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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能源: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20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二三年五月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9日(星期一)14:30网络投票的时间:2023年5月29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现场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6层公司会议室。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络投票平台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主 持 人:董事长王广西先生

一、会议报告和议案

1.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听取)4.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5.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6.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7.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9.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1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11.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讨论、审议各项报告和议案。

三、表决各项报告和议案。

四、宣读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五、由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向股东大会提交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请审议。

2022年,面对全球能源供需格局的深刻变化和严峻复杂的市场形势,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保供决策部署,紧紧锚定“双碳”目标,深耕煤电主业,稳步推进储能转型发展,得益于公司煤炭板块优异表现和全面推进精细化管理,公司经营业绩大幅提升,降本增效优势进一步凸显,经营韧性得到增强。通过公司全体员工团结奋斗、辛苦付出和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与任务。

第一部分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所赋予的权力和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科学决策、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保证了公司稳定运行和业绩提升,保持了公司良好发展态势,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利益。

一、转型发展与经营管理

(一)转型发展工作

2022年,公司规划先行,高站位布局储能行业,确立了聚焦全钒液流电池、构建储能全产业链的转型目标,有序推进“钒矿资源整合、开采冶炼、电解液制备、电堆及关键材料生产、系统集成全钒液流电池全产业链”布局,年初制定的发展规划第一步“1年内储能产业取得实质性突破”已得到有效落实,全钒液流电池全产业链发展架构与布局已经基本形成。同时,公司通过合作方式积极探索向抽水蓄能、压缩二氧化碳储能等其他储能技术拓展,作为全钒液流电池储能领域全产业链发展的补充。

1.发挥企业合力优势,打造储能产业发展平台,构建全产业链发展。公司与海德股份共同投资10亿元在北京设立德泰储能,作为公司储能产业发展平台,合力进军储能行业。德泰储能由公司持股51%、海德股份持股49%,以投资电化学储能项目为主业,为新能源及传统电力系统提供全套储能解决方案,全力打造电化学储能全产业链。德泰储能已于2022年9月完成设立,正在全力开展以

全钒液流电池全产业链为主的储能业务。2.率先拓展上游领域,获取优质钒矿资源,开展钒矿选冶生产线建设。为迅速抢占上游优质资源,公司在深入调研、实地考察基础上,综合资源赋存、矿种品位及开采条件等因素,通过德泰储能收购敦煌市汇宏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宏矿业”)65%股权,获取上游优质钒矿资源以及提升高纯钒冶炼技术。汇宏矿业拥有平均品位1.06%的备案5.7万吨、具备了后续再拓展较大五氧化二钒资源量的条件,将建设2×3,000吨/年高纯五氧化二钒选冶生产线,一期按年产3,000吨五氧化二钒设计,并充分发挥公司自身技术优势,增加了石煤余热发电工艺,计划2023年6月开工建设。目前,汇宏矿业正在采用先进技术和新工艺开展生产线设计等工作。

3.加快形成示范效应,开展储能项目应用,形成自身技术优势。通过德泰储能在公司所属张家港沙洲电力开展储能辅助调频项目建设,在沙洲电力二期2×100万千瓦机组上建设30兆瓦/30兆瓦时全钒液流电池储能系统。该项目属于国内首创的火电侧全钒液流电池储能辅助调频项目,将率先突破全钒液流电池在火电调频领域的市场应用场景,形成具有公司自身优势和特色的储能技术发展路线,为火储一体化项目推广起到示范作用。一期按3兆瓦/3兆瓦时规模建设,计划2023年6月开工建设。

4.聚焦储能装备制造,拥有先进核心技术,完成首台电堆样机制造。德泰储能于2022年12月26日与具有研发优势和先进成果的长沙理工大学签署协议,取得十项全钒液流电池相关储能先进核心专利技术,涵盖了从电池系统到电堆结构、改性电极、交换膜等全钒液流电池核心应用范围;同时,德泰储能与长沙理工大学储能研究所贾传坤教授共同投资设立张家港德泰储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泰储能装备公司”),主要从事全钒液流电池技术的产业化落地及商业化运作,并设立储能研究院,聘请贾传坤教授任储能研究院院长,负责组建技术研发团队和产品技术更新迭代。德泰储能装备公司主要进行新一代大容量全钒液流电池生产及研发工作,将建设大容量全钒液流电池及相关产品生产线。该项目是国家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具有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相关产品技术具有原创自主知识产权,投产后将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德泰储能装备公司已于2022年12月完成设立,正在全力推进项目一期年产能300兆瓦全钒液流电池生产线建设各项工作,计划2023年6月开工建设。目前,公司自主研发的首台32千瓦钒电池电堆,已于2023年3月8日获得测试成功,1兆瓦钒电池电堆试验生产线厂房建设工程已完成设计并开始招标。

(二)生产经营工作

2022年,公司煤炭业务板块向市场提供优质焦煤产品,优质焦煤产能规模达1,110万吨/年;电力业务板块充分保障区域电力和热力供应,控股总装机容量

897万千瓦,均为在运机组;参股总装机容量420万千瓦,其中:在运装机容量200万千瓦、在建装机容量220万千瓦;石化业务板块积极拓展业务范围,拥有2,150万吨/年码头吞吐能力、1,000万吨/年油品动态仓储能力和1,000万吨/年油品调和加工能力。公司各业务板块保持稳定运行,能源主业基础进一步夯实,经营发展持续向好。

1.精准施策,生产建设平稳有序

(1)煤炭企业通过新技术、新工艺、集约化和智能化,持续保持稳产高效。一是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华熙矿业和银源煤焦下属煤矿积极推广薄煤层大范围综掘工艺,月度单进提高了50%以上,掘进头面较上年同期净减少25个,迈出减头减面重大步伐;康伟集团下属煤矿积极推广沿空留巷、小煤柱护巷等技术,优化生产布局,进一步稳定了生产接续。二是坚持推进集约化生产。公司所属煤炭企业启动集约化建设项目213项,掘进人工效率提升32%、采煤人工效率提升14.96%,各煤矿综合进尺同比增长25.64%,原煤产量再创新高。三是加快智能化建设。公司所属各煤矿共有7个矿智能化掘进工作面通过市级验收,供电、通风、排水、煤流、行人等系统基本实现了无人值守或集中控制。四是强化生产系统保障。华熙矿业和银源煤焦完成所属4座煤矿双回路供电系统改造;康伟集团完成所属2座煤矿瓦斯抽采装备更新、主井皮带永磁改造、35千伏供电线路改造及变电站增容,提升了矿井系统可靠性。五是开拓增劲项目。持续加大找煤力度,增加了矿井后备资源量和可采储量,延长了服务年限,实现持续稳定经济效益。

