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信托计划 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投资及赎回情况
2018年5月16日公司与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签署了《国投泰康信托?信天翁41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资金信托合同》,投资金额人民币50,000万元。该笔信托类型为T类可赎回型,根据董事会授权约定,期限将不超过一年赎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
2019年1月30日,根据受托人要求赎回14,410万元信托产品份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此部分份额赎回后,公司投资国投泰康信托?信天翁41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剩余份额为35,590万元。
2019年5月17日,根据公司与国投泰康签订的信天翁41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资金信托合同的约定,公司赎回上述信托计划剩余份额为35,590万元,同时包含信托收益人民币12,266,361.64元,年化收益率8.5%。此部分份额赎回后,公司投资国投泰康信托?信天翁41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剩余份额为0元。
二、截至公告日,公司投资信托产品余额合计为人民币0元。
特此公告。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