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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闽能源:中闽能源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5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22-024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创投”)持有公司股份25,602,1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福建华兴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新兴”)持有公司股份10,825,3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华兴创投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5,602,143股;华兴新兴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0,825,381股。

华兴创投、华兴新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2022年5月24日,公司收到股东华兴创投、华兴新兴《关于减持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华兴创投5%以下股东25,602,1431.35%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25,602,143股
华兴新兴5%以下股东10,825,3810.57%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10,825,381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220,547,83464.14%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之规定构成一致行动人
华兴创投25,602,1431.35%
福建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6,101,9770.85%
华兴新兴10,825,3810.57%
合计1,273,077,33566.91%

注: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
海峡产业投资基金(福建)有限合伙企业25,763,1631.35%2021/5/11~2021/6/94.00-4.28不适用
华兴新兴2,056,2000.11%2021/11/24~2022/5/239.00-10.752021-11-02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数量(股)计划减持比例减持方式竞价交易减持期间减持合理价格区间拟减持股份来源拟减持原因
华兴创投不超过:25,602,143股不超过:1.35%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25,602,143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5,602,143股2022/6/16 ~2022/12/15按市场价格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自身资金需求
华兴新兴不超过:10,825,381股不超过:0.57%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0,825,381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0,825,381股2022/6/16 ~2022/12/15按市场价格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自身资金需求

注:(1)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2)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

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2014年公司申请重大资产重组时,华兴创投、华兴新兴承诺:本企业以持有的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认购的公司新发行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于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至本企业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企业以持有的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认购的公司新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2、2019年公司申请重大资产重组时,华兴创投、华兴新兴承诺:本企业在本次交易完成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包括本企业在本次交易完成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派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成的衍生股份),在本次交易完成后12个月内不转让。本企业将本次交易完成前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转让给本企业的一致行动人及本企业控制的子公司不受前述12 个月的限制。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系公司股东华兴创投、华兴新兴根据其自身资金安排自主决定的。在减持实施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相关减持主体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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