(2)电力企业通过调整发电策略、提升供汽能力、提高煤炭接卸效率和技术改造,科学组织发电供热。一是根据电煤价格行情及时调整发电策略。公司在满足电网调度需求前提下,有边际效益时抢发电量,增加收益;无边际效益时优化把控机组运行参数,积极争取压控负荷,减少亏损。二是全面提升对外供汽能力。公司所属各电厂优化热力调度,强化供热系统维护,累计对外供热2,042.54万吉焦,同比增长321.56万吉焦;张家港华兴电力通过供热机组高排参数优化调整等8项措施,降低发电成本,增加收益909万元。三是提高煤炭接卸效率。裕中能源创下了汽运煤接卸519车、火运煤翻卸271车的单日最高纪录;张家港沙洲电力全年接卸效率达到1,260吨/小时,同比提升149吨/小时,创历史最好水平。四是抓好技术改造项目。张家港沙洲电力#2、3机组完成灵活性改造,裕中能源#1机组完成低压缸零出力改造,增加深度调峰能力146兆瓦。加大环保技改力度,公司所属各电厂污染物排放浓度均低于超低排放标准,裕中能源荣获国家火电行业“绿色发展先进企业”荣誉称号,张家港沙洲电力“基于水侧调控的火电厂全负荷脱硝技术开发与应用”成果荣获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2022年度电力科技创新二等奖。五是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面对高煤价严峻形势,圆满完成电、

热保供生产任务,裕中能源、周口隆达分别获得电力调度部门“迎峰度夏”保电感谢信。

(3)石化企业通过增加货种、技术改造,努力提升运营水平。一是在燃料油、柴油、重油、重柴油、原油货种经营许可基础上,于2023年3月完成新增汽油、石脑油、混合芳烃、航空煤油、稀释沥青等13个货种经营许可,目前已具备18个货种仓储经营资质,成为国内仓储经营货种最多的企业之一,大大拓展了业务范围。二是完成了5万立方米罐组管线连通技改、3万立方米罐组抽底油工艺流程技改及30万吨码头柴油管线及汇管技改。三是健全设备台账,落实定期检查、测试、维修制度及流程,消除各种缺陷。四是修订实施12种现场操作规程和记录,有效提升一线人员操作技能和效率。2.增收节支,经营效益显著提升

(1)提质开源,稳产增收创效益。煤炭企业:一是全面加强煤质管理。建立各业务部门对回采率、精煤回收率、矸石带煤率“三率”联动管理机制,每月对综放工艺、原煤外销矿井进行核查,达到了提高煤质的目标。二是推进技术、管理创效。华熙矿业和银源煤焦通过推广综采面端头放煤、切眼放煤和厚夹矸放煤工艺,增加放煤量61.44万吨,资源回收率提高4.5%;通过回收煤柱及边角煤,增加煤炭产量103.85万吨,增加收益5.4亿元以上;通过在荡荡岭煤矿、柏沟煤矿推广爆破切顶沿空留巷技术,累计沿空留巷1,653米,增加收益1,481万元。三是加大配洗配售力度,增加销售收入,以质量保价格、留用户、占市场。中煤回洗25.55万吨,增加收益7,311万元;煤泥浮洗37.26万吨,增加收益4,546万元;配洗经济煤种13.75万吨,增加收益2,564万元;配售浮精、精煤1.25万吨,增加收益878万元。电力企业:一是积极参与电网深度调峰,增加深调幅度。全年深度调峰电量6.06亿千瓦时,获得调峰服务收入1.65亿元、电网辅助调频服务收入0.14亿元。二是深入研究电力交易规则,科学合理制定竞价方案。张家港沙洲电力共取得市场交易电量47.49亿千瓦时,增加收益3.20亿元;周口隆达采取常规电量、分时段电量共同签约模式,增加收益421.60万元。三是提高工业供汽及供暖售价。裕中能源坚持煤价汽价联动定价方式,取得年度工业供汽售价对比周边电厂最高成绩,向郑州航空港区供暖价格提高至50.2元/吉焦;张家港沙洲电力主动争取煤价汽价联动,工业供热指导价上浮30元/吨至291元/吨。四是争取气价电价联动。张家港华兴电力积极开展气价电价疏导工作,取得“迎峰度夏”保供增量气对应电价上调增加收入9,351万元,高气价对应电价上调收入1,583万元。

(2)深挖内潜,节支降耗提效益。一是公司生产经营计划与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始终坚持“高效、实用、安全、效益优先”原则,严格控制压缩非生产性支出,年度共计核减投资计划6.54亿元。二是煤炭企业持续深化可控成本管理体系、

加大修旧利废力度。全年废旧物资“回收、复用、修旧利废”节约资金3,900余万元。华熙矿业和银源煤焦矿用工字钢、电缆、阻燃输送带等9项考核指标较计划结余2,326万元,结余率7.67%。三是电力企业各燃煤电厂在保证机组用煤安全、达标排放前提下,积极做好经济煤种掺烧工作,共掺烧经济煤种470万吨,掺烧污泥18.2万吨,降低生产成本2.34亿元。四是电力企业狠抓节能降耗工作。裕中能源#1机组与张家港沙洲电力#2机组A级检修前后满负荷工况下,供电煤耗可分别下降8.65克/千瓦时、3克/千瓦时;合理优化机组检修等级,检修费用较预算减少1,159万元。

(3)优化机制,集采集销增效益。一是燃料采购方面。充分发挥长协煤保供稳价“压舱石”作用,以现货煤、进口煤为补充,保证各燃煤电厂电煤供应;张家港华兴电力通过合理调配采购比例、富余气量协调外部消纳等措施,全年节约购气成本1,383万元。二是其他采购方面。持续巩固集中议价与规模采购优势,提高采购计划预见性、加大审核力度,优化采购方式,加强供应商准入和分类管理,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全年限额以上采购项目581项,预估金额39亿元,中标金额37.44亿元,节省1.56亿元。三是煤炭销售方面。紧抓市场机遇,稳定大客户,同时坚持“小单快跑”、竞价销售,保证销售价格在同期市场偏强水平运行。四是副产品销售方面。煤炭企业对浮精煤、高灰精煤、中煤、煤泥等煤炭副产品竞价销售,全年实现销售收入3.19亿元。电力企业优化发电副产品销售方案,重点发展大客户,稳定中小客户,维持了较好的销售价格,全年实现销售收入1.28亿元。

(三)重点项目进展

1.海则滩煤矿项目全面开工建设。公司所属陕西亿华海则滩煤矿项目,于2022年11月取得陕西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采矿许可证,2022年12月取得靖边县发改局项目开工批复,2022年12月29日举行项目进场仪式,井筒冻结工程正式开工。项目核准建设规模为600万吨/年(目前陕西省相关部门正在对海则滩煤矿所在的榆横矿区南区总体规划进行修编,未来海则滩煤矿产能规模有望进一步提升),煤种主要为优质化工用煤(长焰煤、不粘煤和弱粘煤)及动力煤,资源储量11.45亿吨、平均发热量6,500大卡以上,具有资源储量大、煤种煤质优、建矿条件好、预期效益优、开采寿命长等诸多优势。同时,根据近期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公开挂牌出让的同处陕北侏罗纪煤田相关煤炭探矿权资源成交价格测算,平均煤炭资源价格约130元/吨,据此海则滩项目所拥有的11.45亿吨优质煤炭资源估值将大幅提升。

按证载规模600万吨/年初步测算,海则滩煤矿建成达产后每年即可实现营业收入约50亿元、利润总额约25亿元、净利润约20亿元、经营性净现金流量约25亿元。目前海则滩煤矿正在有序组织施工,已累计钻孔进尺47,034米,冻

