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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闽能源2018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18

公司代码:600163 公司简称:中闽能源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张骏、总经理王坊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炳信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张荔平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6,749,451.98元,合并后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0,352,331.57元,加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794,014,597.13元(合并后-1,428,102,980.08元)。截止本报告期末,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627,265,145 .15元,合并后-1,297,750,648.51元。

鉴于报告期末,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无利润分配来源,为此,公司2018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经营 计划和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了围绕公司经营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之“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相关内容。

十、 其他□适用 √不适用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7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1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6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2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6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47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54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56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57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37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本公司、母公司、中闽能源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福建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
控股股东、福建投资集团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闽有限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哈密2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新疆中闽十三师红星二场一期20MW光伏发电项目
海峡投资海峡产业投资基金(福建)有限合伙企业
华兴创投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铁路投资福建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华兴新兴创投福建华兴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湘电风能湘电风能有限公司
福清风电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
连江风电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
平潭风电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
长乐风电福州市长乐区中闽风电有限公司
中闽哈密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
富龙风电黑龙江富龙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富龙科技黑龙江富龙风能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平潭新能源中闽(平潭)新能源有限公司
木垒能源中闽(木垒)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中闽能源
公司的外文名称ZHONGMIN ENERGY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ZMNY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骏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李永和彭蕾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华城国际(北楼)23层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华城国际(北楼)23层
电话0591-878687960591-87868796
传真0591-878655150591-87865515
电子信箱zmzqb@zmny600163.comzmzqb@zmny600163.com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滨江北路177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353000
公司办公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二十二层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350003
公司网址www.zhongminenergy.com
电子信箱zmzqb@zmny600163.com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名称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http://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证券法务部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中闽能源600163*ST闽能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名称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七-九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陈蓁、白灯满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号
签字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黄敏、康欣
持续督导的期间2015年~2016年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18年2017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16年
营业收入524,103,638.60506,703,076.693.43394,217,439.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0,352,331.57153,476,261.49-15.07105,478,533.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0,157,275.42150,069,264.24-13.27104,975,625.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8,831,598.59306,938,703.5710.39264,694,812.73
2018年末2017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2016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864,183,657.471,733,831,325.907.521,580,355,064.41
总资产3,978,522,286.063,707,345,479.727.313,104,520,736.16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18年2017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16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300.154-15.580.10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300.154-15.580.10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300.150-13.330.10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2469.262减少2.02个百分点6.9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2359.056减少1.82个百分点6.872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18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158,498,982.5293,125,911.49108,164,837.92164,313,906.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422,840.899,730,866.6121,443,409.9433,755,214.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65,426,131.119,607,477.6221,416,426.9533,707,239.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9,406,389.4329,242,315.76106,865,307.61133,317,585.79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018年金额附注(如适用)2017年金额2016年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59,260.79114,790.51-917,476.5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9,900.00100,000.00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218,359.18结构性存款收益1,864,109.611,415,916.6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67,821.902,129,551.0522,763.7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22,431.83-2,878.75
所得税影响额-2,210.09-801,453.92-15,416.86
合计195,056.153,406,997.25502,908.20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其他□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和业绩驱动因素

1、主要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为陆上风力发电及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管理。

2、经营模式

(1)主营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为陆上风力发电、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管理,经营模式为在具有风电场、光伏电站开发价值的区域出资成立全资或控股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该区域范围内的风电场和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以及运营管理。除自主开发项目外,为尽快做大公司装机规模,公司还以优质的风力发电、光伏发电项目资产为标的实施股权收购,在并购完成后,对并购项目进行运营管理。

(2)项目开发模式

公司风力发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模式与流程如下:

(3)采购模式

公司的采购模式主要为招标采购,对于主要大型设备采购、项目土建、安装工程承包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对于风电场、光伏电站运营期的备品备件采购采取集中采购招标或供应商入围招标,对于金额较低或产品来源单一的设备采取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或询价方式采购。

(4)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主要依靠风力和光伏发电机组,将风能、太阳能转化为电能,再通过场内集电线路、变电设备,将电能输送到电网上。

(5)销售模式公司的主要销售模式为通过与电网公司签订售电合同,将电力产品全部及时销售给电网公司。

依照国家政策和项目核准时的并网承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与当地电网公司签署购售电协议,将所发电量并入指定的并网点,实现电量交割。电量计量由电网公司指定的计量装置按月确认,电价按照国家能源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区域电价确定。除政府定价外,部分电量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电力市场交易可以采取双边协商、集中竞价、挂牌交易等方式进行,交易价格由市场主体通过双边协商、平台集中竞价或挂牌等方式,以市场化方式形成。目前,公司所属发电项目的销售对象均为国家电网。

3、业绩驱动因素公司业绩主要来源于陆上风力发电、光伏发电业务,利润主要来源于发电量的增加和其他管理及运行成本的控制,公司业绩主要受装机规模、利用小时、风力资源、光资源、上网电价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

(二)行业情况说明

1、报告期内电力市场整体情况

2018年,受宏观经济增长、供给侧改革深化及全国大范围低温天气等影响,电力需求持续好转,发电装机结构继续优化,弃风弃光问题明显缓解,全社会用电量创近五年来新高。2018年,全国全口径发电量6.8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增长率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全国电力消费需求延续平稳较快增长态势,全社会用电量6.84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5%,增长率比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2018年,福建省累计发电量2411.3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55%;全省累计用电量2235.2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18%。2018年,黑龙江省发电量为992.9亿千瓦小时,同比增长9.03%,全省累计用电量763.01亿千瓦时,同比降低17.8%。

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国家统计局。

(1)报告期内风电行业情况

2018年,全年新增风电装机2059万千瓦,风电开发布局进一步优化。2018年,全国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达到1.84亿千瓦,占全部发电装机容量的25.3%,风电年发电量3660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4.8%,比2017年提高0.7个百分点。2018年,全国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2095小时,同比增加147小时。其中,福建省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2587小时,为全国风电利用小时数第二高的地区,黑龙江省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2144小时。2018年全年弃风电量277亿千瓦时,同比减少142亿千瓦时,弃风限电形势大幅好转。弃风率超过10%的地区是甘肃(弃风率19%),新疆(弃风率23%),内蒙古(弃风率10%)。黑龙江省弃风率为4.4%。

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国家统计局。

(2)报告期内光伏发电行业情况

2018年,全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保持较快增长,截至2018年底,我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容量4426万千瓦,累计装机容量达到1.74亿千瓦,新增装机容量仅次于2017年,为历史第二高。其中,光伏电站累计装机容量12384万千瓦,分布式累计装机容量5061万千瓦。光伏新增装机最多的省份依次是江苏446万千瓦,浙江412万千瓦,山东393万千瓦,河北383万千瓦。2018年,全光伏消纳形势得到显著改善,全国光伏发电量177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8%。全国弃光电量55亿千瓦时,弃光率同比下降2.8个百分点,弃光主要集中在新疆和甘肃,其中,新疆(不含兵团)弃光电量21.4亿千瓦时,弃光率16%,同比下降6个百分点;甘肃弃光电量10.3亿千瓦时,弃光率10%,同比下降10个百分点。

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国家统计局。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闽有限是福建省境内最早介入风电项目前期工作和开发建设的风电企业之一。公司在开展风电项目前期工作、项目核准、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等方面均具有丰富的经验。公司所投资风电项目的区位优势明显、风能资源丰富,风电项目年投产装机容量和年发电量在福建省内均名列前茅。截至2018年底,公司控股运营总装机规模41.65万千瓦,其中在福建省风电装机容量30.7万千瓦,占福建省风电装机规模的10.2%。2018年,福清大帽山、王母山、马头山风电场项目、平潭青峰二期风电场项目正在建设过程中,总装机容量20.7万千瓦,上述项目的建

成投产将进一步提高公司在福建省内风力发电的市场份额。同时,公司在省外以新疆和黑龙江两个区域为重点,继续推进新疆木垒大石头第二风电场20万千瓦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新疆地区并网光热项目的投资机会,并在黑龙江地区开拓新的项目资源。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的“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中“(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之“1、资产及负债状况”。

其中:境外资产0(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地理区位优势突出,项目拥有较好风资源

福建省地处我国东南沿海,台湾海峡独特的“狭管效应”赋予了福建地区优越的风力资源。2018年福建省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2587小时,居全国第二。公司现役和在建风电场主要位于风资源质量较优的福建福清、平潭、连江等地,为公司长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福建省位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和社会用电需求,从而保证公司在风电行业竞争中具有突出的地理区位优势。

2、专注主业发展,专业化程度较高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闽有限是福建省境内最早介入风电项目前期工作和开发建设的风电企业之一。公司自2015年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以来一直专注于风力发电等清洁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及运营,公司所有的经营性资产和收入都与风力发电等清洁能源发电业务相关,公司在开展风电项目前期工作、项目核准、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等方面均具有丰富的经验,是福建省内从事风电行业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公司之一。

3、项目资源储备丰富,具有较强的发展后劲

公司除目前已投产和在建的项目外,尚拥有多个已列入福建省规划的陆上风电项目,在福建省内具有充足的项目储备。2018年公司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继续推进新疆木垒大石头第二风电场20万千瓦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新疆地区并网光热项目的投资机会,并在黑龙江地区开拓新的项目资源。同时,公司积极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与省电网公司、省交通集团、省高速集团指定的投资主体共同发起成立福建省充电设施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福建省内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开发和运营,抢占福建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的发展先机。

4、运营经验丰富,项目保持较高的运营效率

公司具有丰富的风电场运营经验,并培养了一支理论扎实、作风严谨、技能精湛、具有技术创新和攻关能力的运行维护技术队伍,积累了大量的各种故障处理和维修保养经验,具备技术攻关、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部件故障解决能力。2018年度,公司在福建省所属风电场的平均发电设备利用小时为2542小时,在黑龙江省所属三个风电场平均发电设备利用小时为2355小时,均高于国内平均水平2095小时,整体保持了良好的运营效率。公司所属风电场采用风电行业内排名较前的机组,包括国内外著名风机品牌维斯塔斯、歌美飒、恩德、湘电风能和东方电气等,上述机型总体质量可靠、运行稳定、故障率低。2018年,公司所属风电场风机设备可利用率达到98%,高于同行业的平均水平。

5、拥有专业化的管理团队,具有较强的人力资源优势

公司建立了全面的电力项目建设运营人才体系,构建符合企业发展需要的教育培训体系,努力打造专业知识过硬、行业经验丰富、开拓能力强、职业素养好、综合素质高的各类人才梯队。公司主要管理层和核心技术人员皆为电力专业科班出身,从事工作以来就投身于电力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积累了丰富的专业知识、项目开发、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经验。另外,公司通过高校招聘和电力系统选聘,实施系统全面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制度,形成了一支具有丰富理论知识和行业实践经验的专业化员工团队。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公司围绕全年经营计划,坚持新发展理念,持续优化运营,加快高质量发展,克服困难,锐意进取,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果,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1、进一步加强生产运营管理

以电量为龙头,坚持在风况测报分析上下功夫,在设备检修维护上下工夫,在优化设备运行方式上下功夫,不断提高设备健康可靠水平,保持设备处于最佳运行状态,为稳发多发电创造条件。积极协调风机厂家、当地政府和镇村进行连江北茭风电场项目风机叶片更换工作,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加强计划与预算管理,定期进行偏差分析与调整,做到目标与计划、计划与预算无缝接轨。坚持公司系统资金集中管理,做到管控有效、调剂高效。在收回部分新能源补贴欠款的同时,积极争取银行授信,保证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2、项目建设与开发持续推进

一方面加快在建工程建设,福清马头山、王母山风电场项目完成全部38台风机基础土建施工,福清马头山项目完成15台风机吊装施工,大帽山项目正在进行风机基础的浇筑施工。平潭青峰二期风电项目经获准许可,于2018年12月18日破土动建。另一方面,稳妥推进项目资源开发,一是继续推进新疆木垒大石头第二风电场20万千瓦项目前期工作;二是以黑龙江项目公司为依托,积极协调当地政府,争取富锦市上街基、安达市吉星岗风电场址调整,并开拓新的风电项目资源;三是与省电网公司、省交通集团、省高速集团指定的投资主体共同发起成立福建省充电设施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占股30%参与我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该公司已于2019年1月11日注册成立。

3、规范管理水平稳步提升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按照公司章程赋予的地位和有关“三重一大”决策管理的规定,突出党组织对重大事项前置审查作用,同时不断健全并加强工会、职工大会的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建设,使其与法人治理结构有机融合,形成了国企特色的决策监督体系,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二是强化内部监督管理,重点对备品备件管理、在建工程等高风险领域进行督查,积极开展内控评价检查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主动“揭短”,对照“补漏”,促进管理融合和提升;三是加强采办管理,推进“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运用,提高采办透明度,防范廉洁风险;四是推进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构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通过加强上述内部管理工作,有效保障了公司规范经营、稳健发展。

4、安全生产保持平稳态势

坚守安全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一岗位一清单”,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持续推进应急能力建设,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明绩效考核促提效,努力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考核机制,深入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教育、技术交流、比武竞赛活动,员工的安全意识、操作技能、自我防护能力不断提高,实现全年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的HSE工作目标。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风力和光伏发电业务,主营业务收入为电力销售收入。截至 2018 年 12 月31日, 公司并网装机容量为 43.65万千瓦,其中:风电装机41.65万千瓦,共有机组219台;光伏装机2万千瓦。2018年1-12月,公司下属各项目累计完成上网电量104,054.29万千瓦时,比去年同期97,317.45万千瓦时(含试运行电量 482.10 万千瓦时)增长 6.92%。福建省内风电项目平均利用小时数为2542小时,同比减少239小时;黑龙江省三个风电项目平均利用小时数为2355小时,同比增加370小时;新疆光伏项目利用小时数为1410小时,同比增加54小时。

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合并数)52,410.3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43%;实现利润总额(合并数)18,086.0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4.75%;实现净利润(合并数)14,469.3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5.5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035.2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5.07%。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资产减值损失1,341,326.64769,357.8174.3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18,359.181,864,109.61-88.29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2,275.37114,790.51-45.75
营业外收入300.009,632,622.51-100.00
营业外支出71,136.487,403,071.46-99.04
利润总额180,860,571.58212,165,089.55-14.75
收到的税费返还19,403,751.7231,141,604.94-37.6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0,668,184.974,580,235.29132.9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67,910,963.3251,070,295.9032.9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0,616,751.4417,593,489.61-39.66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202,000,000.00780,000,000.00-74.1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18,359.181,864,109.61-88.2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99,843.235,777,300.00-98.27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0,000,000.00-1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569,522,196.50227,977,818.97149.81
投资支付的现金202,000,000.00780,000,000.00-74.1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345,121,719.42-100.00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3,000,000.00900,000.00233.33
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3,000,000.00900,000.00233.33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551,536,003.20410,740,000.0034.28
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9,800,000.007,338,330.1633.55

变动原因说明:

(1)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母公司、富龙风电计提在建工程减值损失所致。(2)投资收益:主要为本期结构性存款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3)资产处置收益:主要为上年同期富龙风电处置固定资产收益所致。(4)营业外收入:主要为上年同期富龙科技与华锐风机厂商豁免利息所致。(5)营业外支出:主要为上年同期母公司、木垒能源在建工程项目前期费用结转当期损益所致。

(6)利润总额:主要为黑龙江省电力公司按统一价格全额收购风电场优先发电及参与市场交易电量之外的发电量,形成“资金池”用于省政府通过开展市场化交易降低用电成本,营业收入减少;电价补贴延迟回收导致银行流贷款利息支出增加以及福清风电因在建工程进项税增加,增值税即增即退税款减少。

(7)收到的税费返还:主要为本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大,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8)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本期连江风电收回保证金所致。

(9)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主要为本期富龙科技、连江风电购买备品备件和修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10)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连江风电上年同期支付履约保证金所致。

(11)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主要为本期结构性存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2)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主要为本期结构性存款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主要为上年同期富龙风电处置固定资产所致。

(14)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上年同期收回项目基础设施配套资金6000万元所致。

(1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主要为本期福清风电、平潭风电在建项目投资增加、富龙科技支付华锐公司设备尾款所致。

(16)投资支付的现金:主要为本期购买结构性存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17)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主要为上年同期支付富龙风电和富龙科技股权收购款所致。

