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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能源: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关联交易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具体实际,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关联人预计 金额实际 发生额存在较大差异 的原因
房产租赁-租入永泰集团有限公司1,000663
商品贸易新疆新投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属企业100,00097,363
合 计101,00098,026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关联人2022年度2021年度本年预计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额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
预计 金额占同类业务比重年初至年报披露日已发生金额实际 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重
房产租赁-租出永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300100%
商品贸易新疆新投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属企业130,000100%15,27597,363100%本期业务拓展需要
合 计130,30015,27597,363

三、关联业务说明

1、房产租赁-租入业务: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租用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集团”)房产用于办公使用。

2、房产租赁-租出业务:永泰集团及其所属企业租用公司子公司灵石银源煤焦开发有限公司房产用于办公使用。

3、商品贸易业务:公司子公司新投华瀛石油化工(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投华瀛”)与其持股49%股东的控股股东新疆新投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投能源”)及其所属企业开展石化等商品贸易业务。

四、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永泰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于2002年4月15日成立,注册资本:62.65亿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3层310;法定代表人:王广西;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房地产开发;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销售建筑材料、电子设备、金属材料、贵金属。

2、新投能源,为本公司所属企业新投华瀛持股49%股东新投能源控股(北京)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于2014年6月27日成立,注册资本:30,000万元;住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北站二路东一巷226号1区1栋238号;法定代表人:丛培振;经营范围:成品油零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家用电器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针纺织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耐火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纸浆销售;金银制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招投标代理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棉花收购;棉、麻销售;粮油仓储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五、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各关联人在与本公司经营交往中,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因此,公司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原则,随行就市,按市价执行,或是通过招投标方式进行。 2、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七、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有利于充分合理地利用关联方所拥有的资源和条件优势,有利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进行,满足经营发展的需要。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的交易行为在市场经济原则下公开、公平、合理地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八、审议程序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5名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邢红梅女士、赵引贵女士、王文利女士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同意将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的交易行为在市场经济原则下公开、公平、合理地进行,预计价格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及独立意见。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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