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7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下午15:30在公司24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静女士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认为: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该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