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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控股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及《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财会〔2019〕16 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的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收入准则及通知,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2020年4月30日临2020-014号、临2020-015

号公告)

二、本次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收入准则的影响

公司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企业可不重述前期可比数,但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二)财务报表项目列报调整的影响

财务报表项目列报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根据通知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了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本次报表列报调整,主要变动内容及影响如下:

1、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2、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列报的行次进行了调整;

3、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财会〔2019〕16号会影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列报,其他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除上述新准则外,公司其他会计政策未变更。

三、董事会及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杨开、陶涛、贾暾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及《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财会〔2019〕16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执行新的收入准则,并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财会〔2019〕16 号会影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列报,其他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变更调整后更能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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