结站网系统完成安装调试,开挖设备及绞车基础开始到场施工,为井筒冻结和开挖创造了良好条件。项目计划于2023年5月完成井筒冻结孔打钻作业,2023年7月转入井筒掘砌工程施工,2026年三季度具备出煤条件,2027年实现达产后,将极大提升公司在煤炭行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2.积极推进后续煤矿产能核增。按照国家和山西省关于煤炭保供、释放优质产能相关政策,结合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公司将积极推进所属森达源煤矿(二次核增)、南山煤矿、孙义煤矿、孟子峪煤矿合计150万吨/年产能核增相关工作,进一步提升公司焦煤总产能规模。

3.焦煤资源增扩项目纳入出让数据库。公司紧紧抓住山西省稳产保供和增扩煤炭资源等有利政策,增加焦煤业务发展后劲。目前,正积极推进资源增扩相关工作,公司所属金泰源煤矿、华强煤矿、孙义煤矿、孟子峪煤矿资源增扩申请已纳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出让数据库,4座煤矿经市县两级部门核查后的增扩资源面积合计约6.5879平方公里、资源量合计约4,372万吨,均已列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第二批核查项目名单,正在山西省自然资源厅相关部门核实中;森达源煤矿资源增扩相关申请工作正在积极准备和争取中。公司将争取全面完成资源增扩工作,增加焦煤可采储量,提升矿井价值和发展后劲,保持业绩持续稳定增长。4.获取煤下铝探矿权可行性论证报告通过评审。公司紧紧抓住山西省推动“煤铝资源开发”试点契机,积极开展煤下铝资源调查,力争提升资产价值并形成新的业务增长点。公司已委托专业机构完成了荡荡岭煤矿、金泰源煤矿、兴庆煤矿、孙义煤矿、华强煤矿、南山煤矿、孟子峪煤矿、森达源煤矿8座矿井煤下铝初步综合调查,所属大部分煤矿井田范围内煤下铝品位较高,赋存比较丰富,具有较高的开采价值,初步调查资源量1亿吨以上。目前,上述8座煤矿《协议出让铝土矿探矿权可行性论证报告》均已完成了县、市两级相关部门核查,通过了山西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专家评审,现已上报至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审批中。后续,公司将按照山西省相关政策和要求,有序推进煤下铝资源勘探审批和获取工作,争取尽早实现突破。待获取探矿权后,公司将充分利用煤矿现有系统和开采空间适时开展煤下铝资源勘查与开发工作,以提升公司资产价值和经济效益。5.页岩气项目勘探工作有序推进。公司所属页岩气项目勘探与开发工作正在按照页岩气开发相关技术规范有序推进。2022年1月,对永泰1井五峰-龙马溪组页岩气段进行压裂,压裂后进行了排采试气作业。2022年2月,点火成功;2022年8 -11月,完成了永泰1井茅口-栖霞组层段压裂和压裂液返排。同时,完成了凤冈一区块三维地震有利区优选、三维地震勘查设计及三个区块资源评价相关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三维地震勘查工程前期准备并有序推进相关勘探工作。

(四)安全管理工作

2022年,公司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狠抓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及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通过完善制度体系、压实管理责任、严格考核奖惩,保持了安全管理良好态势,全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1.认识到位,培训教育促安全。煤炭企业扎实开展事故警示教育,组织对典型案例进行分析、交流,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在安全、技术、操作等方面的问题症结,始终绷紧安全弦。电力企业强化安全教育培训,通过开展安全专工讲课、线上视频课、安全知识竞赛、安全生产“公开课”等形式,因地制宜、因材施教。石化企业严格执行各类特殊作业票证审批制度,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有效控制了违章作业行为。

2.责任到位,层层落实抓安全。煤炭企业通过加强专业衔接管理、完善包保跟班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各层级、各专业安全责任和管理权限。通过强化矿井自主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奖励制度,有效激发和提升基层人员管控风险、防治隐患、防范事故的意识和责任心。电力企业按照“四级控制”原则逐级分解安全目标,落实全员安全责任;通过细化安全管理工作职责与管理界限,进一步提升了安全管理水平。石化企业进一步巩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不留死角”的安全工作网络体系。

3.管控到位,双重预防保安全。煤炭企业按照“集中梳理、分级治理”原则,分专业对制约安全生产的关键因素进行分析、梳理、归类,定期进行安全管理评估,实现了安全闭环管理。华熙矿业和银源煤焦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集中突击检查”和“重点专业督导”相结合的隐患排查治理模式,建立健全了“盯、督、纠”落实机制;康伟集团构建顶板管理“5+1”安全管控体系和机电“网格化”管理体系,形成层层防控、上下联动、关联包保的安全保障格局。电力企业狠抓安全操作规范,增强风险分级管控与“两票”执行关联性,制定落实各类安措项目98项,反措项目54项,加强对风险库编制、流程梳理、作业执行等方面的过程监管。张家港沙洲电力全年电气重大操作183次,全部操作零失误,“两票”合格率达

99.98%;裕中能源开展设备管理年活动,狠抓缺陷管理,三类及以上缺陷同比下降45%,消缺率97.15%。石化企业扎实开展月度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开展HSE外部检查,实现了隐患问题100%闭环整改。

4.创建到位,动态达标强安全。煤炭企业进一步加强现场管理和区队班组建设,深入开展岗位作业流程标准化建设,通过“动态达标”创建活动引领安全生产标准化提档升级。金泰源煤矿顺利通过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达标矿井验收,公司一级达标矿井数量不断增加。电力企业通过PDCA动态循环,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管理质量,巩固标准化建设成果,张家港华兴金城获评电力安全生产一级标准化企业,至此各发电企业全部达到了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水平。

石化企业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顺利通过了海关AEO高级认证企业审核,为后续开展油品国际贸易提供了有力保障。

5.活动到位,营造氛围筑安全。公司先后在2022年6月、10月开展了两轮“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各单位定措施、抓落实、夯基础,实现了安全生产长周期稳定运行。煤炭企业组织开展了“一通三防”、防治水等隐患排查治理、“百日安全”等活动,保证了矿井安全生产稳定有序。电力企业开展“迎峰度夏”、春季及秋季安全检查、防火防爆检查、相关单位专项整治等活动,对发现问题的均制定落实了针对性整改措施。石化企业开展港口保安、锅炉爆炸、油品泄漏、人员中毒与窒息、高处坠落等应急演练活动,有效提升了员工安全技能与应急处置能力。

(五)环境保护工作

公司所属企业认真落实国家“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深入贯彻国家及行业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始终将环保工作放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位置,不断强化环保意识,各项环保排放指标均达到或优于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标准,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1.完善环保体系。建立和完善环保管理体系和考核体系,强化监督和管理责任,加大环保问责力度,形成了“环保工作制度化管理、环保设施规范化运营、环保人员专业化培训、环保工作清单化检查”的标准模式,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2.保障环保投入。保证必要的环保费用投入,坚持“适度超前、留有余量”的环保投入原则,通过科技创新,引入新技术、新工艺,在技改技革、生产组织、日常管理等方面推进节能减排,通过机组灵活性改造促进电网清洁能源消纳,促进整体减碳工作,并取得较好成效。