(18)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主要为本期平潭新能源少数股东增资所致。(19)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主要为本期平潭新能源少数股东增资所致。(20)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主要为公司本期取得银行流动资金借款较上年增加所致。(21)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主要为本期平潭风电支付少数股东股利较上年同期提高所致。

2. 收入和成本分析√适用 □不适用

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等科目变动详见本节“主营业务分析”之“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电力521,693,286.74246,859,468.6852.683.8712.70减少3.71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风电501,395,598.46235,390,497.1653.053.5412.43减少3.71个百分点
光伏发电20,297,688.2811,468,971.5243.5012.8418.57减少2.73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分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福建392,530,256.27186,096,939.2552.59-7.416.19减少6.07个百分点
黑龙江108,865,342.1949,293,557.9154.7280.4644.48增加11.27个百分点
新疆20,297,688.2811,468,971.5243.5012.8418.57减少2.73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生产量销售量库存量生产量比上年增减(%)销售量比上年增减(%)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万千瓦时)(万千瓦时)(万千瓦时)
风电103,825.16101,326.817.017.01
光伏发电2,820.262,727.483.963.67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情况 说明
电力人工成本23,313,494.209.4419,094,391.318.7222.10
折旧164,619,574.8366.69144,528,340.3265.9813.90
其他58,926,399.6523.8755,420,723.3225.36.33
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情况 说明
风电人工成本22,668,355.029.6318,670,845.428.9221.41
折旧157,938,262.9467.10137,885,274.1565.8614.54
其他54,783,879.2023.2752,814,824.0125.233.73
光伏发电人工成本645,139.185.63423,545.894.3852.32
折旧6,681,311.8958.266,643,066.1768.680.58
其他4,142,520.4536.122,605,899.3126.9458.97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53,501.74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00%;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39,127.02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78.43%;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3. 费用√适用 □不适用

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科目变动详见本节“主营业务分析”之“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4. 研发投入研发投入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

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适用 □不适用

公司现金流相关科目变动详见本节“主营业务分析”之“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其他流动资产55,000,836.171.3827,164,015.740.73102.48主要为福清风电待认证和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在建工程518,789,485.1613.04181,502,254.004.90185.83主要为福清风电、平潭新能源在建项目投资增加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产994,364.090.02464,881.270.01113.90主要为富龙风电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平潭风电企业所得税税率三减半期限结束,税率提高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183,010,727.244.60134,898,285.493.6435.67主要为平潭新能源在建项目采购风机及设备增加所致
短期借款260,000,000.006.5480,000,000.002.16225.00主要为中闽有限新增银行贷款提款所致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152,091,006.043.82265,062,388.747.15-42.62主要为富龙科技支付华锐公司设备尾款所致
应交税费17,060,394.510.4333,484,527.320.90-49.05主要为期末未交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其他应付款4,274,772.040.117,107,261.540.19-39.85主要为富龙科技支付设备质保期维修费所致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的“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70、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3.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风电产业继续稳步增长,全年风电新增装机容量2059万千瓦,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达到1.84亿千瓦,占全部发电装机容量的9.7%;2018年,全国风电发电量3660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5.2%,比2017年提高0.4个百分点。2018年,全国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2095小时,同比增加147小时;2018年,全年弃风电量277亿千瓦时,同比减少142亿千瓦时,平均弃风率7%,同比下降5个百分点,弃风限电状况明显缓解。2018年,全国光伏发电市场规模保持较快增长,全年光伏新增装机容量4426万千瓦,仅次于2017年新增装机,为历史第二高,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达到1.74亿千瓦,占全部发电装机容量的9.2%,新增和累计装机容量均为全球第一;2018年,全国光伏发电量 177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占全部发电量的2.5%;2018年,全年光伏平均利用小时数1115小时,全年弃光电量55亿千瓦时,弃光率同比下降2.8个百分点,实现弃光电量和弃光率“双降”。

电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1. 报告期内电量电价情况√适用 □不适用

发电量(万千瓦时)上网电量(万千瓦时)售电量(万千瓦时)外购电量(如有) (万千瓦时)上网电价(元/兆瓦时)售电价(元/兆瓦时)
经营地区/发电类型今年上年同期同比今年上年同期同比今年上年同期同比今年上年 同期同比今年今年
福建省78,040.7784,463.99-7.60%76,172.8882,455.31-7.62%76,172.8882,455.31-7.62%222.86188.9817.93%597.77597.77
风电78,040.7784,463.99-7.60%76,172.8882,455.31-7.62%76,172.8882,455.31-7.62%222.86188.9817.93%597.77597.77
黑龙江省25,784.3912,558.57105.31%25,153.9312,231.12105.66%25,153.9312,231.12105.66%82.3322.49266.07%502.04502.04
风电25,784.3912,558.57105.31%25,153.9312,231.12105.66%25,153.9312,231.12105.66%82.3322.49266.07%502.04502.04
新疆哈密2,820.262,712.933.96%2,727.482,631.023.67%2,727.482,631.023.67%46.4129.6856.37%863.26863.26
光伏发电2,820.262,712.933.96%2,727.482,631.023.67%2,727.482,631.023.67%46.4129.6856.37%863.26863.26
合计106,645.4299,735.496.93%104,054.2997,317.456.92%104,054.2997,317.456.92%351.60241.1545.80%

注:上网电价、售电价为含税价。

2. 报告期内电量、收入及成本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发电量(万千瓦时)同比售电量(万千瓦时)同比收入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风电103,825.167.01%101,326.817.01%50,139.5648,426.143.54发电成本 (除购电成本外)23,377.4294.7020,786.0894.8912.47%
光伏发电2,820.263.96%2,727.483.67%2,029.771,798.8112.84发电成本 (除购电成本外)1,128.104.57949.674.3418.79%
外购电 (如有)外购电费180.430.73168.600.777.01%
合计106,645.426.93%104,054.296.92%52,169.3350,224.953.87-24,685.95100.0021,904.35100.00

3. 装机容量情况分析√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总并网装机容量43.65万千瓦,其中风电装机容量41.65万千瓦,光伏装机容量2万千瓦。4个在建风电项目总装机容量20.7万千瓦其中:福清大帽山风电场项目装机容量4万千瓦,福清马头山风电场项目装机容量4.75万千瓦,福清王母山风电场项目装机容量4.75万千瓦,平潭青峰二期风电场项目装机容量7.2万千瓦。

4. 发电效率情况分析√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各项目累计完成发电量106,645.42万千瓦时,比去年同期99,735.49万千瓦时(含试运行电量530.17万千瓦时),增长6.93%;完成上网电量104,054.29万千瓦时,比去年同期97,317.45万千瓦时(含试运行电量482.10万千瓦时),增长6.92%。2018年,公司在福建省内所属风电项目平均利用小时数为2542小时,同比减少239小时,高于国内平均水平2095小时,低于福建省平均水平2587小时;公司在黑龙江省所属三个风电项目平均利用小时数为2355小时,同比增加370小时;公司在新疆所属光伏项目利用小时数为1410小时,同比增加54小时。

5. 资本性支出情况√适用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万元)报告期投入金额(万元)累计实际投入金额(万元)报告期项目收益 (万元)项目进度资金来源
连江黄岐风电场项目28,749.576,184.0026,710.971,897.66见情况说明募集资金
本次交易相关中介费用1,920.430.001,573.78募集资金
合计30,670.006,184.0028,284.751,897.66/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即连江黄岐风电场项目已完成竣工决算,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26,710.97万元,结余募集资金2,038.60万元(其中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尾款及质保金1,614.60万元)。

(2)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万元,不含税)报告期投入金额(万元)累计实际投入金额(万元)报告期项目 收益(万元)项目进度资金来源
福清马头山风电场项目41,649.3518,465.2526,301.54见情况说明贷款、自筹
福清王母山风电场项目40,189.4012,213.5618,127.97见情况说明贷款、自筹
福清大帽山风电场项目36,860.00684.354,072.31见情况说明贷款、自筹
平潭青峰二期风电场项目50,162.002,419.452,811.44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说明:

1、截至 2018年12月31日,福清马头山风电场项目的场内道路、风机基础及升压站等土建施工已基本完成,并完成15台风机吊装施工,正在安装升压站变配电设备;福清王母山风电场项目的场内道路、风机基础等土建施工已基本完成,正在进行风机吊装施工;福清大帽山风电场项目已完成7.2公里场内道路及1台风机基础的浇筑施工,并完成升压站进站道路、桥梁及场平施工。

2、平潭青峰二期风电场项目于2018年12月18日正式开工,目前正在进行场内道路及风机基础开挖施工。

6. 电力市场化交易√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千瓦时
本年度上年度同比变动
市场化交易的总电量18,143.735,479.678231.11%
总上网电量104,054.2997,317.456.92%
占比17.44%5.63%

2018年1-12月份,公司参与市场化交易总电量18143.73万千瓦时,占总上网电量的17.44%。其中:福建省风电项目2018年参与市场化交易电量11225.7万千瓦时;黑龙江项目2018年参与市场化交易电量5466.97万千瓦时,同比增长33.13%;哈密光伏2018年参与市场化交易电量1451.06万千瓦时,同比增长5.67%。

7. 售电业务经营情况□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光伏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1. 光伏设备制造业务□适用 √不适用

2. 光伏产品关键技术指标□适用 √不适用

3. 光伏电站信息√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光伏电站开发:
期初持有电站数及总装机容量报告期内出售电站数及总装机容量期末持有电站数及总装机容量在手已核准的总装机容量已出售电站项目的总成交金额当期出售电站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的影响
1座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20兆瓦01座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20兆瓦20兆瓦00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光伏电站运营:
光伏电站所在地装机容量电价补贴及 年限发电量上网电量结算电量上网电价 (元/千瓦时)电费收入营业利润现金流
(兆瓦)(万千瓦时)(万千瓦时)(万千瓦时)
集中式:
新疆中闽十三师红星二场一期光伏电站新疆哈密200.65元/千瓦时;20年2,820.262,727.482,727.480.862,029.77225.571,842.71

4. 推荐使用表格

(1). 光伏产品生产和在建产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光伏产品主要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3). 光伏电站工程承包或开发项目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中闽有限增资人民币57,500万元;中闽有限对其全资子公司连江风电增资人民币57,500万元。报告期末,母公司对外股权投资余额为189,190.37万元。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资本性支出情况”。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一级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 资本公司持股比例(%)截止2018年12月31日2018年1-12月备注
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建设及设备安装工程;工程建设咨询服务;建筑材料、机电设备销售;设备租赁。44,500100342,615.19156,551.3441,925.9412,777.54公司全资子公司
中闽(木垒)能源有限公司风能、太阳能项目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电力产品销售;工程建设咨询服务;物质采购、供应;工业旅游开发与经营。13,00010012,736.2712,734.040-6.63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 资本公司持股比例(%)截止2018年12月31日2018年1-12月备注
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黑龙江富龙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生产经营。清洁和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开发、咨询与服务;旅游景点开发、经营;农、林副业开发。12,68110031,363.2724,387.445,589.921,271.84公司全资子公司
黑龙江富龙风能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生产经营,清洁和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开发、咨询与服务,旅游景点开发、经营,农林副业开发。11,05010035,766.3816,038.345,537.651,893.66公司全资子公司
中闽(木垒)风电有限公司风力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电力电量及相关产品生产和销售;风力发电厂专业运行及维修维护服务;风电资源测量评估咨询;物资采购、供应10,00085513.35-142.050-142.05公司控股子公司
中闽(木垒)光电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电力电量及相关产品生产和销售;光伏发电专业运行及维修维护服务;太阳能资源测量评估咨询,物资采购、供应。10,000920000公司控股子公司

2、二级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 资本中闽有限持股比例(%)截止2018年12月31日2018年1-12月备注
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风力发电项目的建设、运营及咨询;风电场专业运行及维修维护服务。60,700100190,300.0874,284.4922,701.368,062.76中闽有限全资子公司
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风力发电项目的建设、经营管理、技术咨询;风力发电设备、配件及材料的采购供应;风力发电运行及维修服务(不含供电);旅游开发。15,70010057,427.6940,004.008,328.342,818.30中闽有限全资子公司
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风力发电项目开发建设;风电场专业运行及维修维护服务;风资源测量开发评估咨询;物资采购、供应;旅游开发与服务。11,9665155,798.5817,769.688,259.702,989.91中闽有限控股子公司
福州市长乐区中闽风电有限公司风力发电项目的建设、经营管理及技术咨询;风力发电设备、配件及材料的采购供应;风电场专业运行及维修服务(不含供电);旅游开发。2,000100242.15-497.94019.92中闽有限全资子公司
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能源项目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能源产品的销售;工程建设咨询服务;物资采购、供应;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工业旅游开发与经营。3,50010017,208.493,857.362,029.77225.57中闽有限全资子公司

3、三级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 资本平潭风电持股比例(%)截止2018年12月31日2018年1-12月备注
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中闽(平潭)新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新能源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旅游项目开发;旅游管理服务;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未 规定许可的,均可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9,0009010,624.473,707.280-189.79平潭风电控股子公司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行业格局2018年,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持续扩大。截至2018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7.28亿千瓦,同比增长12%;其中,水电装机3.52亿千瓦、风电装机1.84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1.74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1781万千瓦,分别同比增长2.5%,12.4%,34%和20.7%。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约占全部电力装机的38.3%,同比上升1.7个百分点,可再生能源的清洁能源替代作用日益突显。

与此同时,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不断提高。2018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1.8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约1700亿千瓦时;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部发电量比重为26.7%,同比上升0.2个百分点。其中,水电1.2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2%;风电366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光伏发电177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生物质发电90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全年弃水电量约691亿千瓦时,在来水好于2017年的情况下,全国平均水能利用率达到95%左右;弃风电量277亿千瓦时,全国平均弃风率7%,同比下降5个百分点;弃光电量54.9亿千瓦时,全国平均弃光率3%,同比下降2.8个百分点。

截至2018年底,福建省风电总装机容量为300万千瓦,占福建省电力总装机容量的5.2%。根据国家能源局《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福建省风电装机容量将达到500万千瓦。2017年3月,国家能源局复函同意福建省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复函指出同意福建省海上风电规划总规模1330万千瓦,包括福州、漳州、莆田、宁德和平潭所辖海域17个风电场。到2020年底,福建省海上风电装机规模要达到20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底要达到300万千瓦以上。

2、行业发展趋势

(1)2019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预测

根据中电联发布的《2018-2019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2019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如下:一是全社会用电量增速较2018年回落,预计全年全社会用电量增长5.5%左右;二是年底总装机容量约20亿千瓦,非化石能源装机比重进一步提高。预计2019年全国基建新增发电装机容量1.1亿千瓦左右。其中,新增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6200万千瓦左右;预计2019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约20亿千瓦、同比增长5.5%左右。其中,水电3.6亿千瓦、并网风电2.1亿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2.0亿千瓦、核电500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2100万千瓦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合计8.4亿千瓦左右,占总装机容量的比重为41.8%左右,比上年底提高1个百分点。三是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局部地区部分时段电力供需偏紧。

(2)风电行业发展趋势

在经历政策红利带来的十年高速发展期后,我国风电行业产生了较为严重的弃风限电问题,2018年国家陆续出台的相关风电政策主要集中于解决消纳问题。随着2018年国内全社会用电量需求远超预期增量,再加上一系列消纳政策的有效落实,风电消纳问题得以显著改善,2018年全国平均弃风率已降至7%,比去年减少了5个百分点,加速风电行业回暖。此外,2018年3月国家能源局发布《2018年度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的通知》,解禁红六省中的内蒙古、黑龙江和宁夏。限电改善拉动装机需求恢复增长,再加上海外市场需求超预期增长,行业景气度稳固回升。2018年各月新增风电装机容量呈平稳上升趋势,2018年全国新增风电并网容量2059万千瓦,我国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达到2095小时,同比增加147小时。为了降低弃风率,保证风电的发展,政府加大力度建设特高压线路。中国已建成投运的特高压输电工程共计21条(“八交十三直”),在建的特高压线路6条(“四交二直”),主要是内蒙古至华北、新疆,甘肃至华东,华中、西南至华东和华南,覆盖了风能资源最为集中的区域。弃风情况的逐步改善提使得风电行业的装机容量将呈上升趋势。

