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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化股份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0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8月28日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三)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四)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五)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8月28日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一楼视频会议室

(七)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8月28日至2019年8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到会股东人数及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总数,介绍到会嘉宾,宣布会议开始

(二)股东大会秘书处宣布大会议事规则

(三)通过大会监票人、计票人

(四)审议大会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汇报人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增补董事的议案公司董秘 刘云华

(五)股东发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回答股东提问

(六)股东对大会议案逐项进行记名投票表决

(七)计票人统计表决票数

(八)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九)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法律意见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及注意事项

为了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确保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大会议事规则及注意事项如下:

第一条 大会特设秘书处,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会务。

第二条 在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公司董事会以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依据《公司章程》履行职责。

第三条 2019年8月23日在册股东必须到秘书处指定的地方凭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核准股东身份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享有大会的发言权、表决权。

第四条 在主持人宣布到会股东人数及所持股份以后进场的在册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可列席会议,但不享有本次会议的发言权和表决权。

第五条 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当事先向秘书处登记,明确发言的主题。

第六条 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质询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发言顺序按代表股数多的在先、登记在先的先发言的原则办理。

(二)股东发言时,应先报告其所代表的股份数额。

(三)股东发言应言简意赅,时间控制在五分钟内。

(四)董事会、监事会回答股东每个提问的时间控制在五分钟内。

(五)在报告股东大会议案和股东大会表决时,不进行大会发言。

(六)股东未登记发言而临时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经大会主持人同意。临时要求发言的股东安排在登记发言股东之后。

(七)每位股东发言最多安排两次,第二次发言须经过大会主持人同意。

(八)股东的发言不得涉及公司的商业秘密以及董事会尚未形成决议的内容。对与公司或股东大会审议内容无关的质询或提问,董事会有权拒绝回答。

(九)公司由董事长、总经理或董事会、监事会委派代表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第七条 在大会发言过程中,在座股东及列席会议者应保持安静。第八条 股东大会议案表决,采用记名式投票表决,每一位股东持有的股数即为其票数。同一议案的表决意见只能选择一项,选择两项或两项以上的视为无效票。未填、错填或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第九条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投票,由二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参加清点,大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协助计票。第十条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除会议议程外,不安排非股东人员的发言。第十一条 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干扰大会的正常程序或会议秩序。第十二条 本规则由股东大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增补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7月30日收到董事雷俊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雷俊先生辞去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为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董事会七届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韩金铭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附:增补董事候选人基本情况

韩金铭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出生,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电化厂总工程师、副厂长(主持),本公司氯碱新材料事业部副总经理(主持),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氯碱新材料事业部总经理、电化厂厂长,浙江衢州巨塑化工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

请审议。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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