3.强化环境治理。积极参与地方政府开展的各项环境治理活动,通过与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加大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及土地复垦费用使用力度,保证了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工作有序推进,各项环境治理项目均竣工验收,保障了环境治理效果。

(六)内控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内部控制精细化管理、监督与落实、评价与优化开展工作,结合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实际要求,进一步将内控工作向纵深延伸。

1.内部控制精细化管理。紧紧围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18个配套指引》《电力行业内部控制18个操作指南》,进一步梳理各业务板块管理制度汇编和内控管理流程图,编制形成了《内部控制精细化(指引、指南、制度、流程)管理手册》,以应用指引为准则、以操作指南为标准、以制度评审为主线、以业务流程梳理为验证四个维度,逐步建立起了互为补充、互为参照、

互为验证的动态管理模式,明确了具体事项的关键控制,有效地提升了内控管理水平。

2.内部控制监督与落实。加强内部控制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有效结合,重点对各专业领域关键控制点进行常态化控制。从设计和运行两个方面,仔细检查流程和制度的有效性,将内控日常监督切实融入到管理实际中,通过对管理风险点的识别、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做到事前控制,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风险,结合专项监督的落实,进一步强化了内控职能。3.内部控制评价与优化。编制下发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各业务板块内控评价检查工作,从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五要素出发,检查企业各环节设计与运行有效性,根据发现的缺陷,认真组织各单位开展整改工作,切实达到缺陷闭环管理。同时,结合公司实际和发展需要组织开展各业务板块内控优化实施工作,重新梳理相关业务环节,对制度和流程设计不断进行完善,进一步提升内控有效性和管理水平。

(七)内部监督工作

1.内部监察工作有效覆盖。根据公司转型发展和业务调整需要,及时优化完善了内部监察制度体系。对公司关键领域、重点环节及重大事项等方面实施全程监督,基本实现了监察“全覆盖”。通过针对性专项监察,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效提升了公司整体管理水平。

2.内部审计工作稳步开展。以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为抓手,完善了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通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重要环节运行及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情况客观地进行了内部评价。同时,为公司管理人员选拔任用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3.督察督办工作扎实推进。完善了督办机构,逐步建立健全重大事项、重点工作落实督察督办制度,以年度、月度和周工作会具体要求为重点,精准跟踪督办安全生产、经营管理、融资展续、电煤保供、集采集销等重点工作,细化督办内容、牵头领导和完成时间,高标准、高效率保证了重点工作有序推进。

2022年度,公司所属煤炭业务实现原煤产量1,103.24万吨、销量1,101.38万吨(其中:对外销售611.92万吨、内部销售489.46万吨),营业收入68.74亿元;洗精煤产量336.72万吨、销量338.68万吨,营业收入64.21亿元;煤炭贸易量27.29万吨,营业收入3.96亿元;公司所属煤炭业务合计实现营业收入136.92亿元。公司所属电力业务实现发电量358.56亿千瓦时,售电量339.97亿千瓦时,营业收入157.24亿元。公司所属石化业务实现石化产品贸易量124.51万吨,营业收入54.68亿元。2022年度,公司总资产1,038.6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440.18亿元;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5.56亿元,利润总额26.4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09亿元,经营性净现金流64.43亿元。

二、召开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2年,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工作实际,董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2022年4月22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8人,实出席董事8人,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所作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审计委员会所作的《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审议通过了:1.《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3.《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4.《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5.《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6.《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7.《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8.《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11.《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12.《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13.《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14.《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并形成了会议决议。

——2022年8月19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8人,实出席董事8人,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形成了会议决议。

——2022年8月30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参与表决董事8人。会议审议通过了:1.《关于公司与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储能科技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关于公司与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合资储能科技公司收购钒矿资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3.《关于公司与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合资储能科技公司开展储能辅助调频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4.《关于公司与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合资储能科技公司增资新型储能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形成了会议决议。

——2022年10月24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参与表决董事8人。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形成了会议决议。

——2022年11月30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参与表决董事8人。会议审议通过了:1.《关于2023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2.《关于确认第十一届董事会延长任期的议案》;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的议案》;4.《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5.《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形成了会议决议。

——2022年12月16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

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8人,实出席董事8人。会议审议通过了: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2.《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4.《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5.《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6.《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议案》,并形成了会议决议。

三、召开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2年,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共组织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共计3次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2022年1月10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2022年5月27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所作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审议通过了:1.《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5.《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6.《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7.《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8.《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9.《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11.《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12.《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2年12月16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2023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2.《关于确认第十一届董事会延长任期的议案》;3.《关于确认第十一届监事会延长任期的议案》;4.《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的议案》;5.《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6.《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四、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根据年度内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要求,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全面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和事项分类整理、明确责任、积极组织、合理调度,及时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办理和执行,确保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和决议的顺利执行。

年度内,公司已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办理了有关融资及担保事项,开展了日常关联交易,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换届等各项工作。

五、公司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2022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认真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尽诚信勤勉义务,密切关注年度内公司的生产经营、转型发展和重大事项运作,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发表专业化意见,提出合理化建议。年度内,公司独立董事能够按时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以严谨、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独立、客观、公正的进行判断,对继聘审计机构、关联交易、年度担保预计等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对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继聘审计机构、关联交易、董事和高管人员薪酬、提名董事及聘任高管人员、年度担保预计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专业作用,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完善公司制度,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2022年,董事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十五项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要求,依法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控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内控流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内控管理和制度执行的有效性,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提高公司质量。

七、完成公司定期报告及摘要的编制、披露工作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的要求,本着对投资者认真负责、客观公正的态度,公司董事会认真编制和披露了2022年度内的各期定期报告。2022年顺利完成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和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报送和披露工作,并按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报纸上进行了披露,定期报告的格式、内容及有关各项文件材料均符合证券监管部门披露要求。

八、做好临时公告信息披露工作

2022年,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公司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组织与领导,不断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和程序,强化信息披露工作责任,加强内幕信息管理,细化重大事项报告流程,将信息披露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位,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水平。同时,公司信息披露部门相关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认真理解和掌握监

管部门对信息披露的新规定和新要求,努力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切实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全年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及重要事项,进行各类事务信息披露。全年公司共发布临时性公告46次,做到了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和规范。

九、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2022年,面对资本市场新形势,结合转型发展新要求,公司高度重视并不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一是积极拓展沟通渠道,通过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电话咨询、上证E互动、公司网站等多种形式,为投资者提供有关公司信息和动态,使投资者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稳定、业绩大幅增长、储能转型有序推进和发展持续向好的基本面,积极营造公司和投资者之间的良好沟通平台。二是在日常工作中,公司信息披露部门认真做好投资者来电、来访等接待工作,对投资者咨询做到认真对待、不急不躁、耐心解答,对个别投资者不理性电话,做到耐心解释、冷静回答,努力给投资者以满意回复,做好投资者稳定和沟通工作。三是加强与媒体、投资机构、券商研究机构沟通和联系,通过接待调研、主动拜访、参加策略会等方式,形成良好互动,突出公司亮点与优势,展示公司良好发展前景,积极向市场宣传和推介公司,努力维护公司媒体及舆情稳定,进一步增强市场信心,提升市场认可度,为公司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十、加强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培训学习工作