除了陆上集中式风电,分散式风电、海上风电也将在我国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2018年分散式风电扶持政策进一步升级,随着分散式风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逐步推进,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正式落地,同时明确提出分散式接入风电项目不受年度指导规模的限制。湖南省、山西省、河南省、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等省份相继发布了“十三五”分散式风电建设方案。分散式风电有望迎来快速发展期,成为风电行业新的增长点。2017年我国海上风电全面启动,2018年快速发展,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数据显示,中国海上风电2017年新增装机1164MW,累计装机达2788MW,位列世界第三。2018年是海上风电的核准大年,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建、已核准待建和处于核准前公示阶段的海上风电项目总规模达到4930万千瓦。随着我国海上风电建设成本持续优化、配套产业日渐成熟,海上风电将迎来“加速期”。江苏、浙江、广东及福建将成为海上风电发展重点区域。

(3)光伏行业发展趋势

在光伏产业产能过剩和财政补贴缺口扩大的背景下,2018年5月31日,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下调补贴强度、限制新增规模。该政策拐点使得实际装机需求骤降,2018光伏发电新增装机4426万千瓦,比2017年光伏新增装机容量53GW下降了16.49%。为缓解光伏企业经营压力,后续政策进行了缓和调整。2018年11月2日国家能源局召开关于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成果座谈会,表明补贴计划将持续到2022年,不会“一刀切”推进平价上网进程,并对原有“十三五”规划的210GW向上调整,同时加快出台2019年的光伏行业相关政策以稳定市场预期。这一政策转向及时稳定了市场动向,市场逐渐恢复对光伏产业的信心,2018年以及预期未来几年光伏市场总体发展稳定。虽然短期内光伏企业将面临不小的挑战,但在全球气候变化、能源转型的大背景下,发展可再生能源已成共识,光伏新政有助于提高行业门槛,加快行业调整,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结构,对行业长远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3、公司的行业地位及变动趋势

公司现役机组为可再生能源风能和太阳能发电,上述项目符合国家优先保障发电或鼓励发电项目,符合电力行业未来发展趋势。截至2018年底,公司在福建省及黑龙江省已投产10个风电场项目,共有风电机组216台,并网装机容量41.65万千瓦,居福建省风电发电行业的前列。除深耕福建省内风电项目外,公司积极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按照“投产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的项目滚动投资建设要求,公司在全国储备了多个风电、光伏、光热发电项目。目前,公司在省内储备优质风电项目资源约100万千瓦,在省外新疆、黑龙江等风力资源丰富地区储备了风光电项目资源近180万千瓦,在新疆地区储备光热项目30万千瓦,为公司巩固行业地位和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18年,随着陆上、海上风电竞争性配置方案的相继出台以及光伏新政等一系列政策的实施,国家将遵循产业发展趋势和规律,加快降低风电、光伏发电价格水平和补贴标准,合理引导市场预期,通过竞争加快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实现可再生能源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将抓住机遇,以新一轮变革为契机,创新和发展新的经营模式,在平价上网时代的能源和电力市场赢得新的发展空间。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十三五”期间的战略方向是,紧跟国家可再生能源及风电、光伏产业发展政策,紧紧抓住福建省“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和“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机遇,继续立足福建并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对接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积极寻求“一带一路”的发展机会;秉承“有效投资、保证效益、风险可控、创新驱动”的经营理念,以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投资、建设、运营为发展重点,自建与并购并举,夯实企业发展基础;积极争取在海上风电、光热发电、生物质热电联产、充电桩等清洁能源领域有所突破,并积极探索开发其他清洁能源,如地热能、海洋能等;积极拓展业务范围,培育上市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一是积极投资开发新能源项目,形成规模化发展。省内开发与“走出去”发展两手抓,通过全资、控股、参股等方式,大力加强国内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陆上集中式风电、分散式风电、海上风电、储能电站、太阳能、生物质热电联产等商业应用已相对成熟的新能源项目的投资与开发。

二是积极开展优质低价电力资产并购,实现电源结构优化调整。择机并购部分优质的风电、光伏、水电、热电联产等项目,获取低价优质的电源资产,丰富公司电源结构。

三是积极开展电力市场改革相关政策与其他新型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研究,择机开展配售电业务与新型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投资,拓展公司业务范围,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三) 经营计划√适用 □不适用

1、2018年度经营计划完成情况

公司根据2018年上半年实际经营情况将2018年度计划发电量调减为111,782万千瓦时,上网电量调减为109,180万千瓦时。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完成发电量106,645.42万千瓦时,同比增长6.93%,完成调整后年度计划的95.40%;完成上网电量104,054.29万千瓦时,同比增长6.92%,完成调整后年度计划的95.31%。

2、公司因维持当前业务并完成在建投资项目所需的资金需求

2019年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和投资需要,统筹资金调度和资金预算,合理安排资金使用,维持生产经营营运资金和固定资产投资需要增加资金约155,500万元。公司将积极与金融机构沟通合作,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科学合理地制定采购计划和付款计划,减少资金占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的需求。

3、2019年度经营计划

2019年度,公司计划发电量126,955 万千瓦时(含在建风电项目新增发电量15,895万千瓦时),同比增加13.57%;计划上网电量123,730 万千瓦时(含在建风电项目新增上网电量15,480万千瓦时),同比增加13.33%;营业收入预算61,946.37万元,同比增长15.78%;营业成本预算29,318.83万元,同比增长17.56%。

上述经营计划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投资者应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电价下调风险

2018年5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部委陆续下发《关于2018年度风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发新能源〔2018〕47号)和《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号)等相关文件,明确提出从2019年起,新增核准的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和海上风电项目应全部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和确定上网电价,取代现有的I-IV区标杆上网电价;同时,至2018年6月起,完善光伏发电电价机制,加快光伏发电电价退坡。新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统一降低0.05元,I类、II类、III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5元、0.6元、0.7元(含税)。同时,所有普通光伏电站均须通过竞争性招标方式确定项目业主。到2020年,实现风电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相当,光伏上网电价与电网销售电价相当。由于新能源电价处于不断下降的趋势,补贴退坡将成为常态,这将对后续获批新建项目的收入产生不利影响。2018年4月,国家能源局出台《关于减轻可再生能源领域企业负担有关事项的通知》,包括四大项十二小项具体措施,减轻可再生能源企业投资经营负担,促进可再生能源成本下降,创造可再生能源平价或低价上网的条件。

2018年1月21日,福建能源监管办和发改委、经信委、物价局联合印发《福建省电力市场交易规则(试行)》修订版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则》)。《规则》指出:电力市场交易可以采取双边协商、集中竞价、挂牌交易等方式进行,交易价格由市场主体通过双边协商、平台集中竞价或挂牌等方式,以市场化方式形成。2018年,公司参与市场化交易总电量18143.73万千瓦时,占总上网电量的17.44%。其中,福建省风电项目2018年参与市场化交易电量11225.7万千瓦时;黑龙江省风电项目2018年参与市场化交易电量5466.97万千瓦时;新疆光伏项目2018年参与市场化交易电量1451.06万千瓦时。同时,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健全完善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机制的通知 》(国能综通法改〔2018〕164号),福建作为全国8个试点省份之一,原则上于2019年6月底前开展现货试点模拟试运行。此外,根据黑龙江省工信委、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参与市场交易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黑工信电力发〔2018〕

45号)文件要求,在风电场、光伏电站年度优先发电量及参与市场交易电量之外的发电上网电量按照市场交易中最低成交价格统一全额收购。因此,将进一步影响黑龙江地区风电项目的电费收入。

2、弃风、弃光限电风险

2018年,我国弃风、弃光限电形势明显缓解,但弃风、弃光限电问题短期内难以得到彻底解决。2018年,全国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2095小时,弃风电量277亿千瓦时,弃风率超过8%的地区是新疆、甘肃和内蒙古;黑龙江省弃风率4.4%、弃风电量5.8亿千瓦时。2018年,全国光伏平均利用小时数1115小时,全国弃光电量55亿千瓦时;新疆地区弃光率15.5%、弃光电量21.4亿千瓦时。目前,公司在福建省的风电项目暂未出现弃风限电情况,但公司在黑龙江地区的风电项目和在新疆哈密地区的光伏项目均存在弃风、弃光限电情况。

3、市场竞争风险

自2019年起,风电、光伏项目将要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和确定上网电价。因此,风电、光伏运营企业对项目资源开发的竞争将异常激烈。同时,福建省已暂缓陆上风电开发,风电项目资源获取难度加大。在福建省外,新能源产业经过数年高速发展,获取优质项目资源成本不断增加,难度也越来越大。

4、项目建设风险

风电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涉及多种风险,包括恶劣天气情况、设备供应商的供货能力、设备和材料的质量、征交地手续的办理和不可预见的其它问题,上述任何事项都可能导致项目建设的延期或成本超支。

5、补贴发放滞后风险

我国风电、光伏发展迅速,但是主要盈利依然依靠政策补贴。补贴都来自可再生能源基金,而基金来源主要是工商业用户支付的每度电里面包含的可再生能源附加费。目前由于可再生能源基金收缴结算周期过长,从而导致国家财政部发放可再生能源补贴有所拖欠。2018年,公司仅收回2017年度部分补贴款。补贴款发放滞后将直接影响公司现金流,进而对经营效益产生不利影响。

6、辅助服务考核风险

为了增强电力系统灵活性,保障安全运行,提升清洁能源的消纳能力,实现多种电源互利共赢,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已建成投运。根据国家能源局和福建省政府要求,福建省2019年将完成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试运行,择机转入正式运行。因两个市场的投运,公司将分担系统容量调峰、调频辅助服务的费用,从而将对营业收入造成一定影响。

7、自然条件风险

公司所属风电项目大部分均分布在福建沿海地区,易受台风等恶劣天气威胁;公司在黑龙江省的三个风电项目位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地区,可能受极端严寒、瞬间狂风等气候条件的影响。极端恶劣天气引发的自然灾害可能对设备、输电线路等造成损坏,进而影响项目的发电能力,从而对公司的发电量和营业收入造成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加强生产运营管理,优化设备运行,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及时解决频发性故障和影响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的问题, 提高设备可靠性水平和风机可利用率,做到稳发多供,尽量减少计划外停机和不必要的弃风。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考核机制,强化工程建设安全监督,增强突发情况应对能力。

(2)积极稳妥推进项目开发,继续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做好省外项目开发或并购,重点开拓不限电地区或具备特高压外送条件地区的新能源市场;在效益保证、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时选择优质项目资产实施并购,扩大公司装机容量与资产规模,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和自身“造血功能”。拓展新能源业务范围,积极争取在海上风电、光热发电、生物质热电联产、充电桩等清洁能源领域有所突破,培育上市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3)及时办理电费结算,跟踪协调新能源补贴的拨付。积极争取银行授信,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加强资金使用和保障的计划性,继续对公司系统闲散资金进行归集管理、统一调拨,确保资金使用效率最优,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的需求。

(4) 探索多能互补运营模式,配套建设储能项目参与电力辅助服务。

(五)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情况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利润分配事宜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加强对投资者的回报意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完善,进一步明确利润分配的优先顺序和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并经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制订了《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并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的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鉴于公司2017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无利润分配来源,201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审议程序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供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表决,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报告期内,无调整现金分红政策的情况。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 年度每10股送红股数(股)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每10股转增数(股)现金分红的数额 (含税)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18年0000130,352,331.570
2017年0000153,476,261.490
2016年0000105,478,533.930

(三) 以现金方式要约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

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适用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其他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专职工作,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2)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取报酬。(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2、资产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上市公司的资产全部处于上市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2)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3、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5)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4、机构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5、业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保证尽量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的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6、保证上市公司在其他方面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保持独立。 如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本公司将向上市公司进行赔偿。承诺时间:2014年12月2日 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其他海峡产业投资基金(福建)有限合伙企业1、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专职工作,不在本公司/企业及本公司/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公司/企业及本公司/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2)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公司/企业及本公司/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取报酬。(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和本公司/企业及本公司/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2、资产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上市公司的资产全部处于上市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保证本公司/企业及本公司/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2)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公司/企业及本公司/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3、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企业及本公司/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本公司/企业及本公司/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5)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4、机构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本公司/企业及本公司/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5、业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保证尽量减少本公司/企业及本公司/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的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6、保证上市公司在其他方面与本公司/企业及本公司/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保持独立。 如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本公司/企业将向上市公司进行赔偿。承诺时间:2014年12月2日 期限:长期有效//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福建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福建华兴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解决同业竞争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在中闽海电、中闽太阳能中的任意一家实体稳定投产、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实现盈利、不存在合规性问题并符合上市条件后一年内,本公司将与上市公司充分协商,启动将相关符合上市条件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的程序,具体的注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接受上市公司支付的现金、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法方式。 除上述事宜外,本公司进一步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或间接控制与上市公司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或经济组织。 本公司将全力支持重组后上市公司的发展,如发现未来在境内与上市公司业务相关的资产运作、并购等商业机会,本公司将优先提供给上市公司,由上市公司决定是否利用该等商业机会。若在上述过程中出现因上市公司放弃上述商业机会而最终由本公司承接的情况,本公司将在该等资产符合注入上市公司条件后注入上市公司。若存在无法满足注入上市公司条件的情况,本公司依法将其持有的该等资产转让给第三方或由上市公司代管、监管,直至该等资产符合注入上市公司条件后注入上市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公司投资拥有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控制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的、对上市公司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或经济组织。若本公司投资控制的相关公司、企业出现直接或间接控制与上市公司产品或业务构成竞争的经济实体、机构或经济组织之情况,则本公司投资控制的相关公司、企业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业务或产品、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上市公司经营、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时间:2014年12月2日 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解决同业竞争海峡产业投资基金(福建)有限合伙企业本公司/企业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控制或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合伙企业或组织共同控制任何与上市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本公司/企业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公司/企业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本公司/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 以任何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或间接控制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或经济组织。 本公司/企业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公司/企业投资拥有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控制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的、对上市公司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或经济组织。若本公司/企业投资控制的相关公司、企业出现直接或间接控制与上市公司产品或业务构成竞争的经济实体、机构或经济组织之情况,则本公司/企业投资控制的相关公司、企业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业务或产品、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上市公司经营、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与本公司/企业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时间:2014年12月2日 期限:长期有效//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福建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福建华兴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解决关联交易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就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将来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通过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交易,而给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损失,由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承诺时间:2014年12月2日 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解决关联交易海峡产业投资基金(福建)有限合伙企业就本公司/企业及本公司/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将来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公司/企业及本公司/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企业保证本公司/企业及本公司/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通过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交易,而给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损失,由本公司/企业承担赔偿责任。承诺时间:2014年12月2日 期限:长期有效//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福建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福建华兴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本公司以持有的中闽能源股权认购的福建南纸新发行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于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至本公司名下之日起36个月届满之日和本公司在《利润补偿协议》中利润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中的较晚日不得转让。2、本公司因本次配套融资认购的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3、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以持有的中闽能源股权认购的福建南纸新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4、若本公司上述承诺的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承诺时间:2014年12月2日期限:36个月/履行完毕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海峡产业投资基金(福建)有限合伙企业1、本公司/企业以持有的中闽能源股权认购的福建南纸新发行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于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至本公司/企业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2、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企业以持有的中闽能源股权认购的福建南纸新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3、若本公司/企业上述承诺的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企业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承诺时间:2014年12月2日期限:36个月/履行完毕
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福建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华兴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分红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公司以现金分红为优先,同时可以采用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2、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未来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应不少于未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3、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4、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等方式进行利润分配。5、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承诺时间:2016年7月26日期限:3年(2017-2019)//
其他承诺其他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未来12个月内不减持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购买的公司股份和目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承诺时间:2017年12月7日 期限:1年/履行完毕

注:目前公司已启动将中闽海电100%股权注入公司相关事项。2019年4月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的“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3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之“(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二)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75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21年
名称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30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继续聘请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含子公司和专项报告)为人民币75万元,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含子公司)为人民币30万元,聘期1年。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

