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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控股: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16
债券简称:14武控01债券代码:122340
14武控02债券代码:136004

声明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控股”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经中国证监会于2014年10月16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4]1076号”文核准,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控股”或“发行人”)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14武控01的基本情况

债券名称: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14武控01” ,代码为122340。

发行主体: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6.5亿元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初始票面利率为4.70%;本次债券第三年末,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将票面利率调整至4.95%。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期债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4年11月5日。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5年至2019年每年的11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5年至2017年每年的11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11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7年11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改善债务结构、偿还

公司债务、补充营运资金以及项目建设。“14武控01”附第三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权。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即于2017年11月6日将本期债券第4年和第5年的票面利率调整为4.95%。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14武控01”公司债券回售申报的统计,债券持有人有效回售申报数量为43,002手,回售金额为回售公司债4,300.20万元,回售实施完成后公司债余额变更为60,699.80万元,调整利率为4.95%。(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二)14武控02的基本情况

债券名称: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简称“14武控02” ,代码为136004。

发行主体: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期。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5亿元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60%。

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期债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6年6月24日。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6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6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6年6月24日至2021年6月23日。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债券于每年

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于2019年9月5日披露的《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新增借款的公告》, 2019年1-8月,发行人累计新增借款金额11.64亿元,占2018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22.21 %。详细情况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概况

(一)2018年末净资产金额:52.39亿元。

(二)2018年末借款余额:52.47亿元。

(三)截至2019年8月31日借款余额:64.11亿元。

(四)2019年1-8月累计新增借款金额:11.64亿元。

(五)2019年1-8月累计新增借款占2018年末净资产的比例:22.21 %。

二、新增借款的分类披露

公司截至2019年8月31日较2018年末各类借款余额变动情况占公司2018年末净资产比例情况如下:

新增银行贷款:11.64亿元,占2018年末净资产比例为22.21%。

三、新增借款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上述新增借款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产生的,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项目建设,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经营状况稳健、盈利情况良好,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合理调度分配资金,确保借款按期偿付本息,上述新增借款对

公司偿债能力影响可控。”上述事项属于《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规定之重大事项,中信证券作为“14武控01”和“14武控02”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中信证券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临时报告。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上述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四、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联系人:何佳睿、缪明华联系电话:010-60833626、60836991(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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