2022年,结合证券监管部门发布的新政策和新规则,公司不断加强对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学习培训工作。一是认真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组织召开的各项工作会议、专业会议、董监高人员辖区年度培训会和网络培训,通过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专项会议和培训学习,使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新政策、证券市场发展新形势和证券监管部门新要求,增强了对政策的理解和把握,提升了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了规范运作自觉性;二是加强日常学习工作,通过在董事会、高管人员会议上集中学习、印发材料、上传网站和微信推送等多种形式,加强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对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增强了诚信意识、法律意识和规范意识,提高了履职自律性、责任性与合规性,持续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

十一、做好公司各项股权管理工作

按照监管部门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公司认真做好年度内各项股权事务工作。

一是积极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联系,做好年度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换届后相关人员信息备案与持股管理工作,对于年度内新任人员及时上报个人信息,完善个人资料,对于离任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认真做好其持股管理;二是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持股情况加强监督,督促其认真执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持股管理办法》和锁定期承诺,规范个人持股行为,自觉做好相关自律工作,防范违规行为发生。三是积极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联系,做好年度内公司股东名册查询与管理、债转股股票的划转和解冻等各项工作。

第二部分 行业形势与可能面对风险

一、行业形势

(一)煤炭行业

2022年,在国际地缘政治冲突、气候异常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下,能源危机加剧,全球特别是欧洲煤炭消费反弹,国际煤炭市场价格高位波动。我国坚持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充分发挥煤炭兜底保障作用,提升煤炭保障能力,合理控制煤炭价格,煤炭保供政策贯穿全年并逐步发挥实效。在煤炭价格调控监管系列措施综合作用下,国内煤炭市场趋于稳定,价格总体运行在合理区间。 年内焦煤价格呈现先扬后抑,高波动运行,但波动区间较往年有所收窄。上半年,焦煤整体供需紧平衡,总体上偏强运行,表现出高价格、高波动、高利润的格局;下半年,国内炼焦煤供应平稳,进口炼焦煤稳中有增,而需求方面基本见顶,炼焦煤供需偏紧格局逐步缓解,伴随着钢材价格好转等情况出现了阶段性反弹。

(二)电力行业

2022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紧平衡,部分地区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需偏紧。2月,全国多次出现大范围雨雪天气过程,少数省份在部分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需平衡偏紧。7、8月,我国出现了近几十年来持续时间最长、影响范围最广的极端高温少雨天气,叠加经济恢复增长,拉动用电负荷快速增长。全国有21个省级电网用电负荷创新高,华东、华中区域电力保供形势严峻,浙江、江苏、安徽、四川、重庆、湖北等地区电力供需形势紧张。12月,贵州、云南等少数省份受前期来水偏枯导致水电蓄能持续下滑等因素影响,叠加寒潮天气期间取暖负荷快速攀升,电力供需形势较为紧张。

电力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电力安全保供的各项决策部署,全力以赴保供电、保民生,通过加强省间余缺互济、实施负荷侧管理等措施,

有力保障电力供应平稳有序,守牢了民生用电安全底线。

(三)储能行业

储能产业发展获得政府支持,多项有利政策陆续出台。储能产业发展主要是由政策和经济性双重驱动,行业发展早期受到政策影响较大。2021年以来,国家和地方密集出台了多项储能相关政策,主要针对储能发展规模、储能经济性、新型储能技术发展等各个方面,为储能行业发展保驾护航。在国家层面,政策多管齐下推动储能产业发展。 储能市场发展前景广阔,储能行业迎来大发展。2022年,我国储能市场发展进入了“大规模”发展快车道。一方面大型独立储能电站成为年内储能市场的主脉搏,单体项目规模快速突破百兆瓦级并朝着吉兆瓦级大步迈进;另一方面各地规划、实施的储能项目数量呈现出指数型增长之势。 大型长时储能受到关注,全钒液流电池发展步入快车道。随着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电力增多,对大容量存储的需求越来越高,对储能时长的需求也越来越急迫,长时储能将成为发展趋势。全钒液流电池作为当前液流电池中发展时间最长、技术最成熟、回收利用率高、商业化程度最高的一种储能技术,具有安全性高、循环寿命长、全生命周期成本低、环保等诸多优点,在大型长时储能应用中优势明显。我国钒资源产量和储量均为全球第一,发展钒电池具有资源优势。作为一种高安全性、高寿命的新型储能电池,政策端对储能安全性要求的收紧让全钒液流电池发展迎来风口,并有望成为大中型储能项目的重要选择。

二、可能面对风险与措施

(一)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所处煤炭和电力行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性行业,与宏观经济密切相关。目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严峻,影响宏观经济的不稳定因素依然较多。 应对措施:公司将继续加强对煤炭、电力、石化和储能行业发展的趋势研究,结合市场变化情况,调整生产经营策略,强化风险管控,不断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加强精细化管理、新技术应用和成本管控,优化产品结构,不断提高产品附加值,培育核心竞争力,确保生产经营平稳有序。

(二)市场竞争风险

随着国家“双碳”重大决策部署有序推进,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和调整能源结构,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比重逐年上升,公司所处能源行业面临着淘汰落后产能、传统能源市场份额减少、竞争日益加剧的严峻形势。 应对措施: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将加强市场研判,准确把握市场走向,制定合理营销政策,提高产品盈利能力;并将进一步提升品牌优势,加大对新市场开发和现有市场维护力度,均衡安排生产和销售;同时,为应对能源结构调整,将积极探索进行相关能源产业整合与储能产业转型发展,不断提升市场

竞争力,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三)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所属煤炭、电力和石化行业对安全生产要求高,面临的安全管理风险较大。 应对措施:公司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首要任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进一步完善生产安全管控体系,加强安全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及应急管理工作,持续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及双预控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安全管控水平,保证公司安全生产与稳定。

(四)环境保护风险

随着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日趋提高,对环境保护要求愈加严格,未来需要不断加大科技和环保投入。 应对措施:公司将坚持依法合规和保护优先,严守生态红线,严格按照国家节能减排各项政策规定,组织和安排企业生产,坚持项目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第三部分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对于公司而言,是适应新常态、培育新优势,加快实施转型发展战略的关键之年。公司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效益增长为中心,以提升公司价值为导向,以精细化管理为基础,以转型发展、提升业绩、控制风险、改进作风为主线,确保生产经营稳定、项目推进稳健、转型发展全面推进。

一、发展战略与经营目标

(一)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以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家能源安全战略和“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为指引,不断夯实现有煤炭、电力与石化能源产业基础,充分发挥煤电作为国家能源安全稳定器和压舱石作用,全力提升现有能源产业现代化、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水平,全面打造成为清洁、高效的综合能源企业。煤炭业务继续稳基础、提产能,着力提升煤炭安全、高效生产能力,五年内总产能规模力争突破2,000万吨/年;电力业务充分发挥机组容量大、可靠性高、性能先进等优势,积极扩大供热市场,保障区域电力和热源供应;石化业务不断增加经营范围,挖掘项目功能潜力,拓展油品贸易业务,提升市场竞争力。