况□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类型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关联交易金额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租入房屋租赁协议价53.60银行转账
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为其第一大股东购买商品保险费市场价321.01银行转账
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为其第一大股东购买商品补充医疗保险市场价116.11银行转账
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为其第一大股东购买商品团体意外险市场价14.73银行转账
合计/505.45/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关联交易的说明关联交易均由交易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租赁方名称租赁资产情况租赁起始日租赁终止日租赁收益租赁收益确定依据租赁收益对公司影响是否关联交易
湘电风能有限公司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1台XE115-5000风力发电机组样机2012年5月28日协议约定积极影响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三师红星二场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红星二场光伏产业园区内的793亩土地2015年5月1日2035年4月30日
尚德(哈密 )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尚德红星二场50MW并网光伏电站建设项目一期30MWp工程哈密红星二场光伏110kV汇集站相关资产和送出线路设备2015年12月31日2035年12月31日

租赁情况说明

(1)根据2010年4月16日中闽有限与湘电风能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拟在福清市三山镇上坤村合作安装一台XE115-5000风力发电机组样机(即“5MW风机样机”),中闽有限授权其全资子公司福清风电具体负责该项目的实施。

2011年4月28日福清风电与湘电风能签订的《5MW风机样机合作协议》。根据协议的约定,该5MW风机样机项目为福清风电与湘电风能合作项目,湘电风能为项目的责任主体,福清风电配合协助湘电风能实施建设。双方主要约定如下:

①项目建设成本分担的约定5MW风机样机项目为双方的合作项目,为该项目支付的土建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施工监理和征地等所有相关费用,经福清风电确认工程进度、工程量、工程单价后,予以支付。以上相关费用,不超过2000万元的,由福清风电承担并据实支付,超过2000万元部分均由湘电风能承担。

②质保期及样机购买的相关约定质保期为自项目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250小时试运行合格后之日算起2.5年。若该样机顺利通过技术协议约定标准,则在质保期结束后1个月内由福清风电按不高于国内同期市场价采购。

若样机发现存在重大的设备缺陷或隐患而未能顺利通过试验、验收,福清风电可拒绝采购该样机,并且湘电风能还应补偿福清风电为开展本项目而支付的土地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施工监理和征地等福清风电工作范围内的所有相关费用。

③资产购买选择权行使前项目收益的相关约定

在福清风电购买样机前,由福清风电向湘电风能租赁该套样机,该套样机的电费收入归福清风电所有。

租赁费按照以下约定计算,并于每年12月31日进行结算并及时支付:

当实际销售电量为1000万千瓦时及以下时,租赁费为不含税实际售电收入的11%;

当实际售电量为1000万千瓦-1200万千瓦(含),租赁费为不含税实际售电收入的14%;

当实际售电量为1200万千瓦-1500万千瓦(含),租赁费为不含税实际售电收入的19%;

当实际售电量为1500万千瓦-1750万千瓦(含),租赁费为不含税实际售电收入的24%;

当实际销售电量为1750万千瓦时以上时,租赁费为不含税实际售电收入的26%。

2018年1-12月份,5MW样机累计发电864.74 万千瓦时,上网结算电量830.15万千瓦时,同比下降44.74%。报告期内,5MW样机因偏航齿轮箱故障停机,于2018年8月偏航齿轮箱更换完成并恢复运行。

(2)中闽哈密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三师红星二场签订的《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土地租赁合同》,约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三师红星二场将其位于红星二场光伏产业园区内的793亩土地租赁给中闽哈密,用于中闽哈密建设中闽十三师红星二场一期20MW光伏发电项目;租赁期限共20年,自2015年5月1日起至2035年4月30日;租赁的土地按人民币424.18元/年?亩的标准缴纳,每年缴纳的土地租赁费用为33.6375万元(含税)。

(3)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改委《关于下达兵团2015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获得中闽十三师红星二场一期20MW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指标和开发权。该项目的开发建设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该项目于 2015年4月15 日获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改委的备案文件。

为满足该项目并网发电的需要,2015年8月3日,中闽哈密与尚德(哈密)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签署《尚德红星二场50MW并网光伏电站建设项目一期30MWp工程110kV汇集站及线路资产租赁合同》,约定尚德(哈密)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同意中闽哈密投资建设的中闽十三师红星二场一期20MW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接入其尚德红星二场50 MW并网光伏电站建设项目一期30MWp工程哈密红星二场光伏110kV汇集站(以下简称110kV汇集站),并同意中闽哈密租赁其110 kV汇集站相关资产和送出线路设备,以满足中闽哈密项目接入电网的要求。

租赁期限为20年,自项目发电并网接入尚德(哈密)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110kV汇集站之日起算。因项目获批的运营期为25年,租赁期满后中闽哈密可继续无偿使用110kV汇集站相关资产及送出线路设备5年。

租赁费用(含税)合计为人民币950万元,中闽哈密已根据合同约定在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950万元租赁费用。

(二) 担保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方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担保 起始日担保 到期日担保类型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担保是否逾期担保逾期金额是否存在反担保是否为关联方担保关联 关系
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2,4102009年3月23日2009年3月23日2021年3月23日连带责任担保0其他
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3002011年12月27日2011年12月27日2021年12月10日连带责任担保0其他
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8,7002011年12月27日2011年12月27日2023年12月27日连带责任担保0其他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0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11,410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11,410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5.84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0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担保情况说明报告期内,母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上述担保事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闽有限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借款合同(1)2018 年4月 9 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最高授信额度人民币 80,000,000.00 元,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壹年。

2018 年6月27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30,000,000.00元,使用期限壹年。

(2)2018 年8月21日,中闽有限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支行签订《授信额度协议》,约定授信额度人民币 150,000,000.00 元,额度种类为短期流贷资金贷款,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壹年。

2018 年9月21日,中闽有限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80,000,000.00元,使用期限壹年。

(3)2018 年9月20日,中闽有限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80,000,000.00元,使用期限壹年。

(4)2018 年 12月 27 日,平潭新能源与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签订《资金借款合同》,约定授信额度人民币 460,000,000.00 元,额度种类为长期贷款,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33年12月27日止。

2018 年12月27日,平潭新能源与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签订《分借款合同》,该合同为上述《资金借款合同》项下的单项协议,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300,000,000.00元,其中已提款66,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15年。

2、重大采购合同

(1)2018年9月15日,福清风电与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福清马头山、王母山风电场电力电缆、控制电缆及附件材料采购合同》,约定福清风电向其采购马头山、王母山风电场项目电缆,合同总价为人民币20,883,345.80元。

(2)2018年6月26日,平潭新能源与维斯塔斯风力技术(中国)有限公司签订《平潭青峰二期风电场工程风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合同》,约定平潭新能源向其采购风电机组20台,合同总价为人民币285,840,000.00元。

(3)2018年11月23日,平潭新能源与福建福船一帆新能源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签订《平潭青峰二期风电场工程风电机组塔筒制作采购合同》,约定平潭新能源向其采购平潭青峰二期风电场工程风电机组塔筒20套,合同总价为人民币51,555,000.00元。

(4)2018年12月14日,平潭新能源与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平潭青峰二期风电场项目电力电缆、控制电缆材料采购合同》,约定平潭新能源向其采购平潭青峰二期风电场项目电缆,合同总价为人民币10,492,949.02元。

3、重大工程施工合同

(1)2018年5月22日,福清风电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福清马头山、王母山风电场风机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为福清马头山、王母山风电场风机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的承包人,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35,898,429.94元。

(2)2018年7月24日,平潭新能源与中国电建集团福建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平潭青峰二期风电场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中国电建集团福建工程有限公司为平潭青峰二期风电场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总承包人,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77,538,888.00元。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1、2018年1月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参与福建省充电基础设施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福建投资集团指定的投资主体与相关各方成立合资公司,开展福建省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并于2018年4月26日签署了《福建省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相关公告详见2018年1月4日和4月27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2018年1月12日至2月9日,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投资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00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相关公告详见2018年1月23日和2月10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3、2018年3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平潭青峰二期风电场项目的议案》,会议同意由中闽(平潭)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平潭青峰二期风电场项目。相关公告详见2018年3月30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4、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部分限售股150,505,951股和95,335,365股分别于2018年5月7日和5月14日上市流通。相关公告详见2018年4月25日和5月5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5、2018年12月7日,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相关公告详见2018年12月8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6、2019年1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合资设立福建省充电设施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并于2019年1月14日收到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福建省充电设施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相关公告详见2019年1月12日和15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7、2019年4月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式购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投资集团持有的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投资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相关公告详见2019年4月8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1. 精准扶贫规划√适用 □不适用

公司作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积极响应国家精准扶贫的号召,大力支持和参与扶贫工作。公司坚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通过结对帮扶、无偿捐助、关心慰问等多种方式,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用实际行动履行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

2. 年度精准扶贫概要√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展了以下精准扶贫工作:组织人员前往到政和县外屯乡稠岭村,走访慰问七位“五保户”孤寡老人,捐赠慰问金2100元;前往光泽县鸾凤乡油溪村,慰问困难户,发放金额7080元的慰问品60份。

3. 精准扶贫成效√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一、总体情况
其中:1.资金2,100.00
2.物资折款7,080.00
二、分项投入
8.社会扶贫
8.2定点扶贫工作投入金额9,180.00

4. 后续精准扶贫计划√适用 □不适用

认真贯彻实施扶贫开发战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动态推进实施扶贫项目建设。创新扶贫工作方式方法,继续安排专项扶贫资金,通过结对帮扶、无偿捐助、关心慰问、产业支持、创造就业机会、开展技术指导等方式,有效解决困难群众遇到的实际问题。完善扶贫工作保障制度,建立长效扶贫机制,使制度指导贯穿扶贫工作全过程,全力推动各项扶贫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三) 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从事风力和光伏发电业务,专注于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领域的开发建设。公司目前已投产装机容量43.65万千瓦,2018年度公司累计完成发电量106,645.49万千瓦时,与同规模火电企业相比,节约标煤约33.27万吨,减排二氧化碳87.77万吨、二氧化硫416吨、氮氧化物384吨、烟尘颗粒物85.32万吨。

3.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十八、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一) 转债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适用 √不适用

(四) 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适用 √不适用

(六) 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245,841,31624.60-245,841,316-245,841,31600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220,078,15322.02-220,078,153-220,078,15300
3、其他内资持股25,763,1632.58-25,763,163-25,763,16300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25,763,1632.58-25,763,163-25,763,16300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753,623,91475.40245,841,316245,841,316999,465,230100
1、人民币普通股753,623,91475.40245,841,316245,841,316999,465,2301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普通股股份总数999,465,23010000999,465,230100

2、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5月7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部分限售股150,505,951股上市流通;2018年5月14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部分限售股95,335,365股上市流通。

3、 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年初限售股数本年解除限售股数本年增加限售股数年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65,492,45270,157,08700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18年5月7日
95,335,36500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2018年5月14日
海峡产业投资基金(福建)有限合伙企业25,763,16325,763,16300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18年5月7日
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5,602,14325,602,14300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18年5月7日
福建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6,101,97716,101,97700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18年5月7日
福建华兴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2,881,58112,881,58100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18年5月7日
合计245,841,316245,841,31600//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28,614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27,358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10,000471,713,02647.2000国有法人
海峡产业投资基金(福建)有限合伙企业025,763,1632.5800其他
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025,602,1432.5600国有法人
福建省水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016,991,0271.700未知国有法人
福建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016,101,9771.6100国有法人
福建华兴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012,881,5811.2900国有法人
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010,849,0011.090未知国有法人
孙贞兰89,9887,160,0000.720未知境内自然人
华贵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1,403,0405,441,1320.540未知未知
陈爱群584,6475,158,8000.520未知境内自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71,713,026人民币普通股471,713,026
海峡产业投资基金(福建)有限合伙企业25,763,163人民币普通股25,763,163
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5,602,143人民币普通股25,602,143
福建省水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16,991,027人民币普通股16,991,027
福建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6,101,977人民币普通股16,101,977
福建华兴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2,881,581人民币普通股12,881,581
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10,849,001人民币普通股10,849,001
孙贞兰7,160,000人民币普通股7,160,000
华贵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5,441,132人民币普通股5,441,132
陈爱群5,158,800人民币普通股5,158,8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投资集团和海峡投资、华兴创投、铁路投资、华兴新兴创投存在关联关系,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控股股东和其他股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适用 □不适用

名称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严正
成立日期2009 年4 月27 日
主要经营业务对电力、燃气、水的生产和供应、铁路运输等行业或项目的投资、开发;对银行、证券、信托、担保、创业投资以及省政府确定的省内重点产业等行业的投资;对农业、林业、酒店业、采矿业的投资;房地产开发;资产管理。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截止2018年12月31日,福建投资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兴业证券661,994,318股,股比为9.89%;直接和间接持有境外上市公司闽信集团有限公司59.53%的股权;直接持有兴业银行132,708,162股,股比为0.64%;直接持有三钢闽光8,751,782股,股比0.54%;直接持有厦门钨业24,40,031股,股比1.74%;直接持有闽东电力66,747,572股,股比14.58%;直接持有华能国际321,814,185股,股比2.05%;直接持有实达集团324,938股,股比0.09%;直接持有国泰君安5,914,188股,股比0.07%。

2 自然人□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适用 □不适用

名称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 自然人□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福建省省属大型国有独资公司,成立于2009年4月27日,由福建投资开发总公司、福建投资企业集团公司、福建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福建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公司合并重组设立。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六、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职务(注)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年初持股数年末持股数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增减变动原因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张骏董事长452013-08-302019-08-2900056.69
王坊坤董事、总经理562016-08-302019-08-2900054.21
苏杰董事482013-08-302019-08-29000
唐晖董事482016-08-302019-08-29000
黄福升董事402015-06-302019-08-29000
潘炳信董事472015-06-302019-08-2900042.93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15-06-092019-08-29
罗妙成独立董事582013-08-302019-08-290004.80
吴秋明独立董事622013-08-302019-08-290004.80
陈荣文独立董事522013-08-302019-08-290004.80
陈瑜监事会主席492013-08-302019-08-29000
张永东监事562016-08-302019-08-2900047.02
黄陈锋职工监事402016-08-302018-04-2412,00012,000016.21
张振职工监事442018-04-252019-08-2900032.71
林滨牧副总经理512015-06-092019-08-2900040.87
鄢波副总经理512016-08-302019-08-2920,60020,600044.72
王建龙副总经理472017-01-242019-02-11000
黄子果副总经理302017-08-282019-08-2900025.93
李永和董事会秘书532010-04-282019-08-297,2907,290043.96
合计/////39,89039,8900/419.65/
姓名主要工作经历
张骏2010年12月至2013年5月任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5月至2015年1月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融资本部项目经理,2015年1月至2016年1月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业投资部项目经理,2013年8月30日起至今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兼任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福州市长乐区中闽风电有限公司、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新疆中闽能源有限公司、中闽(木垒)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黑龙江富龙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黑龙江富龙风能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福建省南平南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王坊坤2007年12月至2012年4月外派任福建水口发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4月至2015年6月任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纪委书记,2012年11月起至今兼任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纪委书记,2015年7月至2016年8月任公司纪委书记,2015年6月30日至2016年8月29日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2016年8月30日起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
苏杰2009年5月至2012年1月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燃气投资经营管理部副总经理,2012年1月至2014年12月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能源投资经营管理部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5年1月至2017年8月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2017年8月起至今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13年8月30日起至今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任福建闽投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学会副会长。
唐晖2002年10月至2014年10月任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始任资源市场部开发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2014年10月至2016年1月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能源投资部副总经理,2016年1月至2016年10月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能源投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6年10月起至今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能源投资部总经理,2016年8月30日起至今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能源投资部总经理,兼任中海石油福建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中海油销售福建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福建省福投新能源投资股份公司董事,南平福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福建省闽投配售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福建永泰闽投抽水蓄能有限公司董事,中海油福建漳州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黄福升2010年7月至2015年1月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部/工程采办部HSE高级主管,2015年1月起至今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部/工程采办部副总经理,2017年10月至今省委组织部外派漳州市云霄县挂职副县长,2015年6月30日起至今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部/工程采办部副总经理,外派漳州市云霄县挂职副县长。
潘炳信2010年12月至2015年6月任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6月9日起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15年6月30日起至今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兼任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福州市长乐区中闽风电有限公司、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新疆中闽能源有限公司、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中闽(木垒)能源有限公司、黑龙江富龙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富龙风能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罗妙成2012年9月至2014年12月任福建江夏学院科研处处长,2010年9月起至今任福建江夏学院教授,2013年8月30日起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福建江夏学院教授,兼任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交易市场登记结算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吴秋明1988年起至今任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3年8月30日起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福建省企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福州大学创业与企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福建省高级管理人才培训中心副主任,福州大学中小企业研究咨询中心副主任,福建省行为科学学会副会长,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系统科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福建省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常务理事,《科技进步与对策》编委。
陈荣文2004年8月至2017年2月任福建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副所长(主持工作),2017年2月起至今任福建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科研处副处长、处长,2013年8月30日起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福建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科研处处长,兼任中国商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理事,福建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福建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中共福建省委法律专家库成员、福建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非常任委员,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家法律顾问,福建省审计厅特约审计员,福建省普法讲师团成员,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民革福建省委社会与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福建知信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获“福建省法学英才”(第二届)荣誉称号。
陈瑜2010年1月至2018年9月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总经理, 2013年8月30日起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8年9月起至今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财务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财务部总经理兼职工监事,兼任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福建高铁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东南沿海铁路福建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福州至平潭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福建豪华邮轮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福建省国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永荣科技有限公司、中海福建燃气发电有限公司、福建中海油应急抢维修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福建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董事。
张永东2010年8月至2015年3月任闽投(连江)风电总经理,2015年1月至2015年6月任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6月9日至2016年8月5日任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8月30日起至今任公司监事。现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张振2013年1月至2015年5月任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主管),2015年5月至2016年6月任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管理部副经理,2016年6月至今任公司工程管理部经理,2018年4月25日起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现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公司工程管理部经理。
林滨牧2008年8月至2013年2月历任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生产准备部主任、发电部主任、安全生产部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3年2月至2015年1月任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管理部经理,2015年1月至2015年6月任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2015年6月9日起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鄢波2008年2月至2015年3月任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3月至2016年9月任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8月30日起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建龙2010年7月至2013年11月任福建省政府国资委综合处副调研员,2013年11月至2016年3月任福建省国资委办公室副主任,2016年3月起至今任福建省国资委办公室调研员,2017年1月24日至2019年2月11日任公司副总经理。
黄子果2017年8月29日起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中闽(平潭)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
李永和曾任公司证券投资部经理,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兼公司办公室主任,2010年4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秘书。

