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新日恒力:新日恒力关于控股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期限延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05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期限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与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与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根据《补充协议》约定,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博雅干细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博雅干细胞)80%股权相关的全部权利、义务、责任均由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能)享有和承担,公司不再享有与博雅干细胞80%股权有关的任何权利,也不承担与博雅干细胞80%股权有关的任何义务和责任(详见:临2018-003、2018-008、2019-012、2019-020、2019-024号公告),上海中能应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约为10.50亿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收到上海中能向公司支付的8.00亿元股权转让款。

上海中能于2019年4月18日向公司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银川分所出具的《关于<问询函>的回复》中承诺将剩余股权转让款约2.50亿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

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就上述承诺事项向上海中能发出《提醒函》,于2021年1月4日收到了上海中能发来的《回复函》:“公司已于2020年12月31日收到贵司的《提醒函》,公司充分知悉2019年4月18日出具的《关于<问询函>的回复》中的承诺事项,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收购博雅干细胞80%股权事项中剩余的股权转让款约2.50亿元。鉴于近期公司资金存在暂时困难,未

能将上述应付股权转让款及时筹措到位,公司承诺将在2021年3月31日前支付上述剩余股权转让款”。

公司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海中能能否及时履行承诺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O二一年一月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