以煤电为基、以储能为翼,在深挖现有煤电传统产业潜力提质增效,保证基本盘稳定增长的同时,公司高举储能大旗、紧盯储能赛道、聚焦全钒液流电池,

坚定不移地向储能行业转型。公司将结合自身产业、管理优势,通过与央企、地方国企、科研院所及储能行业头部企业合作,在现有已形成的全钒液流电池全产业链基本架构基础上,全面打造和完善储能材料资源整合、提纯冶炼、储能新材料、装备制造和项目系统集成等储能全产业链,实现从储能材料资源整合、储能装备制造与集成到投资储能项目的全面发展,为新能源及传统电力系统提供全方位、全产业链储能系统解决方案。

公司力争2025年储能产业形成规模;2027~2030年进入储能行业第一方阵,实现全钒液流电池市场占有率30%以上目标,成为储能行业全产业链发展领先企业,储能板块规模与现有煤炭及电力板块规模相当,从而形成“传统能源+新型储能”双轮驱动发展的新格局。

(二)2023年经营目标

公司全年计划煤炭产量1,200万吨、煤炭销售量1,200万吨、发电量360亿千瓦时,储能项目及相关生产线建设按计划有序推进。

二、全年工作重点

为确保2023年公司各项目标顺利完成,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聚焦转型,抢占市场,实现产业布局新跨越

一是深度参与储能市场竞争。坚持以市场为中心,不断完善储能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快落实各项工作计划;及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获得参与市场竞争的资格;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张家港沙洲电力二期储能调频项目为支撑,抢占火电配储市场;重视品牌营造,提高产品知名度,拓宽销售渠道。二是开展储能项目产线建设。投资建设一期产能3,000吨/年高纯五氧化二钒生产线,计划2023年6月开工建设;投资建设一期产能300兆瓦/年新一代大容量全钒液流电池及相关产品生产线,计划2023年6月份开工建设。三是开展储能示范项目建设。投资建设张家港沙洲电力二期火电机组一期3兆瓦/3兆瓦时全钒液流电池储能辅助调频项目,计划2023年6月份开工建设。四是打造过硬专业化队伍。按照扁平化管理理念,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优化完善工作流程,完善机构和人员配置,配齐配足专业技术人才,建立绩效考核机制,提高员工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夯实责任,严抓细管,构建安全发展新常态

一是坚定安全第一思想不动摇。要求各级人员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时刻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第一位;持续开展事故案例分析与警示教育活动,采取丰富安全培训形式,切实提高职工业务水平与操作能力。二是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不松懈。煤炭企业要完善安全层级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各级安全责任,厘清责任边界,确保层层落实;电力企业要巩固相关人员队伍整治成效,强化责任传导,确保安全管理顺畅、安全压力和责任逐级传递;石化企业要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

加大考核力度,持续完善HSE管理体系。三是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不走样。煤炭企业要贯彻落实“一停、二研、三干”安全生产原则,进一步强化现场管理;电力企业要进一步强化各类特殊作业管理,抓好“两票三制”“三措两案”落实;石化企业要分步实施相关技术改造,重点抓好管道连接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四是狠抓隐患排查治理不漏项。煤炭企业要持续开展循环式、拉网式隐患排查,切实抓好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隐患排查治理;电力企业要重点加强人身伤害、火灾、设备事故及环保事件、供热中断等隐患治理,切实管控风险、遏制事故;石化企业加强设备维护保养,严格落实定期试验、定期测试、定期预防、定期强检等要求,提高设备完好率。五是开展安全专项活动不断线。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雨季三防”“迎峰度夏”“百日安全”等各类安全活动;组织开展各专业应急演练,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程序、流程及要点,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三)优化布局,突出重点,注入稳产高效新动力

一是煤炭企业要精心组织生产。稳步实施开拓增劲项目,加大找煤力度,增加优质煤储量产量;着力推动集约化、智能化生产,做好区域、工艺“双升”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生产准备计划,合理安排采掘工作面和综采设备接续计划,维持整体稳产水平;坚持技术革新,提高掘进效率和资源回收率,降低工人劳动强度;抓好煤质管理,强化采区采面设计、生产层位控制、地质预测预报、运输过程管理和地面筛分拣矸等各环节、全过程管控,稳定煤炭质量。二是电力企业要狠抓机组运行。及时研判市场行情,科学合理制定发电策略,合理调整发电进度;组织落实计划检修和重点技改项目,保证机组安全、稳定、环保运行;积极开展设备缺陷专项治理工作,提高设备可靠性;全力抓好热网施工改造,发挥发电供热协同作用,提升热力市场份额。三是石化企业要做好市场拓展。全力推进重点客户仓储合作,加快相关货种资质办理和技术分析论证,增加罐容出租率;完成新增13个货种仓储许可,实现多货种经营,有效拓展业务范围;加大业务连管工作沟通协调力度,实现互连互通,进一步挖掘仓储装卸中转服务潜力。

(四)深挖内潜,开源节流,探索节支创收新途径

一是坚持提质创效,拓宽增收盈利渠道。煤炭企业充分挖掘选煤业务潜力,抓好选煤厂提能扩洗,优化调整精煤配煤方案,加强洗选排矸系统生产组织管理;电力企业确保长协煤保质保量兑现到位,抓好高性价比低热值进口煤采购,继续做好调峰辅助服务工作,提高机组深调能力,争取辅助服务补偿;石化企业充分开发、维护乳化沥青、原油、燃料油以及船加油、柴油贸易商客户,切实提升仓储率。二是坚持节支降耗,深挖控本创效潜力。煤炭企业持续深化可控成本考核,切实降本增效;电力企业优化调整经济煤种掺烧方案,进一步提高机组运行经济性;石化企业定期开展成本分析,挖掘降低成本费用途径。三是坚持质优价廉,

发挥集中采购优势。及时准确编制采购计划,提高采购集中度;深化开展年度框架采购工作,降低采购成本、缓解库存积压;加大招标文件分析审核力度,确保满足安全生产需要;持续加强供应商管理,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四是坚持产销联动,提高集中销售收益。加强对煤质、采掘条件分析,做好满洗、尽洗及配洗配售;根据产业政策及市场形势,灵活调整煤炭销售策略;开拓网上竞拍销售模式,扩大煤炭销售渠道;抓好发电副产品销售,稳定销售价格。

(五)精细管理,提升价值,激发企业发展新活力

一是深入推进精细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深入开展“精细化管理提升年”活动,在“存量”上提升,在“增量”上发展,深度挖潜、巩固提升、全面发展。坚持“细化目标分解、量化考核标准、刚化奖惩兑现”过程管控机制,通过月度总结、季度分析、半年考评、年度总评以及外部横向对标、内部同比环比分析等方式,全方位推动各项管理工作提档升级。将精细化管理与生产经营紧密结合,确保精细化管理成果最终体现在各单位安全、生产、经营实效上。煤炭企业重点抓好煤质提升、配洗配售工作,电力企业重点抓好长协煤兑现、经济煤种掺烧、电力营销及节能降耗等工作,石化企业重点抓好仓储市场开拓及招商工作,全面实现效率效益、工作质量“双提”目标。二是不断提升内控水平,防范经营风险。坚持制度先行,完善流程、风险、合规等管理办法,强化考核、避免和杜绝各类风险。健全内控评价工作机制,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实现风险管控“五位一体”。完善审计和评价问题清单,常态化做好专项检查,发现缺陷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形成闭环。加强法务建设,提升法务工作质量,重点抓好各类业务合同审查等环节风险防控。