其它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1、2018年4月25日,因工作变动原因,黄陈锋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职务;同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召开全体职工大会,选举张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2、2019年2月11日,因工作变动原因,王建龙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苏杰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17年8月
唐晖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能源投资部总经理2016年10月
黄福升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部/工程采办部副总经理2015年1月
陈瑜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财务部总经理2018年9月
王建龙福建省国资委办公室调研员2016年3月

(二)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张骏福建省南平南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5年5月
苏杰福建闽投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月
福建省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0月
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学会副会长2018年10月17日
唐晖中海石油福建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2月
中海油销售福建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6年12月26日
福建省福投新能源投资股份公司董事2016年5月23日
南平福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4月
福建省闽投配售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6年6月2日
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7年8月21日
福建永泰闽投抽水蓄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9月15日
中海油福建漳州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7年12月4日
黄福升漳州市云霄县挂职副县长2017年10月
罗妙成福建江夏学院教授2010年9月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9月21日2018年9月21日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9月10日2020年9月9日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12月18日2018年12月17日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7月5日2020年7月4日
福建交易市场登记结算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8月17日2019年8月16日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7月2日2021年7月1日
吴秋明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88 年
福建省企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2015年3月
福州大学创业与企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2015年3月
福建省高级管理人才培训中心副主任1996年
福州大学中小企业研究咨询中心副主任1998年
福建省行为科学学会副会长1998年
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常务理事1998年
中国系统科学研究会常务理事1998年
福建省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常务理事2003年
陈荣文福建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科研处处长2017年2月
中国商法学研究会理事2006年9月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
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理事2017年2月
福建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
福建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2007年4月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2006年6月
福建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非常任委员2016年3月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家法律顾问2017年3月
福建省审计厅特约审计员2014年12月
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10年2月
民革福建省委社会与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2009年4月
福建知信衡律师事务所律师2006年10月
陈瑜东南沿海铁路福建公司监事会主席2011年2月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12年9月
福建福州至平潭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2年12月
福建豪华邮轮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6年3月
福建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6年5月
福建省国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7年4月
福建永荣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7年5月
福建高铁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17年8月
中海福建燃气发电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8年9月
福建中海油应急抢维修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8年9月
福建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0月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制定薪酬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监事报酬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主要依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岗位职责和业绩完成情况以及同行业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工资分配制度和考核办法,提出薪酬方案;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是参照本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整体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来确定。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详见本节“一、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2018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合计404.68万元,其中独立董事合计领取的税前报酬14.40万元。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变动原因
张振职工监事选举工作需要
黄陈锋职工监事离任工作变动
王建龙副总经理离任工作变动,2019年2月11日,王建龙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48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239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287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1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
生产人员120
销售人员0
技术人员80
财务人员17
行政人员70
合计287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研究生15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59
大专学历78
中专及以下学历35
合计287

(二) 薪酬政策√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制定了包括薪酬管理、绩效考核体系等在内的一系列薪酬管理制度,实现员工职级、薪酬规范化、动态化管理。公司每年根据完成年度经营绩效的情况,按照年度职工人数、利润总额增幅及物价指数进行年度工资总额决算,公司工资总额增幅参照合并利润总额的增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工资增幅参照公司工资总额增幅的原则进行分配。公司年度工资总额的核定是以公司上年度决算数为基数,其中:基本工资增长率根据每年物价变化水平和市场工资变动情况以及人员增减情况调整增减,绩效工资增长率与公司利润总额增减挂钩。2018年,公司制定了《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管理规定》,加大公司安全绩效奖金权重,同时将安全绩效奖励系数向生产一线员工倾斜。

(三) 培训计划√适用 □不适用

公司倡导“培训就是最大的福利”的理念,立足于培养满足新能源业务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队伍和管理人才队伍。公司制定的2019年培训计划,充分考虑了公司战略与业务发展需要,分为管理、专业、技术三大类,培训内容按类别、分层次覆盖基层、中层及高层员工,培训形式采取混合式学习方式,以内部课程培训为主,并结合电子学习及外部培训方式,促使员工主动学习、自我提升。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其他□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公司治理的规定和要求,持续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治理水平,依法规范运作;同时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内控体系,防范经营风险;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治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差异。公司治理情况如下:

1、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对与中小股东利益密切相关的议案采用中小股东单独计票方式,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的权利,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同时聘请律师对股东大会做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董事与董事会: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提名及选聘董事,组建董事会,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专业结构合理。报告期内,董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出席各次相关会议,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忠实、勤勉、谨慎履职,并履行其作出的承诺;董事会对权限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各自的实施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开展工作,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投资决策、董事及高管人选、高管薪酬与考核、聘请或更换审计机构及内控建设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各委员会的专业优势,加强董事会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及正确性,确保公司健康发展。

3、监事与监事会: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提名及选聘监事,组建监事会,监事会的人员和结构能够确保监事会独立有效地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职,出席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列席董事会,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监事会依法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行使相应的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4、管理层:公司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忠实、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开展 工作,并定期向董事会汇报,不存在越权行使职权的行为。

5、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依法行使权力及履行义务,没有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正常决策程序和生产经营活动,没有非法占用公司资金,同时遵守其作出的承诺;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人员独立于控股股东,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内部机构均独立运作。

6、投资者关系及相关利益者:公司持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做好投资者来访接待工作,及时回复上证e互动提问,接听投资者咨询电话,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便于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银行及其他债权人、职工、消费者等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利,与相关利益者进行有效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报告期,公司举办了“我是股东,走进上市公司——中闽能源”投资者教育专项活动,拉近了投资者与公司之间的距离,为公司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7、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和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其他不正当披露,同时做好信息披露前的保密工作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防止内幕交易行为的发生,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取信息,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不断提高公司透明度。报告期,公司共披露公告36份及定期报告4份。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2018年4月25日http://www.sse.com.cn2018年4月26日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是否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张骏880001
王坊坤880001
苏杰880001
唐晖880001
黄福升880001
潘炳信880001
罗妙成880001
吴秋明880001
陈荣文880001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8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8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0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0

(二)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在异议事项的,

应当披露具体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各自实施细则的规定,勤勉尽职,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在公司董事会重大事项决策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1、战略委员会负责研究和拟定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研究公司发展环境并提出建议,对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提名委员会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3、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及公司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

工作。在年度财务审计工作中,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及年审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确定审计计划,审阅财务报表并出具审阅意见,督促审计机构严格执行审计计划,确保年度财务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审查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

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报告期内,对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发放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符合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

五、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相应的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的“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中“(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七、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与《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薪酬实施细则》,并根据年度经营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进行综合考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谨慎履职,认真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生产经营目标;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标准和考评程序以及薪酬发放符合公司薪酬政策有关规定。目前,公司正在完善高级管理人员激励机制。

八、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2019年4月18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九、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2019年3月23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十、 其他□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闽华兴所(2019)审字C-008号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闽能源)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闽能源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闽能源,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减值。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之(七)、(八)、(十)所述,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闽能源合并资产负债表列示固定资产账面价值238,201.49万元、在建工程账面价值51,878.95万元、无形资产账面价值12,107.05万元,账面价值较大,其中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账面余额2,588.90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账面余额107.55万元。由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对财务报表的重要性,同时在评估潜在减值时涉及中闽能源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和估计,管理层估计及判断的偏差可能造成重大财务影响,因此我们将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减值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在审计过程中对该事项所执行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①了解并评估中闽能源与识别资产减值迹象和测算可回收金额相关的内部控制,以及管理层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减值迹象的判断;

②实地勘察了相关资产,并实施了监盘程序,以了解资产是否存在毁损、故障、长期闲置等状况;

③检查了在建工程项目立项、政府批文,实地查看建设情况,了解未正常推进的工程项目具体原因,取得管理层期末在建工程检查情况说明,评价存在减值迹象的在建项目投资可回收性。

④评估了减值测试方法的适当性,评价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模型之方法、折现率、关键假设和参数的合理性,包括将这些假设和参数与支持性证据对比,尤其是最近财务预算或预测数据、未来售电量、上网电价等,以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计算。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18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中闽能源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中闽能源、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中闽能源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中闽能源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中闽能源 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中闽能源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中闽能源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陈蓁
中国注册会计师:白灯满
中国福州市二○一九年四月十六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18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七、1246,176,205.05296,922,899.53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七、4422,610,598.16352,731,371.68
其中: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七、4422,610,598.16352,731,371.68
预付款项七、52,669,113.802,683,593.51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七、619,488,114.6516,305,123.55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七、718,051,766.5314,618,754.81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七、1055,000,836.0727,164,015.74
流动资产合计763,996,634.26710,425,758.82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七、162,382,014,909.502,541,346,898.58
在建工程七、17518,789,485.16181,502,254.00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七、20121,070,487.80130,982,722.8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七、238,645,678.017,724,678.76
递延所得税资产七、24994,364.09464,881.27
其他非流动资产七、25183,010,727.24134,898,285.49
非流动资产合计3,214,525,651.802,996,919,720.90
资产总计3,978,522,286.063,707,345,479.7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七、26260,000,000.0080,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七、29152,091,006.04265,062,388.74
预收款项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七、3113,854,038.8611,958,930.93
应交税费七、3217,060,394.5133,484,527.32
其他应付款七、334,274,772.047,107,261.54
其中:应付利息七、332,463,120.152,202,971.16
应付股利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七、35255,169,053.00215,401,752.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702,449,264.45613,014,860.5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七、371,298,972,214.981,252,691,265.7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七、2424,168,073.4126,599,616.93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323,140,288.391,279,290,882.63
负债合计2,025,589,552.841,892,305,743.1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七、44999,465,230.00999,465,23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七、462,091,744,182.892,091,744,182.8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七、5070,724,893.0970,724,893.09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七、51-1,297,750,648.51-1,428,102,980.0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864,183,657.471,733,831,325.90
少数股东权益88,749,075.7581,208,410.6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952,932,733.221,815,039,736.5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3,978,522,286.063,707,345,479.72

法定代表人:张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炳信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荔平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86,258,279.2395,284,049.4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其中: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预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659,264.47460,515.11
流动资产合计86,917,543.7095,744,564.59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十七、31,891,903,736.321,834,403,736.32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677.542,306.58
在建工程1,617,884.64914,529.89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1,893,523,298.501,835,320,572.79
资产总计1,980,440,842.201,931,065,137.3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30,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696,904.8053,500.00
预收款项
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税费125.90195,468.55
其他应付款628,479.02127,800,288.33
其中:应付利息312,056.39300,288.33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1,950,000.0020,65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63,275,509.72148,699,256.8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68,020,000.00199,97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68,020,000.00199,970,000.00
负债合计231,295,509.72348,669,256.8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999,465,230.00999,465,23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2,306,220,354.542,306,220,354.54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70,724,893.0970,724,893.09
未分配利润-1,627,265,145.15-1,794,014,597.1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749,145,332.481,582,395,880.5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1,980,440,842.201,931,065,137.38

法定代表人:张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炳信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荔平

合并利润表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524,103,638.60506,703,076.69
其中:营业收入七、52524,103,638.60506,703,076.69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365,392,501.45326,367,506.00
其中:营业成本七、52249,399,899.02223,587,348.70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七、536,208,478.708,456,888.87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七、5543,703,636.8036,911,616.32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七、5764,739,160.2956,642,294.30
其中:利息费用67,271,636.7159,368,082.69
利息收入2,584,921.322,767,709.92
资产减值损失七、591,341,326.64769,357.81
加:其他收益21,939,636.3627,621,067.6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60218,359.181,864,109.6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6262,275.37114,790.51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80,931,408.06209,935,538.50
加:营业外收入七、63300.009,632,622.51
减:营业外支出七、6471,136.487,403,071.46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80,860,571.58212,165,089.55
减:所得税费用七、6536,167,574.9240,894,564.5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44,692,996.66171,270,524.96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44,692,996.66171,270,524.96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少数股东损益14,340,665.0917,794,263.47
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0,352,331.57153,476,261.49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144,692,996.66171,270,524.9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130,352,331.57153,476,261.4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4,340,665.0917,794,263.47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300.154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300.154

法定代表人:张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炳信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荔平

母公司利润表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530,070.75
减:营业成本
税金及附加6,273.45205,728.05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2,865,264.863,048,464.20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10,410,536.254,014,365.45
其中:利息费用11,494,256.225,379,138.33
利息收入1,086,122.281,365,825.88
资产减值损失538,974.35
加:其他收益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十七、5180,040,130.14200,000,000.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66,749,151.98192,731,442.30
加:营业外收入300.00
减:营业外支出281,449.2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66,749,451.98192,449,993.09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66,749,451.98192,449,993.09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66,749,451.98192,449,993.09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166,749,451.98192,449,993.09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张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炳信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荔平

合并现金流量表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537,153,808.26483,615,827.48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19,403,751.7231,141,604.9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67(1)10,668,184.974,580,235.2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67,225,744.95519,337,667.7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67,910,963.3251,070,295.90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2,280,233.2743,423,981.01
支付的各项税费97,586,198.33100,311,197.6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67(2)10,616,751.4417,593,489.6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28,394,146.36212,398,964.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8,831,598.59306,938,703.5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02,000,000.0078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18,359.181,864,109.6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99,843.235,777,3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67(3)6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2,318,202.41847,641,409.6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569,522,196.50227,977,818.97
投资支付的现金202,000,000.00780,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345,121,719.42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71,522,196.501,353,099,538.3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69,203,994.09-505,458,128.7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3,000,000.009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3,000,000.009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551,536,003.20410,74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54,536,003.20411,64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85,487,752.92237,374,792.9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89,422,549.2675,669,886.57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9,800,000.007,338,330.1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74,910,302.18313,044,679.4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9,625,701.0298,595,320.5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0,746,694.48-99,924,104.7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96,922,899.53396,847,004.2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46,176,205.05296,922,899.53

