500,399.03 | -93.83 |
营业收入 | 723,191,238.24 | 738,778,742.10 | -2.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4,619,837.80 | 198,771,265.45 | -17.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48,481,400.30 | 183,125,156.87 | -18.9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13 | 3.90 | 减少0.77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3 | 0.28 | -17.8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3 | 0.28 | -17.86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43,030 |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 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40.18 | 285,100,546 | 0 | 无 | |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5.00 | 106,435,454 | 0 | 无 | |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04 | 35,731,092 | 0 | 无 | |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4.90 | 34,768,416 | 0 | 未知 | |
解剑峰 | 境内自然人 | 0.82 | 5,830,000 | 0 | 未知 | |
陈宜辉 | 境内自然人 | 0.68 | 4,815,300 | 0 | 未知 | |
常见全 | 境内自然人 | 0.20 | 1,398,000 | 0 | 未知 | |
姜军 | 境内自然人 | 0.17 | 1,232,000 | 0 | 未知 | |
石发铭 | 境内自然人 | 0.17 | 1,228,300 | 0 | 未知 | |
林秀浩 | 境内自然人 | 0.16 | 1,145,000 | 0 | 未知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与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公司不知除上述公司之外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2014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 14武控02 | 136004 | 2016-06-24 | 2021-06-24 | 350,000,000 | 3.6 |
2020年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 | 20武控绿色债、G20武控 | 2080039.IB、152407.SH | 2020-03-12 | 2025-03-12 | 870,000,000 | 3.6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指标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资产负债率 | 66.95 | 65.19 |
本报告期(1-6月) | 上年同期 |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2.99 | 3.91 |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按照董事会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十九大精神,坚持改革创新与实干担当,以打造国内一流的环境综合治理服务商为使命,在保证既有的供水安全、污水达标排放基础上,围绕美丽中国建设的政策方针和当前环保产业发展方向,加大对外投资、扎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协调公司各板块业务协调发展,全面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和资产盈利能力。2020年度,公司计划供水量31,531万吨,上半年实际完成约14,353.28万吨,完成全年计划
的45.52%;计划污水处理量为74,496万吨,上半年实际完成约35,766.13万吨,完成全年计划的
48.01%;计划营业收入152,867万元,上半年实际完成约72,319.12万元,为全年计划的47.31%;计划营业成本114,828万元,上半年实际完成约47,719.04万元,为全年计划的41.56%;计划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899万元,上半年实际完成约16,461.98万元,为全年计划的78.77%。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董事会的决策部署,紧密围绕公司各经营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积极克服新冠疫情对主营业务的影响,推进管理提质增效,强化内部管理和风险防控,不断提升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基本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1、污水处理方面
报告期内,针对现阶段我国日益提高的污水处理标准及各级环保部门不断强化的监管要求,公司下属各污水企业加强运营管理和内控管理,优化生产工艺,各厂均实现污水水质达标排放;围绕现有污水处理工艺和目前国内外相关科研进展,积极开展校企合作、企业之间强强联合等科研创新工作,促进公司污水处理人才储备,提高公司科研能力。
在工程建设方面,公司全力推进北湖污水处理厂、汤逊湖污水处理厂改扩建(三期)、黄家湖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等项目建设,以提高公司未来污水处理能力;积极开展污泥处置业务,亚行(三期)污泥处置子项工程已完工投产,北湖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泥项目正在建设中,上述项目的投产运行将大大增强公司在污泥处置方面的能力。
同时,为响应武汉市“四水共治”环保要求,公司积极推动三金潭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南太子湖污水处理厂(五期)扩建工程、龙王嘴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等项目。上述项目顺利建成投产后,将较大程度的提升公司污水处理能力和行业竞争能力,为公司业绩增加新的支撑点。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项目仙桃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黄梅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等均按照约定时间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正常。在此基础上,公司继续积极推进对外投资业务,加强市场开拓的力度,通过挖掘自身在水务市场拓展中的核心竞争力,利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专业团队、技术管理、融资平台等方面的优势,整合上下游产业链资源,积极跟踪、参与国内水务环保项目竞争,拓展国内外水务市场。公司通过联合有实力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整合设计、施工、投资、运营等上下游产业链合作伙伴,积极探索科学、高效的合作经验及模式,充分释放整体竞争力。
2、供水方面
报告期内,下属两水厂通过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加强安全排查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实现安全优质供水目标;通过加强对实施设备检修,确保供水安全。
下一步将加强对水源地水质和出水水质监控,全力保障供水安全。同时,加强内控协调管理,建立健全内控控制体系,发挥内控管理功能,优化管理流程,进一步提高优质供水管理水平。
3、隧道运营方面
报告期内,长江隧道公司加强设施设备管理,对隧道内环境实时监测;严格做好平安隧道建设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治安、反恐工作,有效保障隧道安全运营。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审议通过,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2020年4月30日公司相关公告)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为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选择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