2023年,公司发展蓝图已经绘就,各项目标任务已经明确,各项工作已经全面而有序开展。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在证券监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社会各界及广大投资者的关心和支持下,公司董事会将同监事会、经理层一起,带领全体员工,站在全新的历史起点,踏上全新的发展征程,满怀信心地肩负起公司发展建设的历史重任,守正创新、真抓实干,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奋力谱写新时代公司安全发展、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的新篇章。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公司监事会的委托,向股东大会提交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请审议。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规章制度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根据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召开各次监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年度内,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检查了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财务状况,密切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资产质量和转型发展情况。在公司日常运行中,监事会督促董事会依法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质量;督促经理层加强生产经营与管理、有序推进转型发展,维护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年度内,监事会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确保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的贯彻落实,以及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一、2022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2年,结合公司实际,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

(一)2022年4月22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出席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1.《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3.《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4.《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5.《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6.《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8.《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9.《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形成了会议决议。

(二)2022年8月19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出席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形成了会议决议。

(三)2022年8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1.《关于公司与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储能科技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关于公司与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合资储能科技公司收购钒矿资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3.《关于公司与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以合资储能科技公司开展储能辅助调频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4.《关于公司与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合资储能科技公司增资新型储能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形成了会议决议。

(四)2022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形成了会议决议。

(五)2022年11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1.《关于确认第十一届监事会延长任期的议案》;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并形成了会议决议。

(六)2022年12月16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出席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并形成了会议决议。

二、2022年监事会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及董事、高管人员履职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2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经营、规范运作、有序推进储能转型发展。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规定,依法行使职权,尽诚信勤勉之义务。 监事会没有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2年,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与检查,并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2年度审计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监事会认为:公司应持续强化财务管理和内部管控工作,不断提升各级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财务预算与核算,做好资金统筹安排与合理使用,强化资金预算、监督与管理,提高资金利用率,切实保障公司资金和资产安全,有效防范财务风险。

(三)对公司各期定期报告审议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2年,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和《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议。监事会

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各期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中,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各期定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要求,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各报告期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各期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2年,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审议,监事会认为:

为保证偿债资金和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保障公司债务偿还和生产经营。

(五)对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2年,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健全了覆盖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并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2021年度,公司经营决策程序科学合理,重点控制活动规范有效,内部控制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经营发展和抵御经营风险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对内控制度的自我评价,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运行情况。

(六)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2年,监事会对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进行了审议,监事会认为: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通知执行,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业务范围无影响,对以往各年度及本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也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七)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2年,公司对关联交易事项严格履行决策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交易定价合理公允,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在表决时实行回避,对于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均事先获得独立董事认可,审议时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监事会认为:2022年,公司各项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2年,监事会在证券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广大股东的支持下,在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大力配合下,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年度内,监事会

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但仍需在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与提高:一是持续深化监督与检查职能,重点做好公司财务、资产管理、采购与销售等内部管控方面的监督力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质量;二是加强与内部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与交流,通过内外审计结合,强化对公司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及重大事项的监督力度,防范经营与管理风险,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三是不断提高监事履职能力和效率,增强监事履职意识和履职主动性与积极性,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更好的履行各项监督职能,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2023年,监事会将继续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以督促履职尽责为监督工作的主要目标,主动创新监督方式,督促公司各级人员转变作风,抓实抓细各项工作。同时,监事会将不断强化监督和检查职能,完善监督约束机制,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高公司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全面推动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代表公司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提交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2年任职期间,我们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共三人,为赵引贵女士、王文利女士和洪潮波先生。三人均参加了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专业培训,并取得了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或任前培训证明,均具备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一)独立董事简介

1.赵引贵女士,汉族,1966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外经贸部行政司财务处主任科员,中国驻日本大使馆经商处三等秘书,外经贸部行政事务管理局企业财务管理处副处长,商务部机关服务中心企业管理部副经理,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办公室副主任,北京世纪资源电子商务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财务部主任,北京瑞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现任北京广田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财务总监,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藏润富空气处理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顾问。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王文利女士,汉族,1968年8月出生,专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会计师。曾任云南CY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主管;现任云南云机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洪潮波先生,汉族,1966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金融大厦集团公司职员,广东龙虎豹酒业有限公司会计、驻外销售办事处财务主管,深圳市宝安华周电子有限公司会计主管,广东扬帆矿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现任湛江市大业建材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财务总监。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可能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我们也没有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本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我们能够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工作职责,尽诚信勤勉之义务,按时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列席了股东大会,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参加 通讯会议次数参加现场会议 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赵引贵6660003
王文利6651003
洪潮波1110001

(二)本年度会议决议及表决情况

2022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能够积极了解年度内公司经营与发展情况,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转型发展,在召开董事会前能够主动了解所审议事项有关情况,审阅相关会议资料,为各项议案的审议表决做好充分准备。在会议上,能够积极参与讨论和研究,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和报告,并结合个人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在充分了解审议事项的基础上,以谨慎态度行使表决权和发表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及审议事项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重大事项未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2年度,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和交流,通过召开会议、安排现场考察、发放资料等方式,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等情况,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完备条件和充分支持,便于我们作出科学合理独立的决策,不存在影响我们发挥独立作用和发表意见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2年度,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公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方案、会计政策变更等重大事项发表了专业性独立意见,并密切关注公司担保事项和关联交易审议决策程序的规范性,交易的必要性与价格的公允性。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度,公司进行了年度内日常关联交易和与控股股东关联方共同设立储能平台公司开展储能业务关联事项,相关事项按照程序通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我们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关联交易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关联交易在市场经济原则下公开、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对2022年度公司进行的各项关联交易事项均表示同意。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2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行判断和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通知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对外担保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对外担保行为,对外担保事项风险可控。2022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2022年度,因公司董事会到期换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相关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选聘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相关人选具备任职资格,提名、表决和聘任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一致同意对相关人员的提名和聘任。

对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及薪酬委员会成员,认为公司2022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标准合理,符合公司实际状况和同行业水平,有利于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四)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29日、3月31日、7月5日、10月10日分别发布了2021年年度业绩预减、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增、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增、2022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增公告。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成员,与公司管理层就各期业绩情况进行了充分沟通。我们认为,公司业绩预告符合实际经营情况,且公司披露的各期定期报告中相关财务指标符合业绩预告内容。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2年度,经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继续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我们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法律法规有关开展业务要求,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在审计执业过程中,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要求开展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职、尽职尽责、保质保量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2日、5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确定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和生产经营。我们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分配利润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和生产经营,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通知执行,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业务范围和以往各年度及本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2年度,公司及股东、实际控制人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2年度,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信息披露工作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做到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及时、准确、完整。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2年度,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监管部门要求,进一步强化公司内部控制,不断推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和提升,紧紧围绕内部控制精细化管理、监督与落实、评价与优化开展工作,有效提升了公司内控管理水平。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基础上,对公司关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等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形成了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顺利完成了年度内控审计工作。