法定代表人:张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炳信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荔平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648,297.281,365,825.8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648,297.281,365,825.8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71,443.4246,679.17
支付的各项税费199,696.1012,179.5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30,067,341.7972,347,328.7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0,338,481.3172,406,187.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8,690,184.03-71,040,361.5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75,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80,040,130.14200,000,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55,040,130.14260,000,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743,228.20499,700.00
投资支付的现金132,500,000.00417,067,1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3,243,228.20417,566,80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1,796,901.94-157,566,800.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0,000,000.00228,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0,000,000.00228,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0,650,000.007,38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1,482,488.165,078,85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2,132,488.1612,458,85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32,488.16215,541,15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025,770.25-13,066,011.5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5,284,049.48108,350,061.0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6,258,279.2395,284,049.48

法定代表人:张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炳信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荔平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999,465,230.002,091,744,182.8970,724,893.09-1,428,102,980.081,733,831,325.9081,208,410.661,815,039,736.56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999,465,230.002,091,744,182.8970,724,893.09-1,428,102,980.081,733,831,325.9081,208,410.661,815,039,736.56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30,352,331.57130,352,331.577,540,665.09137,892,996.66
(一)综合收益总额130,352,331.57130,352,331.5714,340,665.09144,692,996.6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3,000,000.003,000,000.00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3,000,000.003,000,0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9,800,000.00-9,8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9,800,000.00-9,800,000.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999,465,230.002,091,744,182.8970,724,893.09-1,297,750,648.511,864,183,657.4788,749,075.751,952,932,733.22
项目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999,465,230.002,091,744,182.8970,724,893.09-1,581,579,241.571,580,355,064.4169,852,477.351,650,207,541.76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999,465,230.002,091,744,182.8970,724,893.09-1,581,579,241.571,580,355,064.4169,852,477.351,650,207,541.76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53,476,261.49153,476,261.4911,355,933.31164,832,194.80
(一)综合收益总额153,476,261.49153,476,261.4917,794,263.47171,270,524.9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900,000.00900,000.00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900,000.00900,0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7,338,330.16-7,338,330.16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7,338,330.16-7,338,330.16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999,465,230.002,091,744,182.8970,724,893.09-1,428,102,980.081,733,831,325.9081,208,410.661,815,039,736.56

法定代表人:张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炳信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荔平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999,465,230.002,306,220,354.5470,724,893.09-1,794,014,597.131,582,395,880.5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999,465,230.002,306,220,354.5470,724,893.09-1,794,014,597.131,582,395,880.5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66,749,451.98166,749,451.98
(一)综合收益总额166,749,451.98166,749,451.9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999,465,230.002,306,220,354.5470,724,893.09-1,627,265,145.151,749,145,332.48
项目上期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999,465,230.002,306,220,354.5470,724,893.09-1,986,464,590.221,389,945,887.4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999,465,230.002,306,220,354.5470,724,893.09-1,986,464,590.221,389,945,887.4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92,449,993.09192,449,993.09
(一)综合收益总额192,449,993.09192,449,993.0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999,465,230.002,306,220,354.5470,724,893.09-1,794,014,597.131,582,395,880.50

法定代表人:张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炳信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荔平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历史沿革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1998年5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 由福建省轻纺工业总公司(已更名为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独家发起,以其所属南平造纸厂主要生产经营性资产折价入股,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1998年5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7,000万股社会公众股,1998年6月2日上市流通。2000年7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以1999年末总股本27,808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3股,实际配售2,786.664万股普通股(其中国家股股东配售686.664万股,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2,100万股),配股后公司总股本30,594.664万股。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闽国资产权[2006]62号文批复,2006年5月15日,公司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股改对价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持10股获得3.3股的对价,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共计支付3,003万股给流通股股东。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仍为30,594.664万股,其中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8,491.66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44%;其他社会公众股东持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2,10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56%。2008年1月公司200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45号核准,2008年3月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成功发行股份17,500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8,094.664万股,其中公司的母公司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21,491.66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44.69%。2008年5月9日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非公开发行后总股本48,094.664万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5股,共转增24,047.332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72,141.996万股,其中公司的母公司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32,237.496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44.69%。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的母公司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8,611.51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66%。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3〕327号),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的公司28,611.5110万股股份无偿划转给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过户手续已于2013年8 月1日办理完毕。2015年4月1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628号《关于核准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18270.9905万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9533.5365万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总股本为99946.523万股,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7171.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20%。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99946.523万元,注册地: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滨江北路177号,办公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国际大厦二十二层A、B、C座,法定代表人:张骏,公司的母公司为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最终控制人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要经营范围

公司属电力行业,公司 的经营范围: 风力发电; 对 能源业的投资; 电力生产 ; 电气安装; 工程咨询;建筑材料、机电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本财务报告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16日决议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备注
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
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孙公司
公司名称备注
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孙公司
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孙公司
福州市长乐区中闽风电有限公司孙公司
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孙公司
中闽(木垒)光电有限公司子公司
中闽(木垒)风电有限公司子公司
中闽(木垒)能源有限公司子公司
中闽(平潭)新能源有限公司孙公司
黑龙江富龙风能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
黑龙江富龙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的“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

4. 记账本位币

公司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对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作为合并对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复核结果表明所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是恰当的,将企业合并成本低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合并当期的营业外收入。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①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②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当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冲减权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适用 □不适用

(1)合并报表编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权利)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程序

合并财务报表以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统一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使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公司保持一致。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遵循重要性原则,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内部往来、内部交易及权益性投资项目。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和损益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和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①增加子公司以及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 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现金流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

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公司以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反映为在购买日公允价值基础上确定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本期资产负债表日的金额进行编制合并报表。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应当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②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

A、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则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和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B、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

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③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①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②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③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④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⑤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2)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受到限制的银行存款,不作为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

发生外币业务时,外币金额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入账,期末按照下列方法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

①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③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按公允价值确定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④外币汇兑损益除与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其余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①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②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③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④现金流量表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0. 金融工具√适用 □不适用

(1)金融工具分为下列五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

③贷款和应收款项;

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⑤其他金融负债。

(2)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当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与之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工具的计量方法: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发放的现金

股利或债券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将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按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发放债券利息的,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持有期间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很小的,可按票面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③应收款项: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入账金额。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取得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的价款中包含了已宣告发放的债券利息或现金股利的,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成本计量。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⑤其他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入账金额,除《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三种情况外,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

情形确认结果
已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确认新资产/负债 )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资产和负债及任何保留权益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收益确认为负债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①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当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

②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当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如存在下列情况:

①公司将用于偿付金融负债的资产转入某个机构或设立信托,不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

②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不涉及债务重组所指情形),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应当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

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需要进行减值测试。期末,对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计算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后如有证据表明其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可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该转回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认定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并确认减值损失。在确认减值损失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计入当期损失。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同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对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经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下跌“严重”的标准为: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累计超过 50%(含50%);公允价值下跌“非暂时性”的标准为: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本公司将该权益工具投资或衍生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1. 应收款项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指单项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个别认定计提坏账准备,经减值测试后不存在减值的,包括在具有类似风险组合特征的应收款项中计提坏账准备。

(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余额百分比法、其他方法)
组合1——账龄组合账龄分析法
组合2——关联关系内部关联方不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3——特殊款项按信用风险评估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适用 □不适用

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2年10.0010.00
2-3年30.0030.00
3-4年50.0050.00
4-5年80.0080.00
5年以上100.00100.00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适用 √不适用

(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但个别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已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据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12. 存货√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公司存货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销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资等,包括备品备件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日常核算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及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

(5)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存货期末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按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①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

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

该材料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②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的判断依据为:

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13. 持有待售资产√适用 □不适用

(1)划分为持有待售的依据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确认为持有待售类别:

①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②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企业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应当已经获得批准。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企业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

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2)持有待售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公司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

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

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②可收回金额。

14. 长期股权投资√适用 □不适用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当且仅当相关活动的决策要求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形成共同控制。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对外投资符合下列情况时,一般确定为对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①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②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制定过程;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④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⑤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B、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

定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②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

(3)后续计量和损益确认方法

①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核算时,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应当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不再划分是否属于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

②权益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外,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司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并且将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如果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

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 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法摊 销,摊销金额计入当期损 益。

③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15.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已出租的建筑物。当公司能够取得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租金收入或增值收益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公司按购置或建造的实际支出对其进行初始计量。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在成本模式下,公司按照本会计政策之第(十六)项固定资产及折旧和第(十九)项无形资产的规定,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计提折旧或摊销。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应当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公司出售、转让、报废投资性房地产或者发生投资性房地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6.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系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所持有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305%4.75%-3.17%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8-205%11.88%-4.75%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55%19.00%
电子及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3-533.33%-20.00%

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租赁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认定为融资租赁固定资产:

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②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③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75%以上;

④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

17. 在建工程√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以实际成本计价。其中为工程建设项目而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和外币折算差额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有关规定资本化或计入当期损益。在建工程在达到预计使用状态之日起不论工程是否办理竣工决算均转入固定资产,对于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待办理完毕后再作调整。

18. 借款费用√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因借款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

汇兑差额。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包括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期间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借款费用,满足上述资本化条件的,在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所发生的,计入该资产的成本,若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将其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当所购建或生产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直接计入财务费用。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①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②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19. 生物资产□适用 √不适用

20. 油气资产□适用 √不适用

21.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计量。外购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无形资产,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际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为购买价款的现值。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在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情况下,应按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公司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 目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土地使用证上的剩余使用年限土地证
软件10年
特许经营权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剩余年限电力业务许可证

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果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公司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上述规定处理。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的五、22“长期资产减值”。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的划分标准:研究阶段支出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所发生的支出;开发阶段支出是指在进行商业性产和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所发生的支出。

公司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在研究开 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不再调整。

22. 长期资产减值√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3. 长期待摊费用√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长期待摊费用在相关项目的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相关项目的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摊销年限

租赁生产办公用房装修支出按照租赁期和预计下次装修时间孰短确定。

24.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是指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本公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①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除基本养老保险外,本公司还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了企业年金缴费制度(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计划。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年金计划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②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A、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成本,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B、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C、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本公司将上述第A和B项计入当期损益;第C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指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报告期末,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5. 预计负债√适用 □不适用

公司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则将其确认为负债:(1)该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该义务的履行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并且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6. 股份支付□适用 √不适用

2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适用 √不适用

28. 收入√适用 □不适用

(1)销售商品

①总体原则

在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

②本公司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确认标准及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本公司下属公司与所在地电网公司签署《购售电合同》,包括特许经营权项目与电网公司所签署购售电合同。一般主要条款包括:购电人购买售电人所拥有风电机组的电能;风电机组的商业运行期上网电量;按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上网电价执行;电能计量,包括上网电量计量点及主副电能表确定;上网电量以月为结算期,以计量点计费电能表每月结算日北京时间24:00 抄

表电量为依据;上网电费计算公式为:

上网电费=当月上网电量×对应的上网电价。根据以上购售电合同及相关特许权协议的约定,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在购售电业务中的实质性义务为向各地电网公司供应上网电力。上网电力供应完成后,双方执行的抄表、核对、结算单填制、发票开具等其他事项仅为程序性工作。在电力供应至各电厂所在地电力公司时,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电力供应已经完成;2)由于电力的生产、供应及使用具有“即时性”的特点,本公司在电力供应完成后,即不再保留与所供应商品(电力)的控制权和管理权;

3)供电量在电力供应完成后即可通过读表获得,并得到购电方的确认;同时,供电价格已在购售电合同中明确约定。因此,本公司可以可靠地计算计量相关收入的金额;

4)购电方为各地电力公司,其资信能力及根据协议付款的历史记录良好。本公司可以合理确信相关经济利益可以流入企业;

5)本公司与电力供应相关的成本(主要包括折旧、人工、运营维护等)能够可靠地计量。

鉴于以上条件的满足,本公司于电力供应至各电厂所在地的省电网公司时确认其电力销售收入。

(2)提供劳务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的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应当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转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提供资金的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他人使用公司非现金资产,发生的使用费收入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①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9. 政府补助√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类型

政府补助,是指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原则和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的确认原则:

①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

(3)政府补助的计量

①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公司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②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司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名义金额为人民币1元)。

(4)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B、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③对于同时包含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可以区分的,则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则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④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⑤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B、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金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C、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取得资产、负债时,确定其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的暂时性差异,按照规定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1)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①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②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①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②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3)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1)除下列交易中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公司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①商誉的初始确认;②同时满足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

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除外:①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②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1.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经营租赁的租金,出租人、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出租人、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

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下同),计入租入资产价值。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能够取得出租人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否则,采用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取得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且租赁合同没有规定利率的,采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

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出租人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适用 □不适用

(1)回购本公司股份

公司回购自身权益工具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应当减少所有者权益。

公司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采用收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按注销股票面值总额减少股本,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含交易费用)与股票面值的差额调整所有者权益,超过面值总额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如低于面值总额的,低于面值总额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公司回购自身权益工具,不确认利得或损失。

公司回购的股份在注销或者转让之前,作为库存股管理,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转作库存股成本,同时进行备查登记。

库存股转让时,转让收入高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低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公司回购其普通股形成的库存股不参与公司利润分配,公司将其作为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的备抵项目列示。

(2)资产证券化业务

公司设立特殊目的主体作为结构化融资的载体,公司把金融资产转移到特殊目的主体,如果公司能够控制该特殊目的主体,这些特殊目的主体则视同为子公司而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

公司出售金融资产作出承诺,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将来发生信用损失时,由公司进行全额补偿,公司实质上保留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公司未终止确认所出售的金融资产。

资产证券化募集的资金列专项应付款,资产证券化融资费用(包括财务顾问费、银行担保费等)列入当期财务费用,收益权与实际募集的委托资金差额列长期待摊费用,在存续期内按证券化实施的项目进行摊销列入财务费用。

(3)套期会计

套期会计方法是指在相同会计期间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的抵销结果计入当期损益的方法。

套期工具是指公司为规避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股票价格风险、信用风险等所使用的衍生工具,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净投资套期。对于满足下列条件的套期工具,运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

①在套期开始时,公司对套期关系(即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之间的关系)有正式指定,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风险管理目标和套期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

②该套期预期高度有效,且符合公司最初为该套期关系所确定的风险管理策略;

③对预期交易的现金流量套期,预期交易应当很可能发生,且必须使公司面临最终将影响损

益的现金流量变动风险;

④套期有效性能够可靠地计量;⑤公司应当持续地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价,并确保该套期在套期关系被指定的会计期间内高度有效。

公允价值套期满足上述条件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现金流量套期满足上述条件的,套期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无效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对于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公司随后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原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或损失在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影响公司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满足上述条件的,公司应按类似于现金流量套期会计的规定处理: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并单列项目反映。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上述在所有者权益中单列项目反映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其他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净投资套期,其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建造合同

在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②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④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合同总收入乘以完工程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同时,按照合同预计总成本乘以完工程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费用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费用。

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5)附回购条件的资产转让

售后回购是指销售商品的同时,公司同意日后再将同样或类似的商品购回的销售方式。公司根据合同或协议条款判断销售商品是否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若售后回购交易属于融资交易的,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没有转移,不应确认收入;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公司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费用,计入财务费用。

(6)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负债。

公司根据政策管理衍生金融工具的应用,并以书面方式列明与公司风险管理策略一致的衍生金融工具应用原则。

衍生金融工具的后续计量时,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利润表中确认。对于符合套期会计处理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任何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取决于被套期项目的性质。不符合套期会计处理的衍生金融工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

3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根据财政部2018年6月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归并至“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本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财政部于 2018年6月15日发布 《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

公司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17年度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进行追溯调整具体如下:

款”;将原“固定资产”及“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将原“工程物资”及“在建工程”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归并至“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将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及“其他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将原“长期应付款”及“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利润表中“管理费用”项目分拆“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明细项目列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列报;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项目

项目调整前调整后变动额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352,731,371.68352,731,371.68
应收账款352,731,371.68-352,731,371.68
其他应收款16,305,123.5516,305,123.55
固定资产2,541,346,898.582,541,346,898.58
在建工程181,049,166.83181,502,254.00453,087.17
工程物资453,087.17-453,087.17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265,062,388.74265,062,388.74
应付账款265,062,388.74-265,062,388.74
其他应付款4,904,290.387,107,261.542,202,971.16
应付利息2,202,971.16-2,202,971.16

2017年度无受影响的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项目。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4.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1. 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适用 □不适用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17%、16%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增值税额5%、7%
教育附加费应纳增值税额5%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适用 □不适用

