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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控股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11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香江控股”)于2020年6月3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6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4名监事现场参与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及决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78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一日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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