(十一)对2021年年报编制的督促工作

我们认真配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1年年报编制工作进行了督促,积极参与了年报审计各个重要环节,听取了公司对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转型发展的介绍,与年报审计会计师就重点问题进行了充分有效沟通,保证了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工作正常进行和年报按时披露,确保了年报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2年度,根据公司经营发展与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按照各自工作制度和职责分工,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相应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认真审议并发表相关意见,对各项表决事项均未提出异议。同时,各专业委员会不断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强化议事能力和效率,切实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十三)其他事项

1.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5.无建议未被采纳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年,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原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密切关注公司经营与发展状况,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原则,以认真负责和审慎态度行使独立董事权利、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紧紧围绕着公司全年工作任务和转型发展目标,充分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经理层进行有效沟通与配合,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从各自专业化角度,为公司经营管理、转型发展和规范运作献计献策,全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和高质量发展。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引贵、王文利、洪潮波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向股东大会提交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请审议。

一、公司主要会计政策

1.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华晨电力股份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华熙矿业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灵石银源煤焦开发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华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华衍物流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华泰矿业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北京德泰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嵩县永泰储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永泰国际(亚洲)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澳大利亚永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公司分公司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灵石装备制造分公司、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物流分公司2022年末财务状况及2022年度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在合并过程中,公司内部的所有重大往来及交易均已抵销。 3.主要税项:增值税按销售收入的13%抵扣进项税后计缴,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缴。4.利润分配

公司净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按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向股东分配股利。

二、公司资产情况

截止2022年度末,公司拥有资产总额103,861,089,490.49元,比上年度末104,370,520,041.34元减少509,430,550.85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44,018,199,656.26元,比上年度末42,459,127,806.23元增加1,559,071,850.03元。

三、主要经济指标

1.202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营业收入35,555,650,027.50元,利润总额2,645,978,809.69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09,249,465.05元。

2.2022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7,548,691,396.40元。3.主要财务指标

每股收益(元/股)0.085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4156
每股净资产(元)1.981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29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元/股)0.0749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业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向股东大会提交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请审议。

一、预算编制说明

本预算报告是以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为基础,根据公司2022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2023年度生产与经营计划,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在分析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现实状况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二、预算编制的基本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经济政策无重大变化;

2.国家现行主要税收政策及银行信贷利率无重大变化;

3.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4.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及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5.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投资计划能够顺利执行,不存在因资金来源不足、市场需求或供求价格变化等使各项计划的实施发生困难;

6.公司经营所需的原材料、劳务等资源获取按计划顺利完成,主要产品的市场价格、供求关系无重大变化;

7.公司现行的经营与生产结构、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发生重大变动;

8.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不可预测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2023年主要预算指标

经公司测算,2023年公司主要经营和财务指标如下:

1.煤炭产量1,200万吨;

2.煤炭销售量1,200万吨;

3.发电量360亿千瓦时。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向股东大会提交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请审议。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09,249,465.05元,每股收益0.0859元;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360,127,559.86元,提取盈余公积金436,012,755.99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3,624,576,592.53元,2022年度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7,548,691,396.40元,资本公积金13,842,045,975.43元。

为保证正常还本付息、生产经营和储能转型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还本付息、生产经营和储能转型发展。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向股东大会提交《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请审议。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确定聘任的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一年来,该所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的财务报告、经营情况、资产状况和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了客观、公正地审计和验证,并为公司的相关业务提供了咨询服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出具的内控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状况。现聘期已满,聘期内双方合作良好。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为保持公司财务信息的可连续性,本着规范运作、方便工作的原则,决定继续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其中:财务审计费用2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80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向股东大会提交《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请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薪酬制度的规定,结合2022年度公司实际情况和董事履职情况以及制订的2023年度经营目标,同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现拟定202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2022年度董事薪酬执行情况

姓 名职 务性别任职状态从公司取得的 报酬(万元)
王广西董事长现任0
窦红平常务副董事长现任192
常胜秋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192
王 军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现任192
涂为东董事、副总经理现任156
赵引贵独立董事现任20.01
王文利独立董事现任20.01
洪潮波独立董事现任1.67
徐培忠常务副董事长离任192
邢红梅独立董事离任20.01

二、2023年度董事薪酬标准及发放办法

1.独立董事薪酬采用津贴制

独立董事2023年度津贴标准为16万元整(税后)/年,按季度平均发放。

2.董事长、副董事长薪酬

董事长、常务副董事长、副董事长实行年薪制,基本年薪140万元、绩效年薪60万元。

3.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董事薪酬

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董事实行年薪制,基本年薪136.50万元、绩效年薪

58.50万元。

4.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以及与履行董事职责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相关制度与本议案不一致时,以本议案为准。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公司监事会的委托,向股东大会提交《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请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薪酬制度的规定,结合2022年度公司实际情况和监事履职情况以及制订的2023年度经营目标,同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现拟定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2022年度监事薪酬执行情况

姓 名职 务性 别任职状态从公司取得的 报酬(万元)
曹体伦监事会主席现任175
朱新民监 事现任0
崔海良监 事现任63
王忠坤监 事离任0

二、2023年度监事薪酬标准及发放办法

1.监事会主席薪酬

监事会主席实行年薪制,基本年薪136.50万元、绩效年薪58.50万元。

2.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监事薪酬

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监事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行政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并结合绩效考核情况执行,不另行发放监事薪酬。

3.监事参加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以及与履行监事职责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相关制度与本议案不一致时,以本议案为准。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向股东大会提交《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请审议。

为完善和健全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 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1.从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征、战略发展规划、经营计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 2.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和规模、所处发展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现金流状况、银行信贷及融资环境等情况。3.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有关规定,充分考虑和听取独立董事、监事和公司股东的意见,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利润分配形式、分配期间和分配条件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具有现金分红条件时,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原则上公司按年度进行股利分配,在公司现金流状况良好的情况下,结合公

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经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三)现金分红政策

1.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年度内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分配的现金红利)不少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在一年内购买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或单项购买资产价值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20%的事项,上述资产价值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以及对外投资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20%及以上的事项。上述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现金分红的比例应同时遵照以下要求: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3.在公司当年未实现盈利或是现金流紧张的情况下,公司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同时需要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相关意见。

(四)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利润情况、资金状况、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需要,制订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意见。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 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说明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明确意见。

(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

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由公司董事会制订拟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预案,并说明详细原因,在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四、股东回报规划的执行及决策机制

1.公司董事会需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本规划,并根据形势或政策变化进行及时、合理地修订,确保其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2.未来三年,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态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对本规划进行调整的,新的股东回报规划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调整或变更本规划的相关议案由董事会起草制定,并由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认可意见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五、附 则

1.本规划未尽事宜,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进行披露,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时,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亦刊登在同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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