(1)增值税

①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8号)文件,利用风力生产电力的公司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50%的政策。公司下属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黑龙江富龙风能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黑龙江富龙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利用风力生产电力的公司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50%的政策。

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81号文件,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太阳能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公司下属孙公司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利用光伏发电的公司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50%的政策。

(2)企业所得税

①按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下属公司各独立风电场享受自开始发电年度起三免三减半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下属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的嘉儒二期和泽歧风电场自2011年起开始计算免税年度、钟厝风电场自2013年起开始计算免税年度,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的北茭风电场自2012年起开始计算免税年度、黄岐风电场自2016年起开始计算免税年度,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青峰风电场自2013年起开始计算免税年度,黑龙江富龙风能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自2014年起开始计算免税年度。

②按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太阳能发电新建项目,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下属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的中闽十三师红星二场一期20MW光伏发电项目自2016年起开始计算免税年度。

3. 其他□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15,996.0780,064.63
银行存款246,160,208.98296,836,516.76
其他货币资金6,318.14
合计246,176,205.05296,922,899.53

注:公司期末数不存在抵押、冻结,或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账款422,610,598.16352,731,371.68
合计422,610,598.16352,731,371.6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422,610,598.16100.00422,610,598.16352,731,371.68100.00352,731,371.68
特殊款项422,610,598.16100.00422,610,598.16352,731,371.68100.00352,731,371.68
合计422,610,598.16//422,610,598.16352,731,371.68//352,731,371.68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按特殊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与本公司关系账面余额 (元)账龄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客户281,632,521.181年以内/1-2年66.64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客户79,596,138.911年以内18.83
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哈密供电公司客户31,185,741.851年以内/1-2年7.38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客户30,196,196.221年以内/1-2年7.15
合计422,610,598.16100.00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0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期末金额(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281,632,521.1866.64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79,596,138.9118.83
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哈密供电公司31,185,741.857.38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30,196,196.227.15
合计422,610,598.16100.00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6).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期末质押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的“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的70。

5、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2,575,396.7096.492,131,379.0879.42
1至2年46,875.001.76315,957.3311.77
2至3年69,442.102.59
3年以上46,842.101.75166,815.006.22
合计2,669,113.80100.002,683,593.51100.00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元)占预付账款合计数的比例(%)
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266,430.5147.45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323,673.7212.13
湘电风能(内蒙古)有限公司248,000.009.29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榕城分公司178,902.486.70
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10,900.404.15
合计2,127,907.1179.72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应收款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19,488,114.6516,305,123.55
合计19,488,114.6516,305,123.5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19,651,352.57100.00163,237.920.8319,488,114.6516,398,511.99100.0093,388.440.5716,305,123.55
账龄组合4,113,515.9320.93163,237.923.973,950,278.019,438,820.2657.5693,388.440.999,345,431.82
特殊款项15,537,836.6479.0715,537,836.646,959,691.7342.446,959,691.73
合计19,651,352.57/163,237.92/19,488,114.6516,398,511.99/93,388.44/16,305,123.55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3,699,615.95
1年以内小计3,699,615.95
1至2年116,905.1811,690.5210.00
3至4年289,494.80144,747.4050.00
4至5年3,500.002,800.0080.00
5年以上4,000.004,000.00100.00
合计4,113,515.93163,237.923.97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按特殊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内容账面余额(元)计提理由
湘电风能有限公司15,537,836.64应收5MW样机项目代垫工程款,工程未结算,无收回风险。
合计15,537,836.64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代垫工程款15,537,836.646,959,691.73
押金及保证金741,979.988,437,399.98
政府补助3,287,072.74818,425.06
其他84,463.21182,995.22
合计19,651,352.5716,398,511.99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71,439.48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1,590.00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湘电风能有限公司代垫工程款15,537,836.641年以上79.07
中国国家金库平潭市中心支库政府补助2,306,698.941年以内11.74
中国国家金库连江县中心支库政府补助980,373.801年以内4.99
维斯塔斯风力技术(中国)有限公司保证金押金300,000.001年以内1.52
富锦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押金226,000.003-4年1.15113,000.00
合计/19,350,909.38/98.47113,000.00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政府补助项目名称期末余额期末账龄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中国国家金库平潭市中心支库即征即退增值税2,306,698.941年以内财税[2015]78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
中国国家金库连江县中心支库即征即退增值税980,373.801年以内财税[2015]78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
合计3,287,072.74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18,051,766.5318,051,766.5314,618,754.8114,618,754.81
合计18,051,766.5318,051,766.5314,618,754.8114,618,754.81

(2). 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8、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0、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缴所得税3,986.442,682,201.58
待认证和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54,996,849.6324,481,814.16
合计55,000,836.0727,164,015.74

1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期末公允价值严重下跌或非暂时性下跌但未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12、 持有至到期投资

(1). 持有至到期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重分类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3、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3).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14、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5、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16、 固定资产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2,382,014,909.502,541,346,898.58
合计2,382,014,909.502,541,346,898.5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及其他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76,393,340.143,580,869,151.8410,235,911.2910,107,981.583,677,606,384.85
2.本期增加金额973,809.975,728,677.76766,057.771,778,868.869,247,414.36
(1)购置4,173,563.69766,057.771,413,011.456,352,632.91
(2)在建工程转入275,538.331,551,516.081,827,054.41
(3)重分类86,621.153,597.99365,857.41456,076.55
(4)其他611,650.49611,650.49
3.本期减少金额3,597.992,251,344.31883,656.15166,500.953,305,099.40
(1)处置或报废883,656.15166,500.951,050,157.10
(2)重分类3,597.99452,478.56456,076.55
(3)其他1,798,865.751,798,865.75
4.期末余额77,363,552.123,584,346,485.2910,118,312.9111,720,349.493,683,548,699.81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12,917,751.861,108,671,900.257,042,673.026,551,652.521,135,183,977.65
2.本期增加金额2,959,583.14160,514,930.221,098,024.701,701,004.20166,273,542.26
(1)计提2,959,583.14160,514,930.221,098,024.701,701,004.20166,273,542.26
3.本期减少金额835,751.85163,486.37999,238.22
(1)处置或报废835,751.85163,486.37999,238.22
4.期末余额15,877,335.001,269,186,830.477,304,945.878,089,170.351,300,458,281.69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1,075,508.621,075,508.62
2.本期增加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1,075,508.621,075,508.62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60,410,708.502,315,159,654.822,813,367.043,631,179.142,382,014,909.50
2.期初账面价值62,400,079.662,472,197,251.593,193,238.273,556,329.062,541,346,898.58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备注
北茭风场3#风电机组13,398,633.824,379,734.319,018,899.51
北茭风场10#风电机组13,398,633.824,379,734.319,018,899.51
合计26,797,267.648,759,468.6218,037,799.02

本公司的孙公司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下属连江北茭风场在质保期内的两台风机叶片出现故障,本期质保厂商进行维修更换,维修期间停机。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①期末固定资产抵押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的“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70。②报告期内无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办理竣工决算未结转固定资产的工程项目。③期末无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清理□适用 √不适用

17、 在建工程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518,789,485.16181,049,166.83
工程物资453,087.17
合计518,789,485.16181,502,25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福清马头山风电场263,015,374.36263,015,374.3678,362,903.3078,362,903.30
福清王母山风电场181,279,680.16181,279,680.1659,144,103.7159,144,103.71
福清大帽山风电场40,723,140.0940,723,140.0933,879,624.4233,879,624.42
华城国际北楼23层装修工程1,242,329.101,242,329.10
青峰二期风电项目28,114,418.4428,114,418.443,919,911.463,919,911.46
长乐220KV汇流站工程项目1,816,751.321,816,751.321,816,751.321,816,751.32
长乐东塔山项目533,098.00533,098.00533,098.00533,098.00
长乐南阳风电场10,912,510.3510,912,510.3510,912,510.3510,912,510.35
长乐棋盘山风电场9,490,853.339,490,853.339,490,853.339,490,853.33
长乐仙湾尾项目686,706.00686,706.00686,706.00686,706.00
长乐竹田项目516,060.00516,060.00516,060.00516,060.00
中闽能源木垒大石头风力发电项目3,916,337.903,916,337.903,916,337.903,916,337.90
其他2,431,221.431,933,016.32498,205.112,487,825.20661,539.161,826,286.04
合计544,678,480.4825,888,995.32518,789,485.16205,666,684.9924,617,518.16181,049,166.83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期初 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 余额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福清马头山风电场78,362,903.30184,652,471.06263,015,374.369,511,856.395,727,108.89
福清王母山风电场59,144,103.71122,135,576.45181,279,680.168,269,620.644,849,530.19
福清大帽山风电场33,879,624.426,843,515.6740,723,140.094,408,463.482,422,816.87
华城国际北楼23层装修工程1,242,329.101,242,329.10
连江黄岐风电场1,551,516.081,551,516.08
青峰二期风电项目3,919,911.4624,194,506.9828,114,418.4440,745.8340,745.83
长乐220KV汇流站工程项目1,816,751.321,816,751.32
长乐东塔山项目533,098.00533,098.00
长乐南阳风电场10,912,510.3510,912,510.35
长乐棋盘山风电场9,490,853.339,490,853.33
长乐仙湾尾项目686,706.00686,706.00
长乐竹田项目516,060.00516,060.00
中闽能源木垒大石头风力发电项目3,916,337.903,916,337.90
其他2,487,825.20275,538.33275,538.3356,603.772,431,221.43
合计205,666,684.99340,895,453.671,827,054.4156,603.77544,678,480.4822,230,686.3413,040,201.78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计提金额计提原因
同江市哈鱼岛和乐业镇项目232,478.63项目所在地黑龙江省近2年持续被列入风电投资红色和橙色预警区域,黑龙江省暂无新增风电建设规模,目前项目暂未开展其他相关前期工作。
牡丹江市阳明区黑虎岭风电场项目122,649.57项目所在地黑龙江省近2年持续被列入风电投资红色和橙色预警区域,黑龙江省暂无新增风电建设规模,目前项目暂未开展其他相关前期工作。
漳平市官田乡风电项目183,846.15项目所在地福建省近2年已暂停陆上风电开发,目前项目暂未开展其他相关前期工作。
黑龙江省安达市风电项目245,299.14项目所在地被列为生态红线区,项目无法推进。目前正在积极协调安达市同意我司在安达市其他区域选择可开发场址。
黑龙江省通河县风电项目122,649.57项目所在地黑龙江省近2年持续被列入风电投资红色和橙色预警区域,黑龙江省暂无新增风电建设规模,目前项目暂未开展其他相关前期工作。
黑龙江省富锦市上街基风电项目364,554.10项目所在地被列为生态红线区,项目无法推进。目前正在积极协调富锦市同意我司在富锦市其他区域选择可开发场址
合计1,271,477.16/

注:上述项目由于所在地暂无新增风电建设规模或被列为生态红线区,本期无法取得实质性推进,今后能否实施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通过,分别对其计提50%-100%减值准备。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库存设备453,087.17453,087.17
合计453,087.17453,087.17

18、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19、 油气资产□适用 √不适用

20、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土地使用权软件特许经营权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48,279,031.312,567,532.0188,851,512.39139,698,075.71
2.本期增加金额9,552.00380,413.15389,965.15
(1)购置380,413.15380,413.15
(2)其他增加9,552.009,552.00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48,288,583.312,947,945.1688,851,512.39140,088,040.86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3,829,094.09763,073.354,123,185.478,715,352.91
2.本期增加金额1,739,245.48316,583.838,246,370.8410,302,200.15
(1)计提1,739,245.48316,583.838,246,370.8410,302,200.15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5,568,339.571,079,657.1812,369,556.3119,017,553.06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42,720,243.741,868,287.9876,481,956.08121,070,487.80
2.期初账面价值44,449,937.221,804,458.6684,728,326.92130,982,722.80

注1:期末无形资产抵押情况见本报告第十一节的“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70。注2:公司下属黑龙江富龙风能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黑龙江富龙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土地系划拨地。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开发支出□适用 √不适用

22、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23、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装修费254,593.401,402,387.08156,601.471,500,379.01
哈密20MW光伏发电场汇集站及线路租赁费7,470,085.36324,786.367,145,299.00
合计7,724,678.761,402,387.08481,387.838,645,678.01

24、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992,777.20124,097.151,075,508.62134,438.58
坏账准备131,500.0018,468.7577,340.0010,860.00
应付职工薪酬2,699,439.95668,672.491,976,562.32319,582.69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732,502.81183,125.70
合计4,556,219.96994,364.093,129,410.94464,881.27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97,027,328.6024,168,073.41107,108,330.0026,599,616.93
合计97,027,328.6024,168,073.41107,108,330.0026,599,616.93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坏账准备31,737.9216,048.44
应付职工薪酬541,840.40451,557.00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25,156,492.5124,617,518.16
可抵扣亏损647,514,221.061,114,341,303.85
合计673,244,291.891,139,426,427.45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
2018年496,128,269.00
2019年434,494,877.89434,494,877.89
2020年142,112,302.68142,112,302.68
2021年12,945,737.3712,945,737.37
2022年28,761,210.6128,660,116.91
2023年29,200,092.51
合计647,514,221.061,114,341,303.8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5、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付工程设备款183,010,727.24134,898,285.49
合计183,010,727.24134,898,285.49

注:期末数余额主要系全资孙公司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建设福清大帽山风电场、马头山风电场和王母山风电场,孙公司中闽(平潭)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青峰二期风电场,根据工程进度和设备采购合同预付风机机组及附属设备款项。

26、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信用借款260,000,00080,000,000.00
合计260,000,00080,000,000.00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2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28、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29、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账款152,091,006.04265,062,388.74
合计152,091,006.04265,062,388.7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以内89,870,789.03148,062,692.67
1-2年8,569,444.1351,413,070.69
2-3年6,636,104.731,815,091.70
3年以上47,014,668.1563,771,533.68
合计152,091,006.04265,062,388.74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湘电风能有限公司38,314,473.74未结算或按合同要求支付进度款
湘电风能(福建)有限公司10,581,500.00未结算或按合同要求支付进度款
厦门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701,073.10未结算或按合同要求支付进度款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2,458,790.00未结算或按合同要求支付进度款
黑龙江恒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629,055.26未结算或按合同要求支付进度款
福建省送变电工程公司(福建省第二电力建设公司)1,304,011.00未结算或按合同要求支付进度款
福建省第一电力建设公司1,205,576.00未结算或按合同要求支付进度款
合计58,194,479.10/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30、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31、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10,473,780.2254,179,619.2952,826,585.9911,826,813.52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1,485,150.715,512,282.314,970,207.682,027,225.34
三、辞退福利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11,958,930.9359,691,901.6057,796,793.6713,854,038.86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9,990,012.3441,372,104.7439,971,069.6011,391,047.48
二、职工福利费3,834,707.903,834,707.90
三、社会保险费182,430.973,891,737.593,967,804.83106,363.73
其中:医疗保险费2,350,135.562,350,135.56
工伤保险费97,305.3297,305.32
生育保险费162,636.41162,636.41
补充医疗保险费182,430.971,281,660.301,357,727.54106,363.73
四、住房公积金3,559,121.893,559,121.89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301,336.911,521,947.171,493,881.77329,402.31
六、短期带薪缺勤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10,473,780.2254,179,619.2952,826,585.9911,826,813.52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4,387,331.014,387,331.01
2、失业保险费109,187.30109,187.30
3、企业年金缴费1,485,150.711,015,764.00473,689.372,027,225.34
合计1,485,150.715,512,282.314,970,207.682,027,225.3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 应交税费√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4,621,625.719,330,010.76
企业所得税11,620,399.6222,240,227.41
个人所得税100,104.70540,016.44
印花税177,570.83229,845.01
城市维护建设税254,145.21604,176.56
房产税23,943.2923,837.14
土地使用税44,457.9684,855.14
教育费附加218,147.19431,558.86
合计17,060,394.5133,484,527.32

33、 其他应付款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2,463,120.152,202,971.16
其他应付款1,811,651.894,904,290.38
合计4,274,772.047,107,261.5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2,127,203.482,106,304.49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335,916.6796,666.67
合计2,463,120.152,202,971.16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保证金和押金117,017.58138,002.30
设备质保期维修费629,660.983,504,881.42
员工代扣款项495,021.57310,255.77
其他569,951.76951,150.89
合计1,811,651.894,904,290.38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255,169,053.00215,401,752.00
合计255,169,053.00215,401,752.0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保证借款45,500,000.0039,500,000.00
抵押借款20,000,000.0020,000,000.00
抵押且保证借款23,000,000.0023,000,000.00
抵押且质押借款40,800,000.0040,800,000.00
信用借款2,000,000.002,000,000.00
质押借款83,869,053.0068,101,752.00
质押且保证、抵押借款12,000,000.0012,000,000.00
质押且保证借款28,000,000.0010,000,000.00
合计255,169,053.00215,401,752.00

36、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适用 √不适用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711,712,214.98494,131,265.70
抵押借款30,000,000.0050,000,000.00
保证借款263,100,000.00398,600,000.00
信用借款5,000,000.007,000,000.00
抵押且保证借款25,660,000.0048,660,000.00
抵押且质押借款66,700,000.00107,500,000.00
质押、抵押且保证借款29,800,000.0041,800,000.00
质押且保证借款167,000,000.00105,000,000.00
合计1,298,972,214.981,252,691,265.70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38、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长期应付款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41、 预计负债□适用 √不适用

42、 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适用 √不适用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3、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4、 股本√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一)期末余额
发行 新股送股公积金 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999,465,230.00999,465,230.00

45、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资本公积√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1,959,904,658.151,959,904,658.15
其他资本公积131,839,524.74131,839,524.74
合计2,091,744,182.892,091,744,182.89

47、 库存股□适用 √不适用

48、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49、 专项储备□适用 √不适用

50、 盈余公积√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70,724,893.0970,724,893.09
合计70,724,893.0970,724,893.09

51、 未分配利润√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1,428,102,980.08-1,581,579,241.57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1,428,102,980.08-1,581,579,241.57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0,352,331.57153,476,261.49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1,297,750,648.51-1,428,102,980.08

52、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521,693,286.74246,859,468.68502,249,471.51219,043,454.95
其他业务2,410,351.862,540,430.344,453,605.184,543,893.75
合计524,103,638.6249,399,899.02506,703,076.69223,587,348.70

53、 税金及附加√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2,522,994.673,829,873.45
教育费附加1,975,211.802,825,130.83
房产税380,132.32297,190.41
土地使用税576,406.56558,171.64
车船使用税18,633.6118,392.19
印花税219,904.72416,023.44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515,195.02512,106.91
合计6,208,478.708,456,888.87

54、 销售费用□适用 √不适用

55、 管理费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及附加29,678,741.1124,191,290.70
折旧及累计摊销3,470,774.773,280,946.50
租赁费1,102,248.15628,541.00
差旅费1,606,400.711,372,084.61
业务招待费885,460.09772,127.34
车辆使用费875,974.77798,585.60
保险费107,132.0771,916.80
中介咨询服务费2,558,635.142,120,876.40
物业管理费347,727.78363,268.20
修理费354,536.23186,194.26
警卫消防费249,904.50266,241.48
水电费285,228.27293,659.51
会议费98,838.1783,395.47
办公费322,048.65272,870.78
通讯费312,689.96256,487.72
网络使用费128,041.56168,427.58
其他费用1,319,254.871,784,702.37
合计43,703,636.8036,911,616.32

56、 研发费用□适用 √不适用

57、 财务费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67,271,636.7159,368,082.69
利息收入-2,584,921.32-2,767,709.92
其他52,444.9041,921.53
合计64,739,160.2956,642,294.30

58、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69,849.4850,136.86
二、存货跌价损失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八、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九、在建工程减值损失1,271,477.16719,220.95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
十四、其他
合计1,341,326.64769,357.81

59、 其他收益√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增值税即征即退21,872,399.4027,621,067.69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57,336.96
人社局产值不下降奖励9,900.00
合计21,939,636.3627,621,067.69

60、 投资收益√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银行结构性存款收益218,359.181,864,109.61
合计218,359.181,864,109.61

6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2、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62,275.37114,790.51
合计62,275.37114,790.51

63、 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政府补助100,000.00
债务豁免9,444,142.30
其他300.0088,480.21300.00
合计300.009,632,622.5130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本期发生金额上期发生金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新增规模企业奖补100,000.00与收益相关
合计100,000.0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4、 营业外支出√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3,014.587,070,577.273,014.58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3,014.58247.503,014.58
在建工程处置损失7,070,329.77
对外捐赠9,180.00275,377.709,180.00
罚款支出2,338.1257,116.492,338.12
其他56,603.7856,603.78
合计71,136.487,403,071.4671,136.48

65、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39,128,601.2638,166,608.05
递延所得税费用-2,961,026.342,727,956.54
合计36,167,574.9240,894,564.59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180,860,571.58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45,215,142.90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15,259,497.55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100,087.46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49,798.66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7,473,813.21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影响-1,312,172.44
所得税费用36,167,574.9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6、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7、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往来款8,015,726.691,181,215.00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2,584,921.322,767,709.92
政府补助9,900.00100,000.00
押金和保证金20,160.30
其他57,636.961,875.22
赔偿款509,274.85
合计10,668,184.974,580,235.29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往来、代垫款项673,245.49564,049.75
保证金8,049,905.18
管理费用9,891,061.058,937,613.15
其他52,444.9041,921.53
合计10,616,751.4417,593,489.61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退回预缴新能源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资金60,000,000.00
合计60,000,000.00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8、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144,692,996.66171,270,524.96
加:资产减值准备1,341,326.64769,357.81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166,124,482.91146,337,700.61
无形资产摊销10,302,200.155,535,527.86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481,387.83426,573.7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62,275.37-114,790.51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3,014.587,070,577.27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67,271,636.7159,368,082.69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18,359.18-1,864,109.61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529,482.823,943,728.31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2,431,543.52-1,215,771.77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3,433,011.72-1,678,282.62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98,452,037.45-81,588,445.58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53,741,263.17-1,321,969.63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8,831,598.59306,938,703.57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246,176,205.05296,922,899.53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296,922,899.53396,847,004.23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0,746,694.48-99,924,104.70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246,176,205.05296,922,899.53
其中:库存现金15,996.0780,064.63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246,160,208.98296,836,516.76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6,318.14
二、现金等价物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46,176,205.05296,922,899.5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9、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70、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应收账款234,159,048.92质押融资
固定资产611,662,107.49抵押融资
无形资产6,208,494.20抵押融资
股权387,067,100.00股权质押融资
合计1,239,096,750.61/

注1: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资子公司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中闽十三师红星二场一期20MW光伏发电项目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权益和收益的应收账款质押,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借款,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10,900.00万元。(其中:

长期借款10,100.00万元、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800.00万元)

注2:公司下属孙公司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由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并以嘉儒一期1-8号风机和百分之三十三的电费收费权益抵(质)押,向中国银行福清支行申请借款,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4,180.00万元。(其中:长期借款2,980.00万元、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1,200.00万元)

注3:公司下属孙公司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以泽岐1-12号风机及百分之五十的电费收费权益抵(质)押,向中国银行福清支行申请借款,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87,500.00万元。(其中:

长期借款6,670.00万元、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2,080.00万元)

注4:公司下属孙公司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以大帽山风电场收费权按贷款比例质押,向中国银行福清支行申请借款,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4,632.40万元。大帽山风电场正处于基建期。(其中:长期借款4,156.64万元、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475.76万元)

注5:公司下属孙公司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由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并以嘉儒二期收费权按贷款比例质押,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借款,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10,500.00万元。(其中:长期借款9,500.00万元、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1,000.00万元)

注6:公司下属孙公司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以王母山、马头山风电场收费权按贷款比例质押,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借款,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24,800.00万元。王母山和马头山风电场正处于基建期。(其中:长期借款22,650.00万元、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2,150.00万元)

注7:公司下属孙公司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以嘉儒二期25-38号风机抵押,向交通银行福州五一支行申请借款,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5,000.00万元。(其中:长期借款3,000.00万

元、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2,000.00万元)

注8:公司下属孙公司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以钟厝项目收费权按贷款比例质押,向兴业银行温泉支行申请借款,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652.8224万元。(其中:长期借款583.3431万

元、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69.4793万元)

注9:公司下属孙公司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以大帽山风电场收费权按贷款比例质押,向兴业银行温泉支行申请借款,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444.40万元。大帽山风电场正处于基建期。(其中:长期借款388.80万元、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55.60万元)

注10:公司下属孙公司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以马头山风电场收费权按贷款比例质押,向兴业银行温泉支行申请借款,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3,087.904万元。马头山风电场正处于基建期。(其中:长期借款2,701.8080万元、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386.0960万元)

注11:公司下属孙公司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以马头山风电场收费权按贷款比例质押,向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申请借款,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2,761.00万元。马头山风电场正处于基建期。(其中:长期借款2,361.00万元、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400.00万元)

注12:公司下属孙公司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由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向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申请借款,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2,410.00万元。(其中:长期借款1,610.00万元、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800.00万元)

注13:公司下属孙公司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以王母山风电场收费权按贷款比例质押,向中国工商银行福清支行申请借款,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5,682.6003万元。王母山风电场正处于基建期。(其中:长期借款5,227.6303万元、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454.97万元)

注14:公司下属孙公司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由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并以嘉儒一期所形成固定资产抵押,向中国农业银行福清支行申请借款,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4,866.00万元。(其中:长期借款2,566.00万元、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2,300.00万元)

注15:公司下属公司黑龙江富龙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其风电项目所形成固定资产、土地和电费收费权益抵(质)押,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富锦支行申请借款,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2,00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2,000.00万元)

注16:公司下属孙公司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由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并以北茭风电场的电费收费权益质押,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借款,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9,000.00万元。(其中:长期借款7,200.00万元、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1,800.00万元)

注17:公司下属孙公司中闽(平潭)新能源有限公司以青峰二期风电场的电费收费权益质押,向国开行福建省分行申请借款,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6,600.00万元。(其中:长期借款6,200.00万元、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400.00万元)

注18:公司以黑龙江富龙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黑龙江富龙风能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押,向兴业银行福州温泉支行申请借款,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19,997.00万元。(其中:

长期借款16,802.00万元、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3,195.00万元)

注19:公司下属孙公司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由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向国开行福建省分行申请借款,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24,250.00万元。(其中:长期借款21,650.00万元、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2,600.00万元)

注20:公司下属孙公司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由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向国开行福建省分行申请借款,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4,200.00万元。(其中:长期借款3,050.00万元、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1,150.00万元)

7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适用 √不适用

72、 套期□适用 √不适用

73、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4、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适用√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 方式
直接间接
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福州市福建省福州市能源项目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100.00企业合并
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福建省福清市福建省福清市风力发电项目建设与运营100.00企业合并
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福建省平潭县福建省平潭县风力发电项目建设与运营51.00企业合并
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福建省连江县福建省连江县风力发电项目建设与运营100.00企业合并
福州市长乐区中闽风电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福建省福州市风力发电项目建设与运营100.00企业合并
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哈密市新疆哈密市能源项目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100.00企业合并
中闽(木垒)光电有限公司新疆木垒县新疆木垒县能源项目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92.00设立
中闽(木垒)风电有限公司新疆木垒县新疆木垒县能源项目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85.00设立
中闽(木垒)能源有限公司新疆木垒县新疆木垒县能源项目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100.00设立
中闽(平潭)新能源有限公司福建省平潭县福建省平潭县新能源项目开发与建设45.90设立
黑龙江富龙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富锦市黑龙江省富锦市风力发电项目建设与运营100.00企业合并
黑龙江富龙风能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富锦市黑龙江省富锦市风力发电项目建设与运营100.00企业合并

注: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闽(木垒)光电有限公司和中闽(木垒)风电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尚未到资。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49.00%14,553,742.339,800,000.0088,962,152.99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87,311,266.22470,674,515.19557,985,781.4171,288,966.06309,000,000.00380,288,966.0678,759,981.35395,610,751.55474,370,732.9025,072,974.10284,500,000.00309,572,974.10
子公司名称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82,596,999.0229,899,056.5529,899,056.5582,850,269.4088,388,897.2036,317,866.6036,317,866.6042,744,118.25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14层投资与资产管理10047.2047.20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适用 □不适用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的“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1。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福建省南平南纸有限责任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为其第一大股东
福建闽投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福建省华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福建永泰闽投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母公司为其第一大股东

5、 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费321.01276.25
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补充医疗保险116.11
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团体意外险14.73
福建省南平南纸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静电复印小纸0.26
合计451.85276.51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费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53.6022.26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从2015年9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2018年9月续签至2018年12月31日),向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租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新华福广场1#楼1524-1530单元房产,建筑面积约445.79平方米作为办公地点。

根据本公司与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向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租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新华福广场1#楼1604-1623单元房产,建筑面积约1107.83平方米作为办公地点;租赁新华福广场1#、2#连体楼地下一层04、05车位作为停车位使用。租赁期从2018年7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24,100,000.002009年3月23日2021年3月23日
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3,000,000.002011年12月27日2021年12月10日
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87,000,000.002011年12月27日2023年12月27日

注:上述担保事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25,500,000.002012年8月7日2029年8月7日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17,000,000.002012年3月19日2029年3月18日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8,360,000.002012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10日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640,000.002012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10日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8,660,000.002009年3月31日2020年9月30日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1,800,000.002009年3月26日2022年11月20日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5,000,000.002013年8月27日2027年5月28日

注:上述担保事项为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下属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和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419.65382.28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预付账款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266,430.51365,945.36
预付账款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7,835.09
其他应收款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3,494.8026,747.4053,494.8016,048.44
其他应收款福建闽投电力有限责任公司10,777.82

注1:预付账款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期末余额1,266,430.51元,系预付设备保险费。

注2:其他应收款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期末余额53,494.80元,系支付租赁押金。

注3:其他应收款福建闽投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司期末余额10,777.82元,主要系代福建闽投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缴员工五险一金款项,本期发生额10,777.82元。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其他应付款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87,717.74
其他应付款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5,594.18
其他应付款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625.10
其他应付款福建永泰闽投抽水蓄能有限公司112.68

注1:其他应付款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期末余额625.10元,系未支付员工团体意外险款项。

注2:其他应付款福建永泰闽投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期末余额112.68元,主要系本公司代福建永泰闽投抽水蓄能有限公司缴员工五险一金款项,本期发生额467,896.98元。

7、 关联方承诺√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的“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中“(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3、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2019年4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2018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事项尚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 销售退回□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9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合资设立福建省充电设施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国网电动汽车服务(福建)有限公司、福建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合资设立福建省充电设施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1月11日,该公司注册成立。

(2)2019年4月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式购买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投资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的生效和实施以本次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生效和实施为条件, 但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从2015年起实施企业年金计划,将应承担的年金费用视同职工薪酬,同时按时将应支付的年金款项划入员工在账户管理人处开立的银行账户中。截止本期末,年金计划未发生重大变化。

5、 终止经营□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0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6).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0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1,891,903,736.321,891,903,736.321,834,403,736.321,834,403,736.32
合计1,891,903,736.321,891,903,736.321,834,403,736.321,834,403,736.32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317,336,636.3257,500,000.001,374,836,636.32
中闽(木垒)能源有限公司130,000,000.00130,000,000.00
黑龙江富龙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28,975,200.00228,975,200.00
黑龙江富龙风能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58,091,900.00158,091,900.00
合计1,834,403,736.3257,500,000.001,891,903,736.32

注1:本期增减变动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的“八、合并范围的变更”。注2:2016年8月30日,经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注册成立中闽(木垒)风电有限公司和中闽(木垒)光电有限公司,截止2018年12月31日尚未实际出资。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180,000,000.00200,000,000.00
其他40,130.14
合计180,040,130.14200,000,000.00

6、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59,260.7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9,900.00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218,359.18结构性存款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67,821.90
所得税影响额-2,210.0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22,431.83
合计195,056.15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7.2460.1300.1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7.2350.1300.130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①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②基本每股收益=P÷S

S= S0 + S1 + Si×Mi÷M0 - Sj×Mj÷M0-SK

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③稀释每股收益=[P+(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转换费用)×(1-所得税率)]/(S0 + S1 + Si×Mi÷M0 - Sj×Mj÷M0 -SK +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公司报告期内无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适用 √不适用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司盖章的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正本
备查文件目录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董事长:张骏